是的,自殺是被迫的,不是出於尋死者的主觀意願。聽起來很可笑,但實際上根本笑不出來。
同樣是在案件中認識的一位心理谘詢師朋友,曾是東大畢業的醫學生,現在在醫院心療科工作,他為我解答了對於這份論壇聊天記錄的疑惑。
理性自殺,即明白生命終結的意義,且對所選擇的死亡方式有充足了解的人,佔自殺事件中的比例很低很低,從簡單統計學的角度可以忽略不計。
最多的是“大腦短路”。受外界刺激,原本的生活方式、人際關系發生重大改變,衝動型、擺脫型、模仿型,人數排名前三的自殺者類型。
“外界”是重點,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我行我素不受外界干擾。客觀原因是“主觀”無法改變的,這時候所謂的“正常人”會選擇“看開”。
反過來,無法“看開”的人就有病。
由此引申,自殺者類型又可分為消極避退型、積極探險型、尋求關注型、捍衛尊嚴型、妄圖成名型等等。
但是!
心理谘詢師告訴我,這些分類方法只是將自殺的人當做精神病患者對待,但這種簡單的劃分只是對一百多年前提出理論的補充……換句話講,已經可以被新理論取代了。
得益於醫療技術進步,以及弗洛伊德老了,大約七十年前,科學家重新審視人體的一些指標。
在對自殺者身體的研究中,發現其中的一些指標顯著異常,這系列研究解釋了三十多年前的可口可樂事件。身為一款快樂飲料,不僅能治病,也能讓人呼吸衰竭而死,正是其中的KKY成分對人體這些指標的改變。
比起自殺者的言語,科學家更願意相信客觀的指標。通過研究發現,自殺者的身體出現“預警”,這就意味著要將“主觀意願”與身體區分看待,自殺者要自殺,然而TA的身體在向外界傳遞信號。
發現問題,自然要解決問題。第一代抗抑鬱藥物,就是在那個時代被研究出來的,單胺氧化酶抑製劑、三環類、四環類抗抑鬱藥物。
不僅如此,這系列研究還劃分了違禁毒物與治療藥物,規定了用量標準。改變指標的有效成分,既是治病救人的天使,也是腐蝕人心的惡魔。
等到70年代,對自殺者身體和心理的研究又有了新的進展。
經過三四十年的科普,心理醫生和輕症早期患者,都接受和習慣了使用藥物輔助治療。
因為藥效和副作用的問題,學術界甚至司法界爆發過數次爭論,新一代治療精神疾病藥物應運而生。
對於抑鬱症患者,醫藥界選擇對5-HT(5-羥色胺,即血清素)和NE(去甲腎上腺素)進行深入研究,開發了很多現在還在廣泛使用的新藥。
其中以5-羥色胺研究最為突出,像是選擇性再攝取抑製劑(SSRI)中的氟西汀,號稱“可解百憂”的神物。
醫學真的很神奇,可是和我沒什麽關系,也沒必要關心。我只是個律師,完成委托拿到錢才是我應該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