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一個充滿緊張、壓力與希望的詞語,可是對於我而言,高三與高一沒區別。
從高一開始,我就是該吃吃,該喝喝;只有熬夜玩,沒有熬夜學,到高三之後這種情況雖是有所減輕,但是並沒有到一下子十分努力的地步,只是正常的上學放學,有時候連作業都懶得做。
我倒也不是沒有想過努力,可是我總感覺我對學習揮出的拳頭永遠都是打在一坨軟綿綿的棉花上,使不出力,得不到反饋。
不過我倒是對我的未來不太擔心。
我認為我能成為一個作家,而且是幾近於執著的相信:我將會成為一個作家。
這種信念是我在高二(還是高一來著)時產生的。
高二的時候我纏著我的父母,總算是爭取到學習美術的機會,於是那一學期,我提著炭筆與素描紙,繪下我曾向往的人生。
直到我知道,那只是父母哄我的權宜之計。
我們家庭並不富裕,並且我的父母育有三個兒女,要是讓我學習美術,勢必會使家庭經濟崩潰,但是為了滿足我對美術的喜愛,他們也只能讓我學一學期。
不能學多了,不然會“萬劫不複”。
我當然理解我的父母,只是聽到這個消息時我依舊感到——
悲哀。
氣總不能朝父母撒吧?朝自己撒?因為自己考不上重點高中只能進私立中學,導致學費過高父母壓力過大?朝學校撒?學費收那麽貴本科率也只有50%?朝社會撒?教育資源不平衡導致學生差距過大?朝上天撒?為什麽把人降到世上卻不讓他做自己喜歡的事?
那天,剛好電動車沒電。
我乘著四路公交車,沿著公交車公司剛好預定好的路線向家裡行駛。
剛好我的二姐也是坐四路公交車(偶爾),不過她上的重高,回家向城東;我上的普高,回家向城西。
同一條人生路,卻會走向不同的人生終點。
我悲憤交加,少年的“壯志難酬”在這一刻達到了頂峰!於是我連夜揮筆,寫下了我人生中第一篇散文《命運交錯的四路公交車站》。
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我將其投稿給了我中學常看的雜志——《讀寫舫》。
意外的是,我過稿了。
但是我只收到了五十塊的稿費,沒有收到我應得的樣刊。
每一個過稿的作者,都應該收到一份來自雜志社的樣刊,可是我沒有。
我的父親將它扔掉了,我甚至都沒有看到那本雜志的封面。
“你高中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不要去搞這種亂七八糟的東西……”
父親的話時常在我耳邊回蕩,可我隻記得清楚那一句——
“我是為了你好。”
於是高二之後,我沒有寫下一篇文章,我想寫也寫不出來了。
我可能會感到悲哀吧?
我應該感到悲哀。
但是我沒有時間去悲哀了,因為高考,即將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