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點煩躁,翻身把秋梓萱壓在身下,讓她動彈不得。
“你能不能不要總是箍住我的脖子,我真的有點呼吸困難。”
“你把發生了什麽事告訴我,我就不箍你的脖子了。”
我把上身放低,整個趴在秋梓萱身上,很舒服,頭就放在她的左耳朵旁邊。
“昨晚轉鍾的時候,我把遺體送到火葬場以後,電動車突然壞了。我推了一路,在一公裡開外的六溝村的門口找到一家小賓館。我開了一間房,房號204。洗完澡,剛躺下不久,座機電話響了,問要不要特殊服務,我拒絕了,把電話掛了,電話線接頭我都給拔了。凌晨三點半的時候,門外有人敲門。我出去查看情況,原來是隔壁205客房的住客,一個二十歲左右女孩。她告訴,她的隔壁206客房有怪異的聲音。女的慘叫,男的喊救命。起初我以為,那只是情侶或露水夫妻之間在胡鬧。可205客房的女孩堅稱不是開玩笑,是真正的慘叫和喊救命。我這才重視了她的話,同意和她一起去206客房門口敲門。”
“不對啊!你們為什麽不先去通知賓館老板?這種事情不是應該讓賓館老板來處理嗎?”
秋梓萱發現了一處她認為有點不合理的地方,馬上就打斷我的訴說。
“如果不先確認一下實際情況,就直接去找賓館老板,萬一確認是個誤會,那我豈不是尷尬死了?就因為一個小女孩的幻覺就三更半夜吵吵鬧鬧的,我很沒面子的。”
“好吧!算我多嘴了,你繼續說。”
“嗯……我說到哪裡了?”
“……說到206客房門口敲門。”
“對對對!敲門。我敲門敲了三遍,一遍比一遍重,最後我都開口罵人了,可206客房裡面一直一點反應都沒有。至此,我確認出事了。馬上,我就和205客房的女孩一起去找了小賓館老板娘。老板娘拿著萬能房卡去把206客房房門刷開了。進屋後,老板娘直接被嚇得癱軟在地。205客房的女孩連206客房的門都不敢進。我跟著老板娘進去了,看到了床上躺著兩具屍體,我就報警了。”
“據我所知,老板娘是凌晨3點40分左右打開了206客房的電子門,而你李河靜是凌晨3點50分才打電話報警的。請問李河靜先生,這10分鍾,你在幹嘛?為什麽要等10分鍾以後才報警?”
“你怎麽知道這麽清楚?那是金龍分局的案子,你不是黃泉分局的嗎?”
“你別管!問答我的問題。”
“我在觀察兩具屍體,查看他們的死因。看著,看著,就把時間忘了。等回過神來,就已經過了10分鍾了。”
“你會看嗎?都看出來什麽了?”
“我看到了他們的死因,看到了凶手殺手的手法,和殺人動機?”
“殺人動機?你怎麽會知道凶手的殺人動機?你該不會是凶手的同夥吧?”
“金龍分局怎麽看這件案子?”
“金龍的同事說,凶手把貴重物品和錢財都拿走了,女性死者沒有被x侵,初步推斷是搶劫。”
“有道理。女性死者死的時候,全身衣服都是穿的好好的,確實沒有被x侵的痕跡。”
“你也認同是搶劫?”
“不!我不認同。”
“那你覺得殺人動機是什麽?”
“凶殺案最多就是因為金錢和感情。從表面上看,凶手帶有了貴重物品和錢,很像是搶劫。
但搶劫犯搶完錢財後殺人滅口都是越快越好,抓緊時間。可本案中,男性受害者是被一刀一刀慢慢捅死的。” “這就奇怪了!你憑什麽判斷男性受害者是慢慢被捅死的?可金龍分局的同事判斷凶手連痛十幾刀,很快就把男性受害者殺死了。你怎麽說?”
“這說明你金龍分局的同事搞錯了。雖然我也說不清楚,但我可以百分百肯定,那些刀傷傷口是分隔很長時間捅的。除了最後三刀是連續捅的要害部分以外,其余非要害傷口,凶手每捅一刀就等了一分鍾左右。”
“那你覺得女性受害者和男性受害者誰先死的?”
“女性受害者先死的,男性受害者後死的。”
“依據是什麽?”
“我問過205客房的女孩,她親耳聽到的。她先聽到女人的慘叫,後聽到了男人喊救命。凶手尾隨跟蹤了這對男女,等他們倆進屋後,凶手敲開了房門,用塗抹乙醚的毛巾把開門的人迷暈在門口, 然後又去把另外一人迷暈。能壓製一個身高1米75的男人,將其強行迷暈,說明凶手是個男性,而且力氣比較大。把男性雙手反綁,再將全身捆住,就像捆粽子一樣。凶手將兩人放到床上,擺放到一起。等兩人都醒了,凶手當著男性受害者的面,用煙灰缸,一下一下砸爛了女性受害者的臉,連同整個腦袋都砸爛了。說明凶手非常痛恨女性受害者那張臉。女性受害者被砸死了,凶手故意把煙灰缸擺放在女性受害者被砸爛的腦袋邊。不是亂扔的,是故意擺放在那裡的。後來,凶手避開捆繩,專找縫隙給男性受害者捅刀子。每次捅一刀後,凶手就在欣賞男性受害者的痛苦而悲慘的表情。這說明,凶手的女性至親或摯友與男性受害者有男女關系。是自願的還是強迫的,已經不重要了,反正凶手要報復。就這樣,凶手捅一刀,停下了看表情,再捅一刀,停一下看表情。最終,當男性受害者奄奄一息的時候,凶手對準心臟和脖子連捅三刀,結束了男性受害者的生命。”
“李河靜,整個殺人過程,你知道的這麽詳細,該不會,你就是凶手吧?”
“誰知道呢!有證據,我不是凶手也是凶手。沒有證據,我是凶手也不是凶手。你說呢?秋警官。”
………………
注解:
1,轉鍾,是指昨天晚上11點末尾到今天凌晨0點開頭的這段時間。
2,露水夫妻,出自蘭陵笑笑生《金瓶梅》,指暫時結合的非正式夫妻,暗指不正當男女關系,一般涉及賣Y和嫖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