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22
布雷迪探長當天第三次進入犯罪實驗室。羅莎琳正在對塔米卡的屍體進行的屍檢中,她臉上帶著慍怒的表情。
“查理,我屍檢的時候你不能在這裡,這是個精細活,我需要集中精力。快走吧。”她用手術刀點點門。
“我馬上走,但你先看看這個。”他舉起一個塑料袋,裡面裝有一根紅色尼龍繩,上面布滿了棕色的斑點。“我認為我找到凶器了。你來看看這個。”他砰的一聲把袋子放在羅莎琳身邊擺滿醫療設備的小桌上。
“把它交給其他調查員,讓他們來處理吧。”她瞥了袋子一眼,繼續劃開屍體的腹部。布雷迪在職業生涯中見過很多惡心的事物,但他認為自己不可能勝任切片屍體的工作。
他清了清嗓子。“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把這件事告訴其他調查員。”他知道這是一個禁忌,但他真的不信任他的大多數同事,尤其是特裡。“你想想,我們發現的所有證據都失蹤了。我們隻經歷過一次真正的闖入,其他幾次它都是無緣無故消失了,就像是被幽靈偷走了一樣。除了有權進入實驗室的人,還有誰能做到?”
羅莎琳揚起眉毛,對他的說法提出質疑。“我們是很久的朋友了,所以這話我就不外傳了。警局裡從來沒有人懷疑過你乾過什麽壞事,知道為什麽嗎?因為我們信任你,查理。”她抓起袋子,撞進他懷裡,“現在,趁我發火之前,把它交給別人吧。”她又埋頭工作了。
“唉,羅斯……”他的聲音越來越小。他知道他無法獨自完成這件事,盡管他更願意這樣,“羅莎琳,求你了,不是我不信任他們,而是我們不能把這事記錄在案。”
她猛然回頭,瞪大了綠色的眼睛,終於明白了他在說什麽。“這是違法的,你不知道嗎?我們不能對任何非證據的東西進行檢測。”
“如果我們不上交,那就意味著我們是唯二知道這件事的人。如果只有我們知道,它就不會被偷走。”他攤開雙手推心置腹。她歎氣,很是糾結。
“放桌上,完成屍檢後我會去測試。”
上午10:03
特裡下了車,繞到副駕側,為喬琳拉開車門。她下了車,把手提箱留在地面上。幸好她沒打開手套箱,特裡想,他不需要一個普通人來發現他的“問題”,更不用說她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一個正在戒酒的酒鬼了。
本尼和其他警官四下張望,特裡則護送喬琳進入警局。她的步幅太短,他不得不采取蹣跚的走姿才不至於甩她太遠。他們通過大樓的安檢時,他們同時松了一口氣。他們在這裡很安全,或者說,更安全。
“來吧,去我樓上的工位,我有些問題想問你。”特裡安慰她說,她還是沒有言語。他們在其他同事的簇擁下走向他那張簡樸的桌子。少數幾個正在辦公桌旁工作的人抬起頭,看到是特裡時又移開了視線。一位個頭到特裡肩膀處的男人和他們擦肩而過,背在身後的手裡拿著什麽東西。
“麻煩讓讓。”他咕噥了一聲,快步走開,伴隨著塑料袋的沙沙聲。
特裡打了個響指。“我已經讓了,查理。真希望你的牙齒能早日愈合。”他嘲諷地加上一句。查理回頭看了一眼,牙關緊咬,嘴唇微張,露出缺了一小塊的右門牙。
喬琳饒有興致的挑眉,坐在特裡指示的椅子上。當她坐好時,突然發覺自己從沒問過他的名字。“抱歉警官,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
”她說。 “哦的確,我還沒自我介紹。重新認識一下,我叫特拉弗斯·斯科特·特裡。今年三十歲,是一名警探,我在丹佛長大,另外……我以前養過一隻叫西爾瓦努斯的寵物狗。到你了。”他向她做了個手勢。
“嗯……好吧。我叫喬琳·卡普裡·阿曼達。今年三十五歲,出生在鳳凰城,我十二歲時我的家人搬到了這裡,我的父母分別在我二十二和二十四歲時去世了,都是因為肺癌,我也是因此才選擇戒煙。我之前是鋼琴家,直到大概三個月前,我在表演前喝了酒,被解雇了。然後我就去了康復中心,一直待在那兒。”開誠布公後,她看起來舒緩了些。
“你看,你現在感覺好多了是吧?準備好告訴我們一切答案了嗎?”她給了肯定的答覆,“好,那麽我們開始吧。你知道有誰想傷害你姐姐嗎?”
“我不清楚,我們已經好幾個月沒聯系了——這也是我去尋求幫助的原因之一……她拒絕見我,只有我去見她。不過……她是一名專利律師,她可能在工作中惹了什麽人。”
“我們會和她的同事核實這一點。”他同時在筆記本上和電腦上記錄下對話,“在她昨晚下班的八點半到今早發現屍體的六點半之間,你在哪?”他不喜歡對她這種處境的人如此直言不諱,但通常這是最好的方法。
“我一直在睡覺。在你提問之前,我先告訴你,當時沒人跟我在一起。所以我承認這不是一個可靠的不在場證明。”她似乎並不在乎這會把她和她姐姐的死扯上關系。
“既然你這麽說,那我們需要你的指紋和DNA樣本,只是為了排除嫌疑,明白嗎?”
“嗯。”她從左邊的窗戶望去,一輛紅色的皮卡從街對面的停車位駛出,開走了。她沒多想。
一位西班牙裔的中年男子站在特裡的辦公桌前。“早上好,特裡。她是死者的妹妹嗎?”
“是的,隊長。我問了她幾個問題,她同意給我們她的指紋和DNA。”
“很好,你先去做吧。然後我們得談談怎麽確保這位女士安全。”
下午3:28
羅莎琳抬起眼皮從鏡框上看向門口,發出輕哼。“我必須把門鎖上才行嗎?”她語氣不善,面前是一攤文書工作。
“要不是剛才幾個小時我一直在忙,我早過來了。你進展如何?”布雷迪試圖越過她的肩膀偷看她正在填寫的文件,但在他看清上面的內容前,她把它翻了過來。
驗屍官把椅子推後,起身摘下眼鏡。“跟我來。下次你進房間之前先告訴我一聲, 你在偷摸靠近別人上真是一把好手。”她領著他走出辦公室,回到解剖台旁,“首先,勒絞不是死因。襲擊她的人撞碎了她的顱骨,最終導致死亡。”
“那她脖子上的傷是怎麽來的?”
“淤傷痕跡與你找到的尼龍繩相符。但傷痕只出現在她脖子的前側,所以我猜測凶手是在她身後,將繩子纏在她的脖子上,讓她窒息。但她可能掙脫了控制,摔倒在地,凶手繼續對她施暴。”
“她還有其他傷勢嗎?”
“沒有了。”
“那根繩子,你發現什麽了嗎?”布雷迪希望這個家夥至少犯下一點蠢事,這樣他們就能順藤摸瓜了。
“可能不是你想聽的。上面的血液屬於阿曼達,大概率是她頭皮破裂時濺出來的。至於繩子本身,九月份格倫代爾一名男子的房子被入室盜竊,根據報警記錄,這就是被偷的物品之一。他們一直沒找到是誰乾的。”
“他家裡還丟了什麽東西?”
“一瓶五百塊的葡萄酒,一台電視機,一些現金,還有一輛深藍色的福特野馬。它一直沒被找到,當然,其他東西也沒被找到。”她的手指無意識地輕敲著鋼製台面。
“你知道那輛車的車牌嗎?”
“當然。”她告訴了他號碼。666-VAK。
布雷迪絞盡腦汁地回憶這輩子他見過的每輛野馬。七歲時的汽車旅行時遇到過一輛,但那輛的車牌上寫著416-UAS;上個月的那輛是911-BST;昨天那輛……是666-VAK。
“我知道它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