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們......
我一時間難以啟齒,沒有做好準備說下去。
她看出來我的為難,很平靜地接過我的話。
我們分手吧。
她低著頭,雙手攥緊裙擺,繼續說著。
我會把我們之間美好的回憶一一珍藏起來。
總之,我會盡快搬出去的。我的工資付不起那邊的房租,至於我搬走之後還住不住,你自己決定就好了。
我雙眼飄忽不定,鼓著勇氣,看著她,熟悉的臉龐,陌生的話語,強烈的不舍頓時湧上心頭。
我不想分手!
我覺得不用分手,我們結婚吧。
結婚後和以前一樣一起過日子吧。
她抬起頭,直視著我,笑了笑。
大抵是因為今天過得很開心,所以你現在才會這麽想。想著,我們又會回到以前那樣的。
我覺得這樣沒什麽不好。這世上結婚的夫妻,大家不都是如此嗎?他們都會慢慢忘記戀愛的感覺,彼此依賴,習慣對方住在自己的生活裡。
不是也有結婚之後繼續過日子的人嗎?就算感情變了,遇到不開心的事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繼續過日子。
有這樣的人的,我和你。
又要繼續降低標準嗎?降低標準,然後想著,就這麽過吧。
這樣你就滿意嗎?
滿意。不可能一直像以前一樣喜歡了,如果要追求戀愛的感覺是無法幸福的,會不停地吵架。
現在成為一家人的話,我覺得和你能過好。
生個孩子,叫我爸爸,叫你媽媽。我都能想象到那一幕,三人手牽著手,一起去櫻花大道散步,推著嬰兒車一起去逛天街,買一輛車去何想去的地方,花時間一起過完這輩子。
我們兩雖然經歷過很多事,但是現在變成了一對關系很好的夫妻。
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我們變成這樣的關系吧。結婚吧,一起變幸福吧。
我伸出右手,回應我的,是她遠去的背影,以及那離開時的微笑,苦中帶澀。
就這樣,僅寥寥數天,本是兩人的小屋,獨留一人的痕跡,仿佛她從未來過。
牆角斷弦的吉他,我望著它,怔怔出神,這是她唯一留下的東西,因為那是她送我的定情禮物。
她說,希望我往後余生能一直彈著吉他給她聽,這份浪漫獨屬於她。她是那樣的霸道,而我也是為此格外的心動。
走之前那晚,我拉著她,彈著她愛聽的歌,我彈她聽,到了後面,我彈她唱,最後,望著她的笑容,仿佛一切回到了過去的模樣。
我又問一遍,決定好了要走嗎?
她背過身,聲音略顯顫動。
嗯,走了。你記得照顧好自己。
會的。
滴答滴答,我放下手中的吉他,起身想送送她,可沒走兩步,我便佇立在原地,腳底傳來濕潤的感覺,讓我抽了抽鼻子。就此,停下想去相送的腳步,因為那時的我,知道再往前走幾步,就停不下了。
一晃數月過去,自己曾醉過、鬧過、哭過,到了後來,只是想著,盯著牆角的吉他發呆。偶爾拿起,時常回憶點滴片刻,我仍神往但已不再。
慢慢的,我又繼續奮鬥自己的事業,每天夜以繼日地工作,朋友看頗有一副拚命三郎樣子的我,
不由有些擔憂,於是便想約我出去遊玩。 朋友問我,為什麽出門要帶個吉他啊?耍帥?!
怎滴耍帥不給啊?!
好好好,獨留你一人美麗好吧,不搶你風頭。
我伸出食指,指了指他,開口道。
懂事!
驅車趕到時,我沒想到居然是櫻花大道,不過這次櫻花開了,很美但身邊的人不是你。背著吉他的我走累了,想找當初的長椅坐下,但怎麽找都找不到,後來問了才知道已經拆建成水中亭。我拍了拍自己的臉,一下兩下三下…振作點!人是要向前看的,路是朝前走的,去哪並不重要,關鍵在於沿路的風景。
我雖然這樣想著,但臉上的淚水還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他不解地看著我,這麽好看的櫻花,美到讓你落淚不至於吧。隨即好像又想到什麽,嘴角剛扯起的笑,慢慢收了回去。走在我跟前,拍了拍我的肩膀。
哥們,要是想她,就去找她吧。
我一開始並沒有回答他,只是眼前朦朧間落下的櫻花,落在地面上慢慢凋零,一朵兩朵三朵…仿佛間我好像看到她,那樣美麗,卻在我的世界裡轉瞬即逝。
我釋懷地笑了,晚了,哥們。
他看著我,不再言語,只是默默站在我的身後。
我拿出吉他,續上弦,彈唱著。
我了解離開樹的葉/屬於地上的世界凋謝/斷了的弦再彈一遍/我的世界你不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