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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誕婚姻》第四章 婚前婚後是2碼事
  “孩子他姥爺沒了這事沒抖摟出來吧?”父親接到電話,掛念起了另外一個樓的母親。

  “她現在是祖宗,誰敢惹她啊,做這不吃做那不吃,我看就差個板給她供起來。”奶奶一股腦的把不滿傾瀉給電話那頭的父親。

  “這樣吧,等孩子他姥爺這邊忙完了我去看看,這小美怎麽著也得等到做完月子,人已經沒了,她這身體這麽脆成,可不敢有個啥大差錯。”

  父親掛掉了電話,轉身就和兩位姨夫和我的舅舅四人一起,將外公抬上了靈車。

  母親守著我,心裡充滿了和外公一同分享做母親的自豪的憧憬。

  靈車靜悄悄的駛往殯儀館,張家上上下下開始忙活起來。

  自從這一刻,張家的凝聚力開始一點一點的出現裂縫。

  外婆在家裡沒有造就出外公的極高威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外婆存在的意義,也許僅僅只是外公膝下四位子女相聚的一個理由。

  而母親和父親的婚姻,在當時純屬巧合。

  母親只有高中學歷,出來找了一份燒鍋爐的工作,拿著微薄的薪水,後來遇到了二姨夫的父親,經他一手提攜,在一家大型國企開始從事文職工作,不僅是工作得心應手,薪資也有了一定的提升。

  俗話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母親很快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作為家裡最得寵的老姑娘,外公自然是要插手母親的婚戀大事。

  第一個和母親相親的男人個頭不太高,年齡大了母親三五歲,外公在這一點上便略顯不滿意。

  當時和母親交往一段時間,覺得沒什麽共同語言,再加上外公的煽風點火,這樁婚事算是黃了。

  而如今,這個男人做生意賺了些錢,據說她的媳婦在家天天打麻將,好不快活。

  第二個令母親印象十分深刻,是一個醫生,寫的一手好字,個頭也比較挺拔,文縐縐的感覺很對母親的胃口。

  當然,砸也依然砸在外公的手裡。

  一次家庭聚餐,母親和這位醫生就坐一同用餐,一盤菜上來了,醫生沒多想,下意識就去夾菜。

  外公看到醫生的這番表現,心裡不是很舒服。

  “願意吃這菜。”外公似問非問的敲打了一下醫生。

  “是是是,叔,我就喜歡吃這個菜了。”醫生很積極的回應外公的發問,可悲的是這位榆木腦袋醫生沒有細品這句話的深刻含義。

  “喜歡吃啊,那你就多吃點,全給你吃!”

  家宴之後,外公便勒令母親和這位醫生分手。

  “吃個飯沒點規矩,一看就沒啥家教,小美啊,這事我告訴你,趁早跟他倆黃了。”外公向來循規蹈矩,沒有教養在外公這裡更是大忌。

  後來母親就這樣走馬觀花,換來換去,一晃,已經步入三十歲了。

  此時外公才意識到,再不嫁,就沒人要了。

  就在母親的三十一歲,一家婚介所給母親消息,男方準備約她出來見個面。

  這樣,倉促之下,我的父母就認識了。

  外公對這樁婚姻總是有再大的不滿意,迫於母親的年齡,只能自己偷偷摸摸的抹眼淚。

  很快到了結婚的日子,彩禮母親是一分沒拿著,唯一舉辦各項事宜的那一萬塊錢還是父親家七拚八湊出來的。

  爺爺奶奶生有三個子女,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同樣,我父親也是最小的那一個。

  我的伯父一生的理念便是圖個清閑,

終身不娶。  這樣看來,父親便是趙家延續香火的獨苗。

  父親為了舉辦婚禮,竭盡全力讓母親滿意,可這僅僅算得上杯水車薪。

  外公忍著自己的脾氣,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低自己的底線,才能把這樁婚事合理進行下去。

  一開始,在經濟方面,而且是這個尤為關鍵的先決條件,使得父母兩人一步錯,步步錯。

  所以,父母在舉辦婚禮這一刻,都在隱忍。

  結婚後三天,父母便打了起來。

  首先是上戶口,在一來二去的攛掇下,最終父親還是拿到了戶主的位置。

  母親嬌生慣養慣了,任性的想要戶主未果,這讓她心裡犯了堵。

  “行了,剩下那些錢不用找了。”

  七塊錢的戶口本,父親給了十塊錢,找的錢還不要。

  “幹嘛不要啊?”母親當場炸毛,本來就沒錢,還在這裡擺闊氣?

  父親頓時沒了面子,拿上三塊錢,離開了派出所。

  回來的路上,估計父親怎麽也想不出母親的舉動為何如此小氣。

  “人家和咱非親非故,找回來錢不要,不領情不道謝,這辦的哪門子事。”外婆目光長遠了一些,仿佛看透了父親的想法。

  真正引起肢體上衝突的,是父親三三兩兩前來祝賀的幾個朋友。

  在家裡吃吃喝喝,便要各自回去,父親連忙出去包了個出租車。

  這次,父親又犯了和上次一樣的錯誤。

  司機要四十,父親給了五十又擺擺手,示意不用找了。

  明明自己過日子都捉襟見肘,在外人面前還要打腫臉充胖子,回到家裡,父親母親就開始大吵。

  母親越罵越歡,什麽媽媽奶奶姥姥輪番問候,直至祖宗八代,難聽程度怕是換作誰也是忍無可忍。

  父親剛和朋友喝了些酒,就推了母親一杵子。

  “以後別跟我整那些沒有用的,這家是我當家!”

  母親被推之後更加惱羞成怒,抓著父親的胳膊就要動手。

  由於身高的差異,父親一抬手,就給母親的一隻眼睛打紫了。

  母親瞬間也是頭暈目眩,定了定神,哭著跑著打車回到了外婆家。

  外公碰巧出去跟人做生意賺點外快,家裡只剩外婆和母親。

  “不過了!我不過了!”母親對著外婆哭的稀裡嘩啦,怎麽也沒想到父親敢下這樣的毒手。

  外婆好言相勸,細細琢磨一番後,早上在外公回來之前給母親送了回去。

  這件事只有外婆和母親知道,倘若其他任何一個人知道,縱然決策多麽準確,那一刻也一定會上頭,一定會找人來到父親家討要說法。

  結婚三天,丈夫給妻子打了個烏眼青。

  鑒於父親誠懇的認錯態度,不惜用下跪來挽留母親,這才化解了這場危機。

  婚姻大事,斷不可兒戲,切忌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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