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曉麗40多歲,住在Z市X小鎮。她沒有子女,最近離了婚,正試圖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譚曉麗同時做了兩份工作,白天她在一家寵物醫院做護士,晚上則在一家餐廳做服務員。她這麼賣力地工作就是為了多賺點錢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她不想靠男人活著。
因為收入不錯,她的物質生活過得相當有聲有色,她在村裡買了小產權房,還買了台車。但在個人感情上,她是失敗的,生活中一片灰色。
由於有兩份工作,譚曉麗工作之外沒有太多的社交活動,回到家後就是看看電視、上上網。她曾和自己打工所在餐廳的一位經理互相看對上了眼。他們約會了一段時間,直到有一天她發現他已經結婚並還有一個孩子需要撫養。這位經理之前欺騙了她,他說他是單身無孩。
到2010年11月,譚曉麗離開了這家讓她傷心的餐廳去了另一家餐廳打工,並在此認識了一個20多歲名叫李恩明的服務生做男朋友。李恩明嘴很甜,一口一個姐啊姐地叫著,還很會獻殷勤,把譚曉麗唬的一愣一愣地。
李恩明年輕帥氣有活力,給譚曉麗灰色的感情生活帶來了一抹亮色。但李恩明家裡經濟條件很差,生活非常困頓拮據。譚曉麗沒有想太多,她把李恩明置於自己的翅膀下保護起來。由於李恩明沒有車,譚曉麗經常讓他開自己的車。譚曉麗一心想幫助他,據她媽媽康向紅說,譚曉麗就是想要這種保護幼崽的感覺。
李恩明知趣地找機會報答了譚曉麗,幫她在家裡做這做那。李恩明向譚曉麗傾訴,說他有一個3歲的女兒。他還向她講述了他的前女友張曼麗的所作所為。他說,張曼麗將他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譚曉麗給了李恩明一筆數目不小的錢,希望這能幫助他擺脫張曼麗。
到2010年12月,張曼麗對李恩明和譚曉麗在一起感到很不高興。李恩明承認他對譚曉麗有感情。但譚曉麗年紀大了,只是想和李恩明做知心朋友。
譚曉麗的媽媽康向紅不信任李恩明,也不希望譚曉麗再和他交往,她和譚曉麗說李恩明不是個正經人,但譚曉麗相信他不會傷害她。
到了2011年2月,張曼麗在譚曉麗的車上留下了要她遠離李恩明的恐嚇紙條。李恩明告訴譚曉麗,他已經和張曼麗複合了。李恩明也開始對譚曉麗變得冷淡起來,很明顯,他聽從了張曼麗的話要遠離她。
2011年2月13日凌晨2:30左右,有人試圖闖入譚曉麗的房子,但沒有得逞。
當天上午,李恩明給在寵物醫院忙碌的譚曉麗打了電話。他問能否借她的車一用,她同意了。李恩明利用了譚曉麗會答應幫助他的善心。
下午4點45分,譚曉麗下班回家,李恩明來借她的車。張曼麗也來了,他們兩個之前一直在停車場等著。李恩明懷裡還揣著一把水果刀。
三人一起進了譚曉麗的家門,隨即便發生了衝突,李恩明和張曼麗開始瘋狂攻擊她。
張曼麗是這一系列行動的煽動者。最初的計劃是他們偷走譚曉麗的車和錢,然後離開X小鎮。但是,張曼麗希望譚曉麗永遠消失,於是他們決定除掉她。張曼麗慫恿李恩明不停揮刀捅向譚曉麗。
2011年2月15日,康向紅接到寵物醫院一個電話,說她女兒譚曉麗沒有來上班,也沒有打電話請假。康向紅趕緊給女兒打電話試圖與譚曉麗取得聯系,但沒有人接聽。
康向紅打電話把譚曉麗的妹妹和小姨康向豔叫來, www.uukanshu.net 三人一起來到了譚曉麗的房子。她們意識到譚曉麗的車也不見了。她們猛地把房門撞開了。康向豔先進去了,因為她感覺不對勁。譚曉麗躺在沙發和牆壁之間的地板上。康向豔告訴康向紅不要進屋,趕緊報警。
犯罪現場表明這是一起搶劫案。譚曉麗的身份證在她的錢包裡,但沒有現金、銀行卡和信用卡。由於傷口的數量眾多,警方認為譚曉麗認識凶手。
警方從李恩明的母親那裡得知,他已經離開了小鎮,和張曼麗在一起。李恩明的媽媽說,她覺得兒子可能和譚曉麗的謀殺有關系。
警方從譚曉麗的信用卡使用情況得知,這些信用卡在S市被反覆使用。這讓他們循線找到了李恩明和張曼麗。
2011年2月16日,李恩明和張曼麗在S市因持有被盜車輛被捕。李恩明立即對謀殺案供認不諱,並表示張曼麗嫉妒譚曉麗。他說張曼麗讓他殺死譚曉麗,以證明他對她的愛。張曼麗整天都在跟他說要偷譚曉麗的錢和車。他說她教唆他去做,他不得不讓步。
張曼麗告訴警方,殺死譚曉麗並不是他們的本意,他們只是計劃從她那裡偷東西。
他們兩人都被控故意殺人罪,並且都認罪。李恩明被判處無期徒刑,張曼麗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
譚曉麗對李恩明可謂關懷備至、毫不吝嗇,可他毫無感恩之心,還是要殺死這個世界上唯一給了他真正幫助的人。
怎麽說呢,李恩明和張曼麗兩個人都是毫無人性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