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林麗出生於1965年8月16日。夏林麗有兩個年幼的兒子,夏大鵬和夏曉鵬,當時只有3歲和2歲。夏林麗住在G市H區S街道S村,這是一個城中村。村裡居住著很多外來人口,也有很多單身母親居住在這裡。
夏林麗是一位了不起的母親,為撫養兩個兒子傾盡了心力。
夏林麗喜歡烹飪,各色面點是她的拿手好戲。她常常把她做的面點分發給鄰居們品嘗,鄰居們對她的手藝是交口稱讚。
1992年1月20日,像往常一樣,夏林麗的鄰居史紅曼在早上6點15分左右敲她的門約她一起去早鍛煉。通常她們兩個會在這個時間開始沿珠江邊快走一個小時回家,夏林麗回來進門的時刻兩個兒子也剛剛醒來。
此刻沒有人應門,史紅曼感覺有些蹊蹺,於是她找到也住在村裡的哥哥史紅兵讓他去查看夏林麗的情況。
史紅兵敲了敲門,門在裡面上了鎖。他不停地敲門,裡面終於有人把門打開了,是夏林麗的的兩個年幼的兒子不知怎麽把門鼓搗開了。史紅兵走進屋裡,發現夏林麗躺在沙發上一動不動。
史紅兵趕緊把夏大鵬和夏曉鵬帶出屋子,並撥打了110報警。
警察趕到後,發現夏林麗躺在沙發上的毯子下。在她的脖子上發現了一條皮帶,她的臉上有血跡。夏林麗的胳膊和手上有一些防禦性的傷口。
警方認為,夏林麗很可能是前一天晚上去世的,她的孩子們和母親的屍體一起度過了一個晚上。
夏林麗的鄰居趕緊通知住在鄰村的夏林麗的媽媽古月花女兒出事了,當她匆匆趕到時,她才得知女兒被殺了。古月花頓足捶胸、嚎啕大哭。
警方與夏林麗的家人進行了交談。他們說夏大鵬和夏曉鵬在他們的生活中並沒有真正體驗到父愛,在他們的印象中,父親的形象是模糊的,他們有兩個不同的父親,而且這兩位父親都是毫無責任感的人。
夏大鵬的父親李德倫和夏林麗約會了大約一年有了夏大鵬。夏曉鵬的父親麥愛軍則在兒子的一生中從未出現過。
警方從犯罪現場收集了大約150件證據。沙發被拆開進行測試,地毯的碎片也被帶走。
據史紅軍反映,房門是從裡面鎖上的。沒有任何強行進入的跡象,因此警方認為凶手在出門的時候將門鎖了。
孩子們都被嚇壞了,尤其是夏大鵬。當一名警察進入房間時,夏大鵬聲稱是他傷害了媽媽。警方很快意識到,要麽是他們中的一人傷害了夏林麗,要麽是那位警察很像凶手。
夏林麗的媽媽古月花說,女兒有一個名叫李艾的鄰居曾威脅過夏林麗。古月花懷疑是她乾的,因為夏林麗和李艾關系相處的很不好。
李艾和夏林麗高中時就認識,她在學校時是出了名的“壞女孩”。李艾自小就不愛學習,經常逃學在街頭鬼混,家人也管不了,她以與人打架而聞名。
李艾曾向夏林麗要錢,但夏林麗一分錢也沒給她。李艾還認為,警方在村裡突擊搜捕毒品及毒販時,就是夏林麗告的密,她不知怎麽就固執地認為夏林麗是臥底緝毒警察。夏林麗一直否認自己是緝毒警察。
李艾否認涉案,她有可靠的不在場證明,最終她被排除嫌疑。根據夏大鵬的陳述,警方也知道凶手很可能是一名男子。
1992年1月21日,警方前往麥愛軍父母的家中,他當時住在那裡。麥愛軍那天不在家,
他的父母讓警察進了屋。 警方從夏林麗母親古月花那裡得知,夏林麗曾對她說過,麥愛軍父親曾將她壓在地上使她動彈不得。麥愛軍父親堅決否認了這一點,並聲稱這是夏林麗編造的。
麥愛軍的母親在得知夏林麗的死訊後,發表了想要收養孫子的言論,但整個麥家對夏林麗的死亡似乎沒有表現出任何悲哀甚至同情的情緒。
夏林麗和李德倫一起住了大約一年,然後搬了出去,因為李德倫有強烈的控制欲,夏林麗無法接受。然後她開始和麥愛軍約會,並懷上了夏曉鵬。當她告訴麥愛軍她懷孕的事時,麥愛軍否認這是他的種。夏林麗不得已到公安機關進行了親子鑒定,確認了麥愛軍就是胎兒的父親。
當警察與李德倫談話時,他告訴他們,他已經一個星期沒有見到夏林麗了。他說,凶殺發生當晚,他和新女友在一起。李德倫和夏林麗之間似乎沒有任何問題,他支付了孩子撫養費。
警方最終與麥愛軍進行了交談。他們稱麥愛軍在這個世界上似乎什麽都不在乎。麥愛軍聲稱,在凶殺案發生前兩天,他曾去過夏林麗的住處討論撫養孩子的問題,他說他隻待了幾分鍾。
麥愛軍還聲稱,他一直和女友在一起,直到凶案當晚晚上11點左右。他說他然後回家睡覺了。麥愛軍的女友證實了他的不在場證明。
麥愛軍的父親也受到了訊問。他和兒子均拒絕接受測謊儀測試。麥愛軍父親聲稱凶殺當晚他在家,他的妻子後來也回家了,她可以證明。
1992年1月28日,一位兒童心理學家與夏大鵬進行了面談。夏大鵬提到了與夏林麗凶案現場相符的幾件事。他提到了血腥的枕頭,凶手穿的帶金色紐扣的警服,還有兩個人在爭吵。
到1992年2月1日,警方已無更多線索。他們沒有物證,所以案件一直懸而未決。
夏林麗的媽媽拒絕放棄,她發誓一定要為女兒討回公道。她到處張貼傳單,在報紙上刊登廣告,請求任何有線索的人站出來。
2002年1月,凶殺案發生10年後,麥愛軍的一名同事挺身而出。麥愛軍當時在一家給廣汽配套的配件廠工作,他曾向這位名叫蔡金庫的同事炫耀,說他是如何殺害一名女性的,而且他並沒有為此感到難過。 麥愛軍還提到了認識夏林麗。蔡金庫向警方報告了他從麥愛軍那裡聽到的這些事情。
2002年2月10日,警方接到一個匿名電話,有人舉報麥愛軍的家中傳出了巨大的吵鬧聲和尖叫聲,疑有嚴重事件發生。
趁此機會,警方在取得搜查令後對麥愛軍家進行了徹底搜查。
吵鬧聲和尖叫聲是麥愛軍毆打他的女友時產生的。
警方在麥愛軍家的車庫裡發現了一件警服,警服上有金色紐扣。警服被沒收,警服上可能存在的DNA和1992年收集的其他證據一起被檢測。
後經警方調查,這件警服是麥愛軍從市場上買來的假警服。當年他喜歡穿著這件假警服走街串巷嚇唬那些街頭小販,從他們那裡佔些小便宜。
至2005年,警方經過幾輪反覆查找和檢測,麥愛軍的這件假警服上的DNA與夏林麗脖子上的皮帶上的DNA相符。麥愛軍被捕了。李德倫、李艾和麥愛軍父親都被徹底排除了嫌疑。
2007年4月14日,麥愛軍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人們普遍認為麥愛軍的殺人動機是他不想支付孩子撫養費。
麥愛軍似乎來自一個非常糟糕的家庭,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他拒絕承認自己是夏曉鵬的父親,但親子鑒定的結果使他無法抵賴。他又盤算著如何擺脫夏林麗。最終他不僅殺死了夏林麗,還把兩個年幼的孩子留在家裡和他們死去的母親一起待了一個晚上。
他毫無責任心,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