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西班牙足球聯賽的電視轉播權的紛爭歷史,總有一個人是無法繞過的,他就是哈維爾·特瓦斯。
這位律師出身的前巴達霍斯主席,在2003年成為了西班牙足壇著名組織G-30集團的首腦,自此掀起了長達8年,至今仍未結束的轉播權改革浪潮。
這個所謂的G-30集團由來自西甲和西乙的30家小俱樂部組成,當中不乏桑坦德競技、奧薩蘇納這種知名俱樂部。
相較於皇家馬德裡和巴塞羅那這種西甲豪門,這些俱樂部的知名度非常低,因此在與賽事轉播商談判時,普遍缺乏議價權,部分俱樂部甚至曾出現過沒有轉播商願意為其進行全國轉播的情況。
為了走出困境,這些俱樂部選擇了抱團取暖,將自己的轉播權賣給西班牙職業足球聯盟(Liga de Fútbol ,簡稱LFP),再由LFP出面去跟轉播商談合同。
這樣一來,就能避免出現某幾家俱樂部的轉播權無人問津的情況。
只不過烏合之眾始終是烏合之眾,多年以來,這三十家俱樂部合計獲得轉播分成,甚至還比不上皇馬巴薩這兩家的其中一家。
長此以往,西甲就出現了一家保級球會的轉播收入只有一千萬歐元出頭,可能還不夠支付某些豪門球星一年工資的奇葩現象。
要是在以往經濟形勢良好的時期,窮點也能湊合著過,可每當遇上經濟出現波動,這麽點收入根本不夠維持一家西甲俱樂部的開銷。
於是這些俱樂部只能舉債度日,久而久之,債務越積越多,這個時候要是再遇上一波金融危機,很大概率就會陷入破產的境地。
而造成這個問題的根本原因,顯然是轉播權賣不上好價錢,說白了就是蛋糕不夠分。
根本原因找到了,解決之道也就顯而易見了,找一塊更大的蛋糕,用六個字概括起來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這就不得不提到與G-30形成對立的另外一個由皇家馬德裡、巴塞羅那、畢爾巴鄂競技、馬德裡競技、拉科魯尼亞、比利亞雷亞爾、西班牙人、塞維利亞、皇家貝蒂斯、瓦倫西亞、皇家社會和馬拉加十二家西甲大俱樂部組成的集團,姑且稱之為G-12集團。
這些大俱樂部以往都是單獨與轉播商進行轉播權談判,由於知名度比較高,他們往往能從談判中獲得一份價值不菲的轉播合同。
最誇張的時候,這些大俱樂部的轉播分成,佔到了西甲和西乙42家俱樂部的總分成的70%,其中又以皇馬和巴薩尤甚,這兩家豪門的分成佔比一度接近聯盟總體收入的50%。
在G-30這些小俱樂部看來,如果能把G-12這些土豪的收入也一並納入到轉播分成池裡,那麽每家俱樂部能分到的錢,起碼能漲兩到三倍,這樣的話,以後無論遇到什麽危機都能迎刃而解了。
於是他們便鬥膽聯合起來,跟G-12進行了一場關於轉播分成的談判。
這便是LFP在02/03賽季末召開那場著名會議的緣由,當時的會議主題就是商討轉播權改革問題。
然而這種割肉喂鷹式的賠本買賣,但凡是個智商正常的俱樂部老板,都不可能答應,何況是G-12各家掌門人這個級別的人精。
結果便是G-12全體成員拒絕參會,並提出徹底拋棄小球會,效仿英超,在西甲之外成立一個新的“西超”聯賽的企劃,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這個企劃後來當然沒有成功,但是關於轉播權改革的問題也一直被拖到2011年,至今依然沒有找到解決方案。
而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到來之後,兩大集團的對立形勢也悄然發生了改變:屬於G-12集團的貝蒂斯、拉科魯尼亞等多家俱樂部先後出現債務危機,G-12內部各家球會已不再是鐵板一塊。
這些西班牙二線豪強逐漸發現,單獨出售轉播權並不能讓他們安全度過經濟衰退時期,畢竟西甲真正的豪門就只有那兩家,別家球隊的轉播分成跟他們相比也完全不值得一提。
於是這些陷入債務泥潭的昔日豪強,也逐漸選擇了倒戈,慢慢倒向了G-30這邊,堅持單獨出售轉播權的俱樂部變得越來越少。
隨著越來越多的俱樂部在這種非常時期陷入到財政困局,大量俱樂部申請了破產保護,截止到2011年6月,整個西班牙總共有23家足球俱樂部申請破產,這其中就包括多家西甲和西乙球隊。
而那些還沒申請破產的俱樂部,日子也過得舉步維艱,西班牙足壇頻繁出現俱樂部拖欠球員工資的情況。
據統計,在10/11賽季末,西班牙所有足球俱樂部的球員欠薪總額超過了7000萬歐元,其中有200多名職業球員聲稱自己遭遇了欠薪問題。www.uukanshu.net
除此之外,那些沒有被拖欠工資的球員,也對職業聯盟規定的球員最低年薪表達了不滿,他們普遍認為,在經濟持續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形勢下,自身的日常生活開銷無法得到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1年,西甲球員的最低保障年薪是24萬歐元,而西乙球員則為12萬歐元。
這些球員在西班牙職業球員工會(Asociación de Futbolistas Espa?oles,簡稱AFE)主席路易斯·魯比亞萊斯的鼓動之下,在11/12賽季開始之前發動了罷工。
這次罷工由卡西利亞斯、普約爾、哈維·阿隆索等西班牙著名球星帶頭髮起,在他們的帶領之下,西甲和西乙所有球員都選擇拒絕比賽,這也直接導致了新賽季的西甲和西乙第一輪比賽的停擺。
此後LFP與AFE總共經過了長達七輪的談判,才最終達成一致,讓西甲第二輪的比賽得以如期開踢。
這次罷工雖然還是沒有解決轉播分成這個根源問題,但卻有效推動了轉播權改革的歷史進程。
不久之後,西班牙政府便頒發了一項新法規,這項法規規定了所有西班牙足球俱樂部在與轉播商簽署轉播合同時,合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這項規定的意圖非常明確,那便是在三年之後將西班牙足球的轉播權進行整體打包出售。
但是皇薩兩家俱樂部可不是吃素的,這條法規究竟效力幾何,還有待日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