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是最美的邂逅。最美的邂逅也是遇見愛情的時候。
前幾天有考了一次試,我的成績穩步前進,已是班級第九名。可能是老師慢慢喜歡上進的我了,把個子稍高的我排在了?正數中間第三排過道邊上。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的同桌竟是高雪芹,一個前世我第一次給寫情書的人。努力學習初步改變了本來從沒發生過的事情,沒有和她同桌過。
她的個子不高,身材也是嬌小玲瓏的那種過耳的短發,左邊夾上一個髮夾,長得算是漂亮,且挺喜歡笑的一個人。第一次說話是放學時她的自行車鏈子掉了,她的同伴陶玲從後面叫住我:張中軍,你會不會上車鏈子,幫忙上一下。我說:我看看,蹲下來幫她上好後,她說,謝謝你了。我說,沒事。陶玲說那你先走吧,然後我就先走了。這件事已經發生在我重新回來之前。記得是過了兩周後給她寫的“情書”,至於這一次還會不會……
她的成績算是中等,偶爾也會問我一些問題。而我則是偶爾跟她說幾個小笑話,小故事,相處的還算愉快。大概是什麽定律?每一個長得漂亮的人身邊幾乎都有一個襯托她的人。陶玲是一個挺胖的人,膚色也稍黑一些,比高雪芹高一些。如果她不是留了一個辮子,而是類似男生短發,遠遠看去你會給她“健壯”的評價。我的第一次情書就是她幫忙給高雪芹的,當然她也不是好心,而是帶著一種看笑話似的幫我給她的。我大概記得我寫的情書裡的意思,說實話挺“腦殘”的,所以就不敘說了。也大概記得她回我的是她還小,沒想過這樣的事,你是一個很好的人,我們以後可以做朋友這樣的話。後來也確實是成為了“朋友”,不太親近,也不遠離,沒有無話不說,也比一般同學交流多些的朋友。
其實後來我自己也明白,可能是我對異性“好奇”地比較早,不是“單純”的喜歡。她是我第一次寫情書的人,但卻不是我內心裡覺得,承認的青春期“喜歡”的第一個人。而是初二下半學期的那個她,王玉秋。所以我不會再給高雪芹寫“情書”了,比普通同學多些關注,和關心就好,主要是成績方面。也不會把她當做妹妹什麽的,總感覺怪怪的,有些慚愧的感覺。可能是因為以前對她有過“不好”的念頭吧……
如果說青春是一首詩,那麽我對她應該是一種對異性的朦朧的誤會吧。再次的相逢即是一種美好的,青春的邂逅,也是對青春的再一次彌補。每個人的青春都只有一次,如果可以請放肆。每個人的青春都不可能再重新來過,如果有遺憾,那也應該是一種美。
很幸運再一次經歷青春,很幸運一切的美好都還在。有人說青春就是用來揮霍的,對別人來說,好像是的。不過對於我而言青春是需要享受,感恩,和讚美的。心中也仿佛有一個聲音告訴我,美好青春不可辜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