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聖祖】 【】
面對河邊的慘事,速不台不想再提。
速不台回去之後,與孛木律合達打了個招呼後,便帶領蒙軍旗的將士向東北部移動,打算去支援韓童年所部。
在速不台領兵離去後,留在之前戰場上的孛木律合達,此刻也收到了戰後雙方損失統計。
在金軍女真、蒙古兩百旗與宣化軍的對戰中,金軍一方共出動一萬騎兵,兩萬蒼頭,共計三萬大軍。
而宣化一方則全軍出動,出動五千騎兵,三萬步兵,共計三萬五千大軍。
兩軍共六萬多大軍在討賴河岸邊十裡之地,從今日午時一直大戰至黃昏,一直持續四個多時辰。
最終結果以金軍兩百旗大獲全勝,宣化軍全軍覆沒而告終。
這一戰因為是平原堵截遭遇戰,所以金軍在開戰之前,並沒有多大損傷,在結尾時金軍損傷也可以忽略不計。
唯獨中期兩軍僵持階段,才是金軍傷亡極速飆升的時刻。
最後經過粗略統計,此戰中,金軍共傷亡兩千四百余眾,其中死亡兵丁在八百之數,受傷者高達一千六百余眾。
其中死亡八旗官兵二百余眾,死亡蒼頭六百余眾,受傷八旗官兵四百余眾,蒼頭受傷者高達一千二百余眾。
而與之對應的宣化軍死亡之數就高達三萬之多!
當然,真正的戰死者只有四千余眾,戰敗後被金軍追殺死亡者高達六千余眾,余者不是被俘就逃走。
這也就是說金軍真正殺敵在一萬之數,而且其中大部都是在宣化軍戰敗後,被金軍追殺而亡者。
可為何最後的統計會三萬之數呢?
這裡就不得不說孛木律合達殺俘的命令了。
因為孛木律合達將兩萬多宣化軍殺光後,也同樣算在了殲敵的戰果之中,所以才有了金軍殲敵三萬多的數字。
宣化軍真正能衝出重圍逃走者,也不過兩三千人左右,與高達三萬多的損失一比,跟本不值一提。
且已經被打散建制,四散而逃的宣化殘兵敗將,在之後根本組合不到一起,要麽逃難各地成為難民流民。
要麽佔山為匪,落草為寇,要麽成為散兵遊勇劫掠各地,最後依舊逃不過金軍的掃蕩圍剿。
所以此戰說是金軍全殲宣化軍,宣化軍全軍覆沒也不為過。
宣化這支高達三萬五千余眾的夏國野戰軍,在此戰中被金軍成建制消滅!
以後宣化之詞,只會成為過眼雲煙的歷史名詞。
至於戰後孛木律合達殺俘的事情,其實也是被金軍以往的歷史規則和酬功制度所影響。
一來金軍此戰中損失兩千多眾,士兵對宣化軍多有仇恨怨言。
所以為了保持軍心士氣,孛木律合達只能順水推舟,通過殺俘來給士兵一個宣泄口。
否則這口氣一直憋著,遲早會出大問題。
畢竟後面的戰事還多著了,不將士兵心中這股子邪氣給泄了,軍心士氣潰散動蕩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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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怕戰爭結束後,受戰爭影響的士兵,將這股邪氣撒到自家百姓身上。
所以有的時候殺俘也是一種保持軍心士氣的軍事手段。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因為酬功之事,對士兵來說死了的宣化軍士兵,可以用他們的人頭來積功,
有著升官發財的價值。 同時也是戰功最重要的憑證,而活著的宣化軍對金兵來說,價值將會大打折扣。
一個敵軍人頭如果價值五貫銅錢的話,那活著的敵軍或許連一貫都不值。
所以金軍士兵會怎麽選擇,已經不言而喻了。
殺俘除了對士兵有利外,對孛木律合達這等將領也有利益。
畢竟戰場上斃敵三萬多功績,與斃敵萬余俘虜兩萬多的功績,兩者的含金量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當金軍上下利益一致時,自然會選擇殺俘這種對他們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禁止是禁止不了的,除非金國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酬功制度,否則這種事情只會屢禁不止。
可金國會選擇改變這種酬功制度嗎?
答桉是否定的。
因為這種以人頭,以殺敵數量為標準的酬功制度,是金軍保持高昂戰力的基礎。
與統一天下,軍隊戰鬥力相比,區區歷史汙點,根本不被金國高層看在眼裡。
畢竟軍隊可是金國立國的根基,是金國最大的安全保障。
若是因為名聲問題,而改變這種自秦朝起就已經盛行千年的酬功制度,進而導致軍隊戰力下滑。
最後要麽被外敵所滅,要麽被內部推翻的話,金國寧可選擇不改變。
況且死的不是金軍,死的是金國的敵人,金國不可能感同身受。
更不可能做出為討敵人歡心,而使自己人悲傷的事情。
面子名聲值幾個錢啊?
就像後世的漂亮軍在全世界作惡多端,還做出臉都不要了的偷資源事情。
可全世界人都罵漂亮軍不好,但何時見過漂亮國民眾自己罵漂亮軍的。
是一等公民不好,還是低油價不香,還是美元收割不爽快?
所以說,當金國改革酬功制度而弊大於利的時候,金國便不會改革。
漠北漠南的羊馬牛駝,皮毛等物是怎麽低價進入中原的。
還不是因為金軍的戰力強大,才讓治下百姓享受到了實惠。
以前金國甚至在中原地區,都因為耕牛價值過高,而導致百裡無耕牛。
而現在哪怕是一些窮鄉僻壤之地,也能集全村之力,購置一兩頭耕牛等畜生,而這些都是金軍戰力強大帶來的好處。
從民間百姓到官員,再到朝中女真貴族,都受到了金軍強大而帶來的好處。
所以在未出現特別大的問題之前,金國的酬功制度是根本不可能改變的。
哪怕是完顏璟也無法逆大勢而為,所以金國的酬功制度不改變,戰爭中殺俘的事情,也一直會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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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信仰,文化水平不高的年代,想要增加軍隊戰力,只能用這種最原始,最直觀的方式去刺激士兵的買命殺敵之心。
原始就原始在以殺敵數量,以首級來核算軍功,直觀就直觀在殺多少個敵人,拿多個首級就有相應的賞錢與官職回報。
就是因為如此的簡單快速有效且殘暴,所以這套酬功制度,自秦開創以來,一直流傳至今,不曾廢除。
殺俘不管如何的殘忍不仁,起碼還在軍事的范疇之內。
金軍並沒有把這種風氣延伸到殺良冒功上來,這就是完顏璟多年來的最大努力了。
至於殺俘這種事情,完顏璟遠隔千裡,對前線大軍他也無能為力。
除非完顏璟禦駕親征,否則對這種事情,只能在事後下旨呵斥一番,讓前線大軍收斂一點,別太過分。
再多,抱歉,對一支打了勝仗的軍隊只能賞,不能罰。
歷史上打了勝仗的軍隊不要說罰了,就是賞賜不及時而出大問題的例子數不勝數。
遠的不說,當年趙匡義怎麽架驢車逃跑的,這個教訓還不夠深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