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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坐家》金條 1
  我又轉念一想,如果我進去把孩子救了出來,反手去公安局舉報他們,這還不成了大英雄,到時候把這個事寫成書,故事也有了,熱度也有了,我現在哪還是跟蹤啊,這簡直是在走通往幸福的階梯啊。

  等我從我的美夢裡醒過來,發現我已經把女人跟丟了,當時我就不知所措了,不敢自己往裡走,也不甘心出去,只能裝的很橫的樣子,找了一個面善的大爺,問他:

  “大爺,剛才有一個穿的很鮮豔、領著一個光頭小男的女人,你看到她去哪兒了嗎?”

  “奧,慧慧吧,她回家了啊。”

  “那她的家在哪兒呢啊,有人托我給她送東西,剛才喊她沒聽見,現在也找不到她了。”

  “你從這穿過去,往上走兩層,在往右拐第五個就是了。”

  大爺邊說邊給我比劃,我這個方向感這麽強的人,在空氣裡給我畫出來我都能找到。

  我順利的找到了她家,剛想敲門,旁邊的一個大姨磕著瓜子問我:

  “你也來要債的啊,沒用,人早就搬走了。”

  “搬走了?剛才我還看見她們上來了呢……”

  “許文燦你給我老實點,再不聽話今天晚上沒飯吃。”

  一聽這個聲音,是從我另一面傳來的,我看見了她們,原來我走反了。

  這次我看到她們進的哪個屋了,我決定等夜深一點在行動,畢竟現在這裡有好多人。

  我找了一個角落,一直等,等到路上沒有了人,天上全是星星,屋裡傳來陣陣鼾聲,這就是我成為大英雄的時刻了,在這個美麗又神秘的夜晚。

  我用鐵絲把門裡的插梢勾開,慢慢的推開門,我的鞋子咯吱咯吱的,真想把我的鞋脫下來,但是又怕把她熏醒,還是慢點走吧。借著月光,我看到桌子上亂七八糟的,碗筷和方便麵袋,還有零碎的看不清是什麽的東西。我想著買賣小孩的證據不能放在明顯的地方,應該是像電視裡那樣,放在地板下面、櫃子腿裡、什麽東西夾層裡那樣的。我也不能帶很長時間,不然一定會被發現,這麽小個屋子,屋子的一側是上下床,小孩在上床帶不走,女人在下床睡得打呼,但是只要她睜眼了,這個屋子沒有地方是她看不到的。

  正想著,我看見屋子另一側的櫃子上供著一張照片,應該是她的丈夫,難道這個真是她兒子?不管了,反正我進來了,必須好好弄明白。

  也許是第一次做大英雄,我手腳都發軟,盡管這屋裡只有女人和小孩,我還是心裡發慌,而且越慌我就越感覺照片上的人在盯著我。我伸手想去把照片扣上,一拿起來感覺怎麽這麽沉,不對,相片有問題,我把後面扣開,有兩塊微微發黃的東西,我拿出來對著月光一看——是金條。

  兩塊實心的金條。她住在這麽破的地方,這兩塊金條還不存在銀行,一定是不義之財。

  我正為自己的聰明才智高興的時候,那女人說了句夢話,給我嚇一機靈,我決定放長線釣大魚,把東西都擺回去,等明天找機會接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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