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凌帶著浮生來到房間。經過了衙役們輪番的搜查,家裡亂七八糟,七零八落。方凌將床上的衣服被褥通通疊好,擺放整齊。
浮生一邊落寞地拾起地上的東西,一邊看著方凌手中嫂嫂平日裡那些破舊的衣物。
想起自從家裡遭逢變故之後,嫂嫂幾年來連一件新衣都不曾縫製過,俱都是破了補,補了再破的舊衣裳。
小小的一堆衣物中唯一件被裹在床帷帳幔中的翠色寬袖廣裙還能算個半新。可是浮生怎麽看怎麽覺得別扭,突然開口道:
“這好似不是我嫂嫂的衣裳。”
“你怎知不是?你這一年不常在家裡住,興許你嫂嫂才置辦的也不一定。”
“可是我嫂嫂從來不穿顏色豔麗的衣服。她整日磨豆腐,顏色鮮豔了不耐髒。”
方凌若所有所思地摸了摸那衣服料子,面料柔軟光滑,顏色豔麗青翠,能染成這般色澤的必定是錦緞所製。
想起翠雲嫂子日常穿著大都是粗布麻衣,確實不太可能花七八錢銀子置辦這麽一身衣服。方凌覺得蹊蹺,便將那衣服翻來覆去地每一寸衣料都摸了個遍,卻並未看出什麽端倪。
但是不合理的東西出現在不合理的地方定是有原因的。
想翠雲嫂子獨居家中,秦家又沒有什麽親戚,家裡應該不會有外人的衣服。
就算是別人給的,就遠川鎮這種地方,除了朱大官人那樣的富戶,也斷不會有隨意將這種衣料的衣服隨便送人的道理。
第二日,天色微明,方凌托了余婆婆在家中照看方長清和浮生,便獨自一人帶著那件翠色衣裳到鎮上各家製衣坊打聽。
剛走了兩家,卻見到了秦相何。
方凌惱他一味傷心醉酒。遂視而不見地打算從他身邊越過。誰知秦相何將她一把拽住,聲音沙啞地道:
“別做這些無用的事了。”
方凌一把甩開秦相何的手,“你果真是惱了翠雲嫂子?她怎麽對你,你難道不知?別人的一面之詞你就那麽深信不疑?”
“你不明白我心裡的苦,我也不想你能明白。如今嫂嫂已身陷囹圄,道長也昏迷不醒,我不想你再牽涉其中了。”
“我是不明白你們的事,但說翠雲嫂子殺人,浮生不信,我也絕不會信。更何況,我爹和翠雲嫂子如今都昏迷不醒,就算要定罪,我也希望將他們救醒,好歹讓翠雲嫂子有替自己分辨的機會。”
方凌憤憤地甩下這幾句話,突然轉過臉來問秦相何道:“那日王齊正到底為什麽打你?”
秦相何將頭撇開,木然地看著遠處,過了好一會兒才說:
“因為嫂嫂。”
“果真?”
方凌難以置信地看著秦相何。
“所以我求你什麽都不要做了。”秦相何轉過頭來望著方凌,“所有的事情只會令你失望。”
“不可能,我相信翠雲嫂子她絕不會殺人。更何況……總之,我即便什麽也做不了,我也不能眼睜睜地就這樣看著什麽都不做。”
“那你想怎麽辦?如果你一定要查,就讓我陪你一起,有什麽事總好有個幫襯。”
“我眼下也沒有什麽辦法,這是我昨日在翠雲嫂子房中發現的一件衣物。浮生說這件衣物不是嫂嫂的。我想從這上面著手,看看能有什麽發現。”
方凌將手裡衣物遞給秦相何。
秦相何看了一眼,良久才道:“這衣服是我買給嫂嫂的。”
“你買的?”
“既已定了親,
逢年過節總得送點什麽。” 答案果真令人無比失望,方凌單手扶額,複而揉了揉太陽穴,“咱們必須去找一趟趙大人。”
“好!我陪你一起去。”
趙大人不在,不過卻吩咐了手下衙役。是以方凌二人前去,並沒有多費口舌便被帶去驗看了證物。
證物有三:
一、帶血尖刀一把。已比對過傷口,正是凶器。於劉翠雲家院內柴草中搜出。
二、布衣一件,上染有血跡斑斑,為凶犯作案時所穿。已被證實正是劉翠雲當日所穿之衣物。於劉翠雲家正堂搜出。
三、有被焚毀的織物數件,從遺留殘骸及痕跡斷定,為衣物和繡鞋之灰燼。於劉翠雲家正堂角落取得。
再看證詞記錄:三月初六,王齊正回鄉,戌時與秦相何發生爭執,並將其痛打一頓。第二日巳時左右,王齊正找到劉翠雲於秦家爭論。王齊正出門時曾高喊:“劉翠雲,你執迷不悟,嫁給他你會後悔的。”
當天申時,街坊孫賢貴因前去王齊正家找其修補牆洞,無意中撞見王齊正於家中飲酒,其妻王周氏於內室哭泣不止。
期間王齊正對王周氏大罵道:“你現在就給我滾,我王某人立即給你休書。你走了我立馬便和隔壁小寡婦過去。”
而大約戌時,對門的劉二喜親眼看見王周氏從家中奔出,怒闖秦家,並在屋內與劉翠雲大打出手。大約一刻鍾後,劉翠雲披頭散發地衝向王齊正家,幾番爭執後便沒了動靜。
戌時末,劉翠雲從王齊正家中倉皇跑了出來回了自家院子。
至於王周氏,當日下午自從與劉翠雲廝打之後便再未回家,當晚於北街王齊正的姑母崔王氏家中留宿一夜。
直到第二天清晨卯時左右,王周氏返回家中,與對門劉二喜、街坊孫賢貴、段香枝等人一同進屋後發現王齊正業已死亡多時。
從驛館出來,方凌直覺更加地頭疼,鐵證如山,且所有證據均為實錘,俱都指向了翠雲嫂子。
只是證據未免太過於完美了一些,而且偌大的案發現場竟無一證據,能夠證明翠雲嫂子的證據卻全部在秦家獲得。感覺就像有人故意清理過案發現場,又將所有證據故意遺落在秦家一樣。
疑點一、血衣:若人是翠雲嫂子所殺,返回家中將染血衣物換下,卻為何堂而皇之地將其扔在廳堂?
疑點二、灰燼:既然翠雲嫂子為了毀滅證據已經焚毀了所有衣服鞋襪,為何單單留一件血衣不焚。
疑點三、凶器:凶器為一普通半尺尖刀,並無任何特殊標記,亦無任何指向性。扔在現場就好,翠雲嫂子何必將其帶回家中藏於柴草之內,這般多此一舉不更是引火燒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