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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迷蹤》四十九、有罰有獎
  周四晚上8點,新星超市總部大樓三層會議室,20多個領導,正在討論著一個重大事件。

  “各位領導!剛才介紹的,就是公安局提供的案件詳情。請領導指示。”1號門店保安部經理陳賀齊恭敬地坐在會議桌的下首,向坐在前面的領導,匯報著案情。

  “汪總,案件已經水落石出。你看根據公司規章制度,該如何處理?”聽完報告,總經理庒友溪,一臉平靜地詢問著主管人力資源部的副總經理汪長年。

  “莊總,此次案件比較重大,且犯罪嫌疑人都已經被公安機關收押,均已承認犯罪事實。根據公司規定,3名嫌疑人丁有義、嚴濤和王桐,建議予以開除處理。涉及案件的收貨部經理張志和,管理不善,建議辭退。您看可以嗎?”

  “田總、劉店長,你們兩位,怎麽看?”

  主管門店運營的副總經理田忠恆,看了看店長劉豐收,沒有說話,目光帶著詢問的神情。

  “莊總、田總、汪總!對於3名嫌疑人開除的決定,我完全支持。只不過收貨部經理張志和並未參與犯罪,與本案沒有關聯,且案發時並不在現場。雖然有部門管理不善、致使收貨工作出現漏洞的問題,但其不存在主觀過失,且工作一直以來兢兢業業。我建議給其記過處分。”

  “大家怎麽看?”庒友溪掃視了會議室中的其他人。

  “我同意劉店長的意見。”田忠恆率先表態。

  “我也同意。”其他領導也陸續發表意見。

  “那好!就按照劉店長的意見處理。”庒友溪一錘定音。對著汪長年繼續說:“汪總,有罰有獎。對案件中表現不錯的幾個人的獎勵,你有什麽建議?”

  “關於案件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如劉店長、保安部陳經理,還有儲備幹部宋海洋,建議給予通報表揚。您看可以嗎?”

  “大家都發表一下意見吧。”庒友溪一如既往地把球拋給大家。

  “我認為不妥。首先我和陳經理雖然參與處理這起案件,但並不是本案的功臣,頂多是忠於職守,就不建議表揚了。”老店長說完,向陳賀齊點頭示意了一下,接著說:“而宋海洋,則是本次案件的發現者、上報者。沒有他,就可能發現不了這次的收貨作假案件,更不可能及時破案。而且他現在僅僅只是一名實習生,且在主管請假,自己代班期間,能不畏頂頭上司——食品部經理丁有義的阻撓,堅守規章制度,主動上報。我認為他功勞卓越,僅僅只是一個表揚,太小氣了。”

  “可以對宋海洋予以提前轉正。”人事部經理宋公明給出建議。

  “我同意劉店長、宋經理的意見。”田忠恆又率先表態,接著說:“這次涉及的貨物金額高達100多萬,如果出了問題,對公司將是一筆不小的損失,我建議還要給予一定的現金表彰。”

  “我也同意,給予現金表彰。建議按照涉案金額1%的比例,獎勵1萬元。”財務部經理牛莉發言。如果這批100多萬的貨款被坑了,會給財務工作帶來極大的麻煩。

  “我同意牛經理的意見。”主管采購的副總經理劉步宇也說話了:“公司應該給這些挽回損失的功臣,給予物質或金錢獎勵。”

  他頓了一下,笑著對劉豐收說:“同時,也應該對帶來損失的人員,予以處罰。是不是對收貨部經理張志和,也應罰款,以儆效尤?劉店長,你看呢?”

  “我沒有意見,請公司領導決定。”劉豐收朝著田忠恆看去。

  “那就扣除收貨部經理張志和半年的獎金。大家看,可以嗎?”田忠恆笑了笑,給了個建議。

  “我看可以。”劉豐收同意。其他人沒有發表意見。

  汪長年一看現場已無人發言,就小結了一下:“根據大家的建議,案件處理意見如下:3名嫌疑人丁有義、嚴濤和王桐,建議予以開除處理;收貨部經理張志和管理不善,致使收貨工作出現重大漏洞,建議予以記過處分,並扣除半年獎金;儲備幹部宋海洋本案中表現突出,建議予以提前轉正,並獎勵1萬元。大家看,還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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