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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者?》第72章 審訊室
  刑警隊。

  審訊室。

  王麗、莉莉、馬斌,三人分別被審問。

  其實事情很簡單。

  ——莉莉是王麗在酒吧物色的一名陪酒女,兩人達成了交易。

  由於可能牽扯到殺人方面,雖然不是自己親自動手,所以莉莉一開始還是拒絕的。

  但經不過王麗金錢的再三誘惑,她最終還是應了下來。

  王麗暗中了解過這裡的陪酒女,只有莉莉急需要錢,原因是她還帶著一個5歲的女兒,女兒身患重病長期需要治療,孩子的父親也因此拋棄了母女倆。

  所以,只剩下母女倆相依為命。

  為了讓莉莉答應自己,王麗不得不對她使用感情牌,她毫無保留地將自己妹妹可憐的遭遇和被害的事情都告訴了對方。

  兩人的憐憫之心達成了一致,莉莉本就是心地善良之人,只是生活所迫,不得不自甘墮落。

  她很理解王麗作為姐姐對妹妹的這份心情,便決定幫她到底。

  並且,王麗還保證,只需要將馬斌誘騙至民宿,然後想辦法給他下藥就行。

  事成之後,傭金不僅翻倍,而且,接下來善後的事,統統不用她操心。

  即使殺人放火,她都能明哲保身。

  之前在西餐廳,王麗就與她在衛生間碰了面,並將好不容易搞來的安眠藥交給了莉莉。

  所以許靜才會在門口看到王麗孤身一人去餐廳,看起來是在等人,其實就是在等接頭的機會。

  當然,那家民宿也是王麗提前踩過點,替莉莉選好的。

  監控少,且有死角。

  這樣降低了他們暴露的風險,更增加了他們的膽量,做起這些事來沒有後顧之憂。

  這場“謀殺”的主犯其實是王麗,莉莉頂多算是個幫凶。

  雖然沒有成功,但終歸是犯了罪。

  考慮到莉莉的孩子需要照顧,警方這邊特意安排了民警替她照顧。

  而她,依舊需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由於王麗主動將責任攬在自己身上,也考慮到莉莉的特殊性,並未對當事人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所以本來至少三年刑期的她,給她從寬處理,降到一年。

  而且現在只是暫時收監,待事情結束後,還有轉機。

  王麗可就沒這麽輕松了。

  她算得上“殺人未遂”,由於並未給對方造成傷害,念在情節較輕,所以從輕發落。

  但三年牢獄生活是避免不了的。

  她做這些的動機完全基於自己懷疑馬斌就是王倩的情人。

  ——她要替妹妹報仇!

  她知道王倩肚子裡的孩子,正是馬斌的。

  所以,她斷定馬斌肯定是想殺人滅口。

  不管他用了什麽手段?但她堅信,馬斌絕對與此事脫不了關系。

  即使馬斌不是殺害妹妹的凶手,但張強一定是被他殺的。沒準兒這一切都是他的計劃。

  她不是憑空猜測,而是早有判斷。

  之前。

  有一點,她是沒有向警察坦白的。

  ——王倩曾經跟她講過,自己找到了“真愛”。

  但沒有告訴她對方的姓名,王麗也只知道他是有家室的,而且聽王倩的口氣,似乎還在為離不了婚而煩惱。

  所以,她第一時間想到了何勇,畢竟之前何勇與王倩保持著不正當關系。而王倩也不願透露對方的其他信息,還聲稱自己與何勇斷了很久,這反而更讓她懷疑。

  但經過後來的測試,

何勇確實與此事無關。  後來在打聽到馬斌此人之時,又聯想到他在王倩小區的物業上班,還是物業經理。王倩本來就住這裡,而且還在這做生意,期間少不了與她打交道。

  她還得知馬斌給窗簾店帶來了不少生意,這一點從封逸、周洋口中也證實了。

  既然有恩與王倩,自身就算有了籌碼,這無疑是與她私會的最佳人選。

  但奇怪的是,從警方那得知,王倩的手機上並沒有與馬斌聯系過的任何痕跡。

  這讓她在失落的同時,也想明白了一點。

  ——或許,王倩有著另一部手機。換句話說,他們都有著與對方聯系的專屬手機。

  因為,這種事算是見不得光的事,兩人必然都會小心謹慎。

  但警方並未告知她王倩還有一部手機的事情,或許是他們不知道,亦或者是他們知道卻不願意說,目的是怕她再次衝動。

  所以,警察是靠不住的了。

  妹妹的仇,必須由自己來報。

  經過幾天的暗查,確實發現了馬斌有這種不恥的行為,每天都在與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約會。

  最重要的是,就在昨天下午,也就是劉川與陳超去馬斌家裡的那個下午。

  王麗當時也在,但不是在房子裡。

  她也循著信息查到了馬斌的家。只是劉川他們先一步到達而已,待他們離開後,她才敲響了馬斌家的門。

  從她妻子李雪那了解到,馬斌此人似乎常年在外鬼混,與不三不四的女人搞在一起。

  作為妻子的她,為了孩子忍氣吞聲。

  但李雪態度很明確,是不會輕易讓他如願以償的,不會與他離婚。

  這其實跟劉川他們得到信息一模一樣。

  念在李雪也是可憐之人的份上,她此行將自己的底都告知了對方,換來的是對方的重要情報。

  李雪將警察來過的事,包括問了哪些問題,全部告知了她。

  當聽到劉川他們提到過王倩,這一點更加堅定了王麗的推斷!

  ——馬斌必然是王倩口中的“真愛”。

  李雪現在是拿馬斌沒有辦法,為了博取同情,她跟警方也只是保持著一個婚姻不幸的可憐女人姿態。

  但她內心是希望馬斌不得好死!

  所以,她希望王麗能替自己做一些事情。

  為這件事,兩個女人在屋子裡談論了很久。

  為了保持隱秘。

  期間,李雪的女兒與母親都被她借口支走了。

  臨走時,李雪還囑咐他明天過來拿安眠藥,因為家裡的安眠藥用完了。

  所以王麗今天特意去了趟李雪那裡。李雪果然將自己今天買的安眠藥交給了王麗,這是她長期以來失眠,醫生給她開的。

  而導致她失眠的大部分原因都來自於馬斌。

  王麗深知跨出這一步就很難再回頭了。

  但她為了給妹妹報仇,早已顧不了這麽多。

  計劃了很久,從何勇家的那場“惡作劇”開始,她就萌生了這個想法。

  知道是犯罪,但她不會感到後悔。

  她知道即使警方破了案,抓住凶手,想要讓馬斌受到應有的懲罰,恐怕會很困難。

  為什麽?因為她從李雪那裡得知馬斌有一位有錢有勢的大哥,這位大哥有能力保他周全。

  而這位大哥也正是李雪的親戚, 還有著血緣關系。

  他們三人的關系很複雜。

  因為馬雄與馬斌沒有血緣關系,相當於是馬雄將自己的“妹妹”嫁給了自己的“弟弟”。

  可謂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考慮到李雪也是受害者,終於即將擺脫馬斌的“魔爪”,她將來還要迎接沒有馬斌的美好生活,然後獨自一人照顧自己的孩子“閃閃”。

  所以,王麗並未對警方透露出安眠藥的來歷,將此事與李雪徹底劃清了界限。

  只要她不說,任何人都不可能懷疑到她的頭上。

  現在最讓她焦慮的是馬雄的勢力究竟達到哪種程度?如果他真有能力擺脫司法,那馬斌的結果可能就要改寫了。

  最有可能的結果便是馬斌依然在監獄裡苟活,而他犯的罪,隨著時間的淡化,馬雄再利用關系和錢財......

  最終,他還是會逃脫法律的製裁。

  當然,這只是她個人的猜測,也是最壞的想法。

  只可惜,她並沒有用自己的方法將馬斌“繩之以法”。

  本來事情進展得很順利,馬斌最後會死於火災現場,警方會認定為自殺或者意外。

  但不曾想到還是被劉川一行搶先一步。

  目前他依舊活得好好的,就在自己隔壁的審訊室。

  她好恨這些警察,尤其是劉川他們,是他們阻止了自己的計劃.....

  她不甘心,但無濟於事。

  也許只有冷靜下來,才能想到其他的辦法。她這樣告訴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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