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學站起來補充道:“一個地方的交通發達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我國就非常著名的例子,廣西的柳州,俗稱火車拉來的城市,河南的省會鄭州也是因為處於鐵路樞紐的緣故。沿海城市由於貿易量巨大,需要快速地將貨物轉運出去,國家對沿海城市的交通建設相比內地的省市,要完善諸多的。當然隨著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內陸和西部的交通也在迅速的建設,形成非常好的交通網絡,不過比沿海城市差了許多。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國對一個地區實行的各種優惠政策。我國最重要的經濟政策——改革開放就是從沿海城市開始實行的,受惠於政策的原因,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就非常高。雖然我國很早以前就實施了‘西部大開發’的計劃,不過由於西部基礎建設的落後,經濟發展相對滯後,成為沿海城市勞動力的輸出市場和各種資源的輸出大省。隨著基礎建設的逐步完善,經濟也逐步得到了巨大的發展。”
趙啟學說道:“這兩位同學的觀點非常不錯,我想補充的是:現在國家大力推行‘歐亞班列’運輸和‘一帶一路’政策,就是想讓古時的‘絲綢之路’重新建立起來,讓沿途的城市有更好的經濟發展。這兩個政策推行的時間不長,各國就從這種獲取了巨大的利益,繁榮本國的經濟,沿途的城市更是受益頗多,這讓內陸的城市有了一個經濟發展的新亮點。好了,我們回到社團議題活動的主題,各位同學對於振興經濟有什麽好的想法沒有?”
各位同學聽見了趙啟學的問話後,都陷入了一片沉默,覺得這個問題也太難了,如果真有解決經濟發展的建議,早就有人提出來了,而且剛才的分析中,說明了地理位置才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關鍵,一個地方的地理位置是固定的,即使這個地方有豐富的資源,也對當地的經濟發展沒有太大的幫助。至於想改變一個地方的地理位置,幾乎是不可能的,地殼的變化要幾百上千年才有可能有明顯的改變,不過在現代社會,一個地方的地理位置基本上是不可能發生改變的,那就剩下的只有想出一個讓國家制定相關的政策來改變一個地方的地理位置的重要程度了,實在想不出一個振興當地經濟的方法。趙啟學看見各位同學一片沉默的表情,說道:“這的確是非常難的一個問題,我也苦思良久,沒有得出一個好的發展經濟的建議。不過我另辟蹊徑,得出了兩個非常不同的想法,可能對當地的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幫助,各位同學可以幫忙分析參詳一下。”
各位同學聽見趙啟學有解決發展經濟的想法,而且還是兩種不同的想法,都對趙啟學充滿了好奇,立刻想知道是哪兩種想法。坐在講台下的杜兆龍老師和財經的聽見趙啟學的講話,也都露出了有些不可思議的表情,有的老師拿出自己手機準備將趙啟學接下來的講話錄製下來,回去後好好研究一番,看看是否可行。
趙啟學說道:“我們剛才的分析當中,商品流通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當地的經濟發展。從這個思路出發,提高商品的流通速度就能一定程度上提高社會的經濟發展。那各位同學是否立刻就想到了加快我國的交通基礎建設就行了?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就非常地注重基礎設施的建設,極大推動了我國經濟的發展。這的確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辦法,但是我們無法量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我想到也不是這樣一個方法,而是另一個有些類似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改變我國民事訴訟案件審理的制度,
加快我國民事訴訟案件審理的處理效率。各位同學可能對於我提出的方法有些摸不著頭腦,我下面就為各個同學仔細講解一下這個方法。” “在我國的經濟活動中,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發生各種矛盾,就會產生大量的民事訴訟案件,世界各國同樣如此。根據我了解的知識: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這才是一審的審理時間,如果當事人不服,還有二審和再審,整個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時間是比較長的。當然我國法律進行這樣的規定,肯定是有它的道理。由於整個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時間是比較長,會大量佔用進行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大量的精力,這裡面就有非常多的企業, 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經營,間接地影響當地經濟的發展。我們偶爾可以看到這樣的新聞,某人或者某企業因為案件的審理時間比較長而放棄自己的權力,甚至有的企業因為這個民事訴訟案件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公司的經營,最終出現了公司破產倒閉的現象。如果提高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效率,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情況,對社會的經濟發展有非常好的效果。”
“有的同學會問了,那我們怎樣提高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效率,是增加審理案件人員的專業能力,還是大量增加我國辦理案件的人員呢?我的想法和各位同學的想法非常不一樣,都不是這兩種辦法。各位同學是否仔細思考過案件審理過程中非常重要的東西,哪位同學起來回答一下?”
一位同學站起來回答道:“我覺得審理案件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證據。”趙啟學說道:“這位同學回答得非常正確,審理案件中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證據,法院的審理人員是根據證據來進行審理的。那各位同學應該都知道證據的舉證規定吧——誰主張,誰舉證。既然案件的審理是根據證據進行審理,而證據又是誰主張,誰舉證,那麽法院的審理人員就可以直接根據案件雙方提供的證據直接進行判案,就不需要將案件的審理時間拖到非常久的。對於有些比較簡單的案件,可以做到直接當堂宣判。這樣就極大地提高了案件的審理效率,讓民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很快地解決了糾紛,快速地回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就提高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效率,對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