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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墓》第9章:他比盜墓都造孽
  就在剛剛,回填墓洞時,遲疑的刹那間,準備跳下去再拿上來幾件陪葬品。

  男人理智瞬間止住心中這個“可怕的念頭”。

  他非常清楚,眼前被自己尊為先生,那趨於常人的性情。

  先生曾對男人說過:“有些東西不屬於自己,莫要強求。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短短幾十年,無論生前多麽淵博、強悍、富有,在死亡的那一刹,所有與生前有關的事宜,事物,經歷,過往,風光,都將被格式化,隨著最後一摒鼻息的消散化為烏有,抹滅、終結!”

  仿佛在先生眼裡,生老病死就像是枯樹落葉般平淡止境。

  男人更是無法從先生身上,看到人性該有的貪、嗔、癡,和那至死才會方休的無欲無求。

  這種空冥卻在活人身上體現,仿佛像是不存在這世間的過客一般。

  有時候男人都在幻想,如果哪天...先生那座高達十米,藏有上千件古董器物的閣樓,發生火災,或者爆炸。

  他所能想象到,先生臉上的表情,可能也只有恬淡。

  曾經男人,失手打碎過一件汝窯天青葵花洗!

  先生被屋內清脆刺耳的突兀聲吸引,坐在門框前小板凳上,也只是回頭看了眼地面上的瓷器碎片。

  淡淡說道:“尋出一片,供你學習,其他碎片,記得掃進垃圾桶,當心點,別劃到手。”

  說完不再理會男人,轉頭繼續盯著門外,寒冬臘月半空中落下的鵝毛大雪,似乎在想著什麽。

  完全沒有將八十年代,就已經價值小一百多萬外匯的汝窯筆洗放在心上。

  曾經有人問男人:先生是一個怎樣的人。

  當時男人,乃至現在,都沒辦法用語言來形容自己所認識的“那個男人!”

  在他心裡,先生就像是一位無私,且願意傾囊相授自己本領的恩師。

  同樣更像是一位真心待見自己的兄長!

  如男人所猜,先生歸隱後,把樓閣的鑰匙留給了他。

  雖然言語中,已經將閣樓乃至裡面數千件古董一同送給男人。

  以至於到現在,男人都沒想明白,先生當時花費如此巨額的錢財,收購大量古董是為了什麽?

  想不通也就不再多想的男人,一直恪守本份。

  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進入古董閣,清理一下積落在古董器物木架上的灰塵,和那一段段過往的經歷。

  就在男人陷入深思,臉上露出懷念思緒。

  一道不合時宜的聲音,打斷了男人的回憶。

  “我就說嘛,只要富婆靠的住,連夜搬進大別墅”:激昂的聲音從殷仲口中發出。

  這一次已經不能用“想要活埋”這麽溫柔的方式,來表達男人正在努力克制的情緒。

  如果不是走在西北路上,一直響起的陣陣悶雷,隱約感受到來自腳下的震動。

  估計男人也不會隨著,自己弟弟不靠譜的丟幣行為,下杆探洞。

  只會回到車裡,從新規劃方案,以極其繁瑣的“八邊菱形內收法”來確定腳下墓洞的大致位置。

  雖然殷仲確實在四分之一的方位感上,確定對了方位,省下些許麻煩。

  但是男人可不會對自己弟弟,有一絲誇獎的表現。

  他非常清楚,只要一誇,殷仲就會像小母牛飛上天,牛皮炸了既視感,上躥下跳。

  語無倫次的表達出,自己那摸不著邊際的富婆信仰。

  雖然殷仲不怎麽缺錢,

但誰又會拒絕一“尊”三百多公斤重的肥富婆呢。  餃子要吃燙燙的,

  老婆要娶胖胖的,

  日子才能旺旺的!

  按照殷仲的想法,同樣的價位,當然越大越實惠。

  但是骨瘦如柴的小身板,真擔心他能否hou的住。

  對於殷仲一口一個富婆的向往,男人到是不怎麽在意。

  他哪天會不會真的領回來,能堵住門框的富婆。

  男人非常了解自己弟弟的秉性,真要給他介紹,殷仲自己都會抗拒,來自鋼絲球上的惡魔凝視、和煉獄考驗!

  甩了甩手腕,將手上拎起的夯土袋子,遞向殷仲。

  脫下雨披,從風衣中掏出一枚巴掌大小,還閃著紅點的方塊儀器。

  另一隻手從風衣右側衣兜中,拿出一卷薄而透明的保鮮膜,迅速把方塊儀器放在保鮮膜上,來回參繞密封,確保不會滲進雨水。

  彎腰蹲在地上,開始在已經探出夯土探洞旁挖個小坑。

  順手將已經裹成小圓球的儀器,有燈的一面倒插在坑內,保證不會將光點露出閃爍。

  輕輕把土往小坑裡推了推,讓其卡住儀器,即使沒有完全覆蓋住球體。

  站起身來,不細看的話,依舊很難看出腳下還有個圓黑色物體。

  確定沒什麽問題後,男人這才提著鏟子,頭也不回的,疾步向來時的路上回撤。

  “哎,這是什麽情況啊!”

  還不等殷仲疑惑,自己大哥的背影越來越遠,片刻才反應過來,撒開腿腳急忙向男人奔去。

  在荒郊野地裡邊跑邊喊道:哎呦,臥槽!

  不知道的還以為殷仲背後有什麽東西在追他。

  沒過多久,殷仲已經趕上男人,嘴裡喘著粗氣,望向那輛被男人停在斜坡處的銀灰色麵包車。

  笨長的車身,比尋常市場上見到的麵包車都要碩大,像極了半掛貨車上包裹一層灰色鐵皮,另類而別致。

  從遠處看,山坡與麵包車重疊,像是被卡在兩堆土坡中間,不易被人發現。

  唯獨的車體,也只能從正前方,才能看到那圓滾滾的車頭露在外面,極其違和。

  秉承著小心駛得萬年船的做事風格,殷仲大哥在荒原上開車繞了許久,才找到這處有著兩隆土堆的斜坡。

  停穩後,如果不是雨下的太大,趕得急,地上的泥土不好撒在車上,自己大哥甚至都想將車子用土掩埋起來。

  這還真不是殷仲誇大其詞。

  曾經在山西地界逛“土窯”時,大哥就在殷仲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下。

  用一張碩大的帆布蓋住車身,將車子遮得嚴嚴實實,以為蓋住就算完事的認知中,男人扛起鐵鍬開始不停的往,停放窯洞內的車子上面埋土;

  兩人就這樣,一鏟子、一鏟子、足足挖了兩個多小時的黃土,才堪堪將整輛汽車,埋填蓋住。

  對此,男人並未感到有多麻煩,反而覺的理所應當。

  低頭看了眼,手上的兩塊電子表輕歎道:“哎,沒上次快了,果然一不乾‘活’,手腳就容易生疏。”

  他是不知道,如果手底下的那幫人,在男人身邊的話,估計都會高情商拍馬屁道:

  “把頭風采,不減當年!

  帶著弟弟都快趕上我們的速度啦!”

  然後眾人不謀而合的用手指,指向已經累癱在地的殷仲,至於意思已經昭然若揭。

  低情商的已經在心裡暗罵道:“奶了個腿,以後打死也不和這小子支乾鍋,比TM盜墓都造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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