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17年的一個夏季,陽光刺眼。這是蕭志昂醒來後的第三天,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知道怎麽和小鎮上的居民平和溝通,每次他只要一開口說話,對方總會用很一種近乎“癲狂”的目光盯著他,問:“你到底是怎麽進來的?”
那種熱情讓蕭志昂有種感覺,自己就是一塊肉,而對面站的全是群狼。
多來這麽幾次,蕭志昂隻好放棄了。他說自己摔傷了頭,很多事情都記不清了。
但實際上,蕭志昂什麽都記得。
三天前,蕭志昂乘坐的貨運船觸了礁,那晚江面其實很平靜,可不知怎麽貨船就發生了意外,再醒來,自己就到了這個陌生小鎮,眼前站了一堆人,他們手舉火把。不問他姓甚名誰,也不問他來自何方要去何處,隻問一句話:“你是怎麽來的?”
這是一個古怪的村落,包括每一個人。
村民們對蕭志昂這個陌生人並沒有警惕之心,相反對他頗多照顧。“一定要把他治好。保他的命。”說話的男子大約五六十歲,蕭志昂聽人喊他鎮長。
說實話,那一瞬間,蕭志昂並沒感覺到村民們的熱情,反而給他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就像闖進食人部落一般,對方要把自己養肥喂大,洗淨熏香送上案桌一般。
“你真的不記得自己怎麽來的?”說話的小姑娘叫黃鶯兒,一對大眼睛撲閃撲閃,看著蕭志昂的眼神中帶有光。蕭志昂很無奈,這個問題他已經回答了上百遍,可是沒一個人相信。他們都說不可能。
見蕭志昂不說話,,黃鶯兒的雙眼頓時像沒了光彩。她把手上的肉糜湯遞給蕭志昂後,一臉落寞的欲轉身離開。
“哎……”蕭志昂喚住她:“你能給我說說這是哪裡嗎?我要去恭州城,你們這的碼頭有外出的船嗎?或者,有馬車嗎?”
黃鶯兒盯著蕭志昂,良久:“如果你想不起來自己是怎麽來的,那麽一輩子也去不了恭州。”
……
這算是威脅嗎?蕭志昂直接氣笑了,我就算想不起來怎麽來了,難道還搞不清楚怎麽走嗎?
蕭志昂一口氣喝下肉糜湯,跟著黃鶯兒跑了出去。
可剛跑兩步,幾個男子就攔下了他。領頭人叫谷仲,臥床這三天,谷仲天天都給蕭志昂送柴火,生怕他冷一般。“蕭公子,知白鎮長說,你醒了要出去逛逛的話,我們就給你帶路。”
帶路?難道不是監視?
蕭志昂稍微愣了一下,便笑道:走吧。
陌生人在陌生地方還是要規矩點,蕭志昂沒有拒絕谷仲的帶路,正好,他也需要摸清楚這個村落的情況。
在街上走了一圈,蕭志昂才知道這地叫渝水鎮,從東走到西,大約有2公裡的路。它被群山環抱,渝水河從山溝呈“幾”字形穿過,使得渝水鎮三面靠水,背靠大山。加上小鎮地勢低窪,河風拂過,水汽升騰,但由於高山的阻擋,所以水面上一年有300多天都會起霧。
但是很奇怪的是,這個小鎮人口看起來並不多,鄉民們大多都聚集在鎮中的位置,稍遠一點的地方幾乎很少有人路過。原本蕭志昂還想走遠一點,但被谷仲攔下:“蕭公子,那麽去不得。如果你非要去,等到明兒個正午再去吧。日頭大,安全。”
谷仲的話讓蕭志昂感覺莫名其妙,這逛街還得挑日子?
不願和谷仲幾人起衝突,蕭志昂離開前遠眺了一眼那幽深空曠的街道:難道那裡有著什麽秘密?
很快,
天黑。 這段時間,蕭志昂都是在周印香家養傷。
“孩子,吃點東西。”周姨笑眯眯的樣子讓蕭志昂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她也是這麽和藹。而身旁的駱凌墨則撕下一根兔子大腿扔給蕭志昂:“來,這個給你。”
說實話,蕭志昂覺得這家人挺好的,一隻兔子,他們還把肉最多的兔腿給他吃。
“周姨,為什麽家裡都沒窗戶?”蕭志昂看著牆上那巴掌寬的窗格說到:“空氣不流通,不憋得慌嗎?”
“習慣了。你們那的窗戶是用來通風換氣的,我們這兒的窗戶是用來看外面情況的。”周印香笑笑。
“可這屋裡天天點著火堆,很嗆人啊,吸久了對身子也不好。”
“火堆都燃放在外間,裡屋是不點火的。不會影響睡眠。”聽到周姨的話,蕭志昂這才想起,睡覺的時候,他的房門都被關得死死的,而門縫則被布條等東西塞得死死的,不讓柴煙飄進來。
真是難以理解的風俗,不過他也懶得再問,反正過幾天等身體再好一點,他就準備離開這小鎮。
駱凌墨話不多,這個比自己還小一歲的男孩靜靜的吃著兔子肉,時不時抬頭看一眼蕭志昂。
呃?
我有這麽好看?
蕭志昂笑笑:“你老是看我做什麽啊?”
聽到蕭志昂的話,駱凌墨抿了抿嘴,不做回答。
這死孩子,蕭志昂有心逗一逗他:“我臉上有花?”
噗呲,周姨笑了。
凌墨也扯了扯嘴角:“其實,我是想問,你真不記得自己是怎麽來的了嗎?”
……
哦,好吧,一句話頓時讓蕭志昂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