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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詔令》第13章 並非無心 奈何無能
  給李蘭脫了外衣擦了身,再把她額上搭著的那條毛巾拿下來洗洗,坐在床邊,張顯忠沒哭,他只有點覺得一股鹹水在往心裡流。

  被抱進屋後,李蘭被安排躺在了床榻上,或許是因為有了張顯忠的悉心照料,這會,李蘭的呼吸和心跳可算是平緩了不少。

  沒再像之前那樣,像條從池塘中被甩出來的,那麽條暴曬在陽光底下的魚,眼睛死死地凝視著太陽。

  這也讓張顯忠在心裡慶幸,他想著,自家婆娘還好只是中暑了,要是有個別的,這大熱天的,又沒在城裡,就算趕得上去城裡的末班車,路上行程一顛簸,一耽擱,人可就救不回來了。

  張顯忠覺得,只要人還能喘氣,情況能緩的過來,就算頭磕破了皮,那也是沒什麽大事的,他以自己的常識認為,李蘭這症狀是中暑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磕到腦袋可不是什麽小事,小的算淤青外傷,往大了算,那可是腦溢血腦震蕩這類的大病。

  即使張顯忠認為自家婆娘這會只是中暑,但他坐在床邊守著的時候,也還是覺得自己有種說不出的窩囊。

  人只要不經歷個什麽事,就容易有種錯覺,這種錯覺叫安於現狀。

  一旦遇上事了吧,這人又會有種,宿醉麻痹自己後所換來的那股清醒。

  其實,張顯忠一直都覺得自己物欲挺低的,他覺得生活富足也好,苦一點也罷,不去想那個,每天做做農活,靠自己勞作,吃有的吃,穿有的穿就行。

  只要不缺,好點壞點又有什麽呢?一家五口健健康康的比什麽都好。

  直到他回家,看到自家婆娘倒在地上,地上還血星點點的,他才感覺自己慌了神。

  “還是條件太苦了啊......”張顯忠突然覺得兒媳的話非常有道理,搬到縣城裡面去住,可能還是要好很多。

  只是現在錢不夠,縣城的房子一平就得兩百來塊錢,按小了算,隻算個一家五口能擠擠住下的,再一個,能給張兆靈空間房,留給他長大了用來接媳婦的,那至少也得要個七八十來平吧?

  不過現在還好,兒子兒媳有出息了,現在在外面做工,一個月下來除開日用開銷,能攢下個兩百來塊。

  家裡自己這兩個老的也跟上吧,把雞崽子養好,多養點,多賣點。

  再這麽大概地一算,日子就有了盼頭,想到過幾年家裡就能往城裡搬了,張顯忠心裡那還泛著的眼淚,這會才算是徹底止住了。

  男兒有淚不輕彈,要流啊,那也隻流在心間。

  牽起老婆的手,粗糙的大掌裡合著一隻纖細又乾瘦的手,這手上,還有個沒結痂的小口子,大掌裡感受到的盡是做農活做家務乾出來的老繭。

  雖然在這個年代,村裡待著的婦女基本都是這樣式的,多多少少都會幫著自家男人,一起擔著擔,但是張顯忠還是覺得愧疚。

  都是過了半百的年紀了,還這麽操勞,想著想著張顯忠就開始覺得自己對媳婦不好了。

  瞧瞧村裡別家的,哪家婦女像自己家這個傻女人一樣,像養雞養著了魔,整村算起來,都沒幾個像自家這個這樣,願意這麽累著自己的。

  就比如張獵戶家那惡婆娘,天天在家看電視嗑瓜子,夏天不曬冬天不冷的,完了時不時還能支張獵戶去城裡賣完貨,回來給捎帶件花布衣裳。

  人都是有攀比心的,再一個就是肯定不能給差的比,正常人肯定得和好的比啊,也不說一定要不自量力地和城裡的家庭比。

  隻提個村裡張獵戶對他老婆如何,張顯忠自認自己連對方一半都比不上。

  況且,張顯忠也知道自己婆娘對這個家的付出,他也知道李蘭對金錢事物之類的為什麽會那麽在乎,那也都是為了這個家。

  要是自己賺的夠多,夠家裡用的,媳婦也不會對外太過斤斤計較。

  所以,前些年婆娘對李賢文有那麽多不講理的舉措言辭,張顯忠也沒好去說些什麽,只有給人賠禮道歉,自己多擔著。

  等回家了吧,在快睡覺的時候和婆娘談談心,把該講的道理講給她聽。

  張顯忠一直都覺得,只要自己在教,婆娘多多少少都會聽進去一點,時間長了,自然會好。

  “不能就這麽坐著,兆靈等會也該回來了,婆娘醒了也要吃飯。”

  看到李蘭氣息平穩,翻了個身,又像是要醒的樣子,張顯忠決定先去把飯做好,後面想辦法給自己老婆補充點營養,看看雞還有多少,實在不行就多拿些雞蛋,去獵戶張那裡換點山鹿肉來讓老婆和兆靈嘗嘗。

  錢給少了,張獵戶不一定願意賣,但拿蛋去換,張獵戶是願意的,他家養了幾條攆山狗,張獵戶家雖然富裕倒不至於喂肉,但出於對狗的喜愛,攆山狗不吃葷的,腿腳就沒有力氣,於是張顯忠時不時會看到,看到張獵戶把那生雞蛋拌在飯裡喂狗。

  而村裡人都知道,張獵戶是不讓他婆娘養雞養鴨拿去賣的,他家裡有那幾隻隻,還都是他本人在養,養來吧,也只是在等女兒女婿小外孫回來,等回來了好多添兩個菜。

  所以,拿蛋換肉是換得的,再加上鄉裡鄉親的人情關系,張獵戶一般都會賣個面子,把拿來換肉的東西,價值往高了算,好讓鄉親多換點肉吃。

  而這,大概也是張獵戶能變成張老板的原因,仁心仁義又不傷人臉面。

  因為這個,本村鄰村的村民,大多更願意與他做生意,這也是村民願意把一些季節性緊俏的東西留著也要賣給他的原因。

  但現在沒那個時間了,天色開始暗了下來,太陽正準備下山,家裡三張嘴巴也等著吃飯,張顯忠現在要是再不去把飯做了,那再等會,去廚房就得點燈了。

  開著燈做飯,他可舍不得,要不是當初兒子兒媳執意要裝這個,說什麽擔心老兩口在家摸黑看不清,容易摔跤。

  花了那麽大幾十塊錢的材料就裝了幾處電燈,即使是兒子兒媳出的錢,張顯忠心裡也十分不情願,舍不得。

  在他看來,只要拉了燈,錢就會順著那根細細的膠皮線,持續地流向城裡電力公司的收費員那裡。

  電費一度得好幾毛呢,這用一度電,就得花上好幾個的雞蛋錢,雖然張顯忠他本人對一度電能用多久並沒有什麽概念,他也不知道一度電能讓自己家那顆二十五瓦的老燈泡亮上一整天。

  雖然每年電費都是欠著等兒子回來結,但張顯忠他知道能省則省這個道理。

  系著舊衣改的圍裙在灶台邊忙活,煙從牆洞作的煙囪往外散去,一點農家菜籽油加一大碗水就炒了個豆角蘿卜,撒點鹽巴上去,掐幾節小蔥就算出鍋。

  把飯罐子從火上拎走,一旁的簸箕下面還蓋了兩碗蒸蛋,很明顯,張顯忠舍不得給自己做一碗。

  在他收拾碗筷的時候,院子裡才傳來一串小小的腳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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