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凶手是C,青年化學老師。
2、學校派C去動員A,A故意不理C,C趁A澆花時,襲擊A,兩個人在打鬥時①,A知道自己可能活不長了②,乘機打碎三盆花留下線索③,但C以為A要用花盆碎片做工具,於是掐著A的脖子④去了衛生間,用水將A溺死⑤,然後打掃衛生間的水漬⑥,背著A下樓,將A放進自己的轎車⑦,把車開走,等到晚上,把A投入大海⑤。
①肋骨骨折是C造成的,因為如果是兩個月前D造成的,肋骨會形成骨痂(骨痂形成需8~12周)。
②為什麽A知道自己可能活不長了:因為兩個月前,D打傷A的上面部,由於處理不當,導致感染,經過兩個月,形成海綿竇血栓(這是一種死亡率很高的疾病),死前的A已經出現大腦部位畸形,視神經萎縮,視線模糊。
③陽台上打碎的三盆花,一盆缺氮,一盆缺磷,一盆缺鉀,和化學有關,暗指化學老師。
④甲狀軟骨有骨裂,脖子有皮下出血→掐著脖子,但並不致死。
⑤肺呈水性肺氣腫改變,表面有肋骨壓痕;胃內有逆液;腦、肝、腎等器言淤血,脾呈貧血狀態→典型溺死現象;
屍斑顏色淺淡→屍體在海水中受到海水的衝擊,屍體體位不斷變動造成;
你一定很想問為什麽不是在海水中溺死,左心血各成分比右心血含量量低→這是淡水溺死的象征,如果是海水溺死,心血成分和上述化驗結果正好相反。
⑥其他房間均正常→房間被打掃過。
⑦10公裡的路程去拋屍,一定有交通工具,有能力買車的只有C和D。
————————案件開始——————
2018年6月30日
在這個炎熱的下午,警方接到一起報案。
XX酒吧,一名前台小姐A失蹤近一個星期。
6月25日那天晚上,A小姐。在接到一起電話離開後,便再也沒有回來。由於在這個酒吧接客徹夜不歸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所以老板娘也沒有在意。
今天晚上一位有錢的客人,指名要這名A小姐。老板娘無論怎麽打電話都聯系不上這名小姐,這才發現不對勁。在把客人安撫住之後,便急忙報了案。
警方進入酒吧調查。同時封鎖了酒吧。
6月30日晚,根據在這名A小姐房內發現的頭髮,提取出的DNA對比發現,DNA與26日那天警方在一個廢棄湖邊發現的無名女屍DNA符合。
據推測,這名A小姐應該在25日晚就已經遇害了。
前台小姐:身高170,體重52㎏。年齡:28歲。
部分警方走訪調查結果如下:
1.由於這名A小姐經常憑借自己出色的外貌和高挑的身材,和其他前台小姐搶生意,所以人際關系很僵。在和她同一個酒吧的其他小姐身上調查不出什麽有用的線索。
2.這個A小姐是外地人,在本市無依無靠、無正經工作。只能靠坐台賺錢。她的父母在聽說消息後正在趕來的路上。
3.據推測,死者從接到電話到死亡全程不超過8小時。
4.有人曾看到A小姐與一個流浪漢發生爭執並毆打了該男子,因為該男子全程用手捂住自己的臉所以並沒看清面部,爭執原因似乎是該名男子尾隨A小姐被A小姐發現所以起了爭執。
部分屍檢報告:
1.該女性死者手腕腳腕處有被捆綁的痕跡。
2.該名女性死者死於動脈大出血。脖頸動脈處發現三處刀口。
3.全身共有17處創口,且死者死前明顯遭受過虐待。
7月1日。在接到第一名坐台小姐的案件後,警方又接到了第二名坐台小姐B失蹤案。
1日晚,在一廢棄軌道旁發現小姐B的屍體,據悉,已死亡24小時。
失蹤時間6月28日。
死者B:身高159,體重49公斤。年齡:35歲。
同樣,死者B的身上也有多處虐待痕跡,右手小臂骨折,左手被利刃砍下,切口處並不光滑,且有鏽跡。手腕腳腕處有被捆綁的痕跡。死於內髒破裂引起的低血容量性休克。
死者B人際關系調查如下:
1.死者B是個孤兒,父母雙亡。
2.死者B好賭博,欠了大筆外債,為了賺錢曾委托王哥為其介紹客人。
3.王哥是一個地痞混混,靠收保護費度日。年齡:35歲。
4.由於王哥也不認識什麽有錢人,且死者B年紀過大,王哥經常介紹一些娶不起媳婦的光棍和拾荒者給死者B,偶爾還會在死者的收益裡拿提成。
王哥:“27、8號?我不記得了啊,我那兩天正忙著收...呃,忙著...忙著找工作嘛,哪還有時間給她介紹客人。”說話時眼神有些躲閃。
警方最後以欺壓鄰裡的罪名關押了王哥。
然而案子還是毫無進展。
7月2日,法醫在兩名死者胃裡發現紅牡丹花朵。
兩案並為一案。
此案件名為:坐台小姐連續失蹤案。於新聞發布引起軒然大波。
經排查,兩名死者人際關系並無交叉點。兩人工作地點也不是一個地方。不過警方在死者B的老板那得到了一點有價值的信息。
老板:45歲,有一子,離異,獨居。
老板:“這個坐台小姐(第一位死者A小姐)我認識。
她本來想跳槽到我這來著,大概是在六月中旬的時候就敲定了。連她的個人信息我都登記好了,班都給排好了,就等她在XX酒吧乾完六月份的活,領完工資來我這上班了。”
警方:“這個人呢在六月末就死了。”
老板:“死了!唉,我怎麽這麽倒霉,我還提前付了她三個月工資呢,要不是看她好看,我也不至於吃這個虧...”
警方:“你剛才說記錄她個人信息的那個本在哪。”
老板:“說起這個事我就生氣,警察同志你們可得給我做主啊,我家裡這段時間一直裝修來著,誰知道前兩天我把那個小本子放在家裡,一晚上它就丟了,還丟了一千塊錢。我一開始懷疑是那些工人偷的,可是那些工人竟然有一大半是撿垃圾的都是被雇來的,轉眼就跑了個沒影,我就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
警察:“你這個本上都會記錄什麽信息?”
老板:“嗨....也就是小姐們的姓名、電話、風格、和家庭住址之類的......”
警察:“家庭住址?”
老板:“有的老板不方便出入那些場所, 所以只能在小姐家裡進行交易,不過有的小姐也會選擇在旅館進行交易。有什麽問題嗎?”
警方:“那就是說只要有了這個本就可以自己找到上面的小姐是嗎?”
老板:“也可以這麽說,那可是我收集了好久才記錄了個差不多,那個混蛋讓我逮到一定給他個教訓!”
7月3日凌晨3:00,老板被人發現死在家裡。身中數刀,內髒破裂而死。
鄰居聽見隔壁隱約有爭鬥聲被吵醒,但是很快就沒聲音了。凌晨四點,鄰居聽到關門聲,又想到死者是獨居,不放心去查看時,死者已然斷了氣。
警方現場勘察結果:
臥室內發現打鬥痕跡,門鎖沒有撬鎖痕跡。懷疑是死者自己開的門。
警方由此推測是熟人作案。
後續在老板嘴裡發現紅牡丹花朵,因此和前兩案合並,案件名字改為:紅牡丹案。
時間線:
六月中旬:老板的記錄信息的本子被偷。
6.25:A小姐死亡。
6.28:B小姐死亡。
7.2:兩案並案調查。
7.3:老板死亡。
三案並案。
問題:
1.殺人凶手身份。
2.殺人原因。
3.推測死者B被砍下左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