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中國封建歷史上最後一個漢人王朝。它一度有著繁榮的經濟。16、17世紀間,明代曾是世界上手工業與經濟最繁榮的國家之一。
明代初期推行的海禁政策,使得商業受到一定的壓製,但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廢除海禁後,海外貿易重新活躍起來,全盛時遠洋船舶噸位高達1.8萬噸,佔當時世界總量的18%。而最後因為農業衰敗引起的農民起義滅亡。在明朝,一些日常用品製作得相當奢華,不但是質地,做工也頗為考究。
中國明朝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可分為兩個階段。從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開國,到明宣宗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明宣宗執政的這段六七十年時間裡,隨著政局的穩定,被戰亂破壞的地方,又重新建立起社會秩序,農業逐漸恢復,戶口與墾田逐漸增多,糧食產量增加,政府稅收增多,官營民營手工業陸續發展,商業城市增多,東西南北商業流通暢快,海外貿易往來活躍。
從公元1522年,明世宗嘉靖元年,到公元1573年,明神宗執政以後的一百多年時間裡,是我國經濟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的時期,這個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工商業的繁榮,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個朝代。
太祖朱元璋對腐敗深惡痛絕,大力根治使明朝維持了70年的清廉政治,進行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推廣桑麻棉種植為手工業提供原料,他積蓄下來的錢與糧,為數不少,然而太祖積蓄下來的,不夠成祖花費。
洪武年間,有所謂“開中”的辦法,招商人送米進官倉,換取“勘合”,到出鹽的地方領鹽。這一種以米易鹽的辦法,與所謂“引”(運鹽的許可證),是相輔而行的。
成祖在北京締造新都、疏通大運河,夏原吉便限制全國商人,隻許在北京以米換取“勘台”,於是北京各倉的米十分充裕。米是可以賣錢的,於是夏原吉解決了締造新都的費用問題。
成祖又要張輔平定安南並五次親征漠北蒙古,夏原吉於是又準許邊疆各地“開中”,也應付了少軍費與軍糧的開支。胡熒“尋仙”、解縉修永樂大典、鄭和下西洋,成祖的花費沒有止境,而夏原吉張羅的本事有限。
於是,便自然而然也走向“通貨膨脹”的歪路。盡管朱隸時期經濟發達、國泰民安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但經過二十二個年頭的痛快花費,白米一石的價格,已由洪武初年的一貫,漲到五十貫了。
夏原吉於永樂十九年因反對第三次親征而被關在“內官監”,一直關到仁宗朱高熾即位之時,就他本人而言,倒是省了不少籌錢的煩惱。
仁宗請他回任戶部尚書,向他詢問財政的方略,他說,最要緊的是,少發鈔,多收鈔。仁宗因此而竭力節省糜費,增加收鈔的市稅與“門攤”(京師北平各個城門口的卡子稅)的稅率,同老百姓聲明一俟鈔價增高,便減除這所增的稅率。
仁宗政治環境寬松,采取減輕百姓的困苦重農、用賢、懲貪的一系列政策,開創了“仁宣之治”局面,只可惜朱高熾在位僅一年時間就因病去世。
宣宗朱瞻基在位10年時間,平定了漢王的叛亂,安撫趙王,穩定了國內形勢;撤兵安南,去掉困擾多時的平叛包袱,但也給後人在南海問題上留下了無盡的麻煩;推行重農愛民的仁政,國泰民安,國富民強。
然而隨著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君臣陶醉在表象的治平景象中,
沒有意識到盛世下存在的隱患。 “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紀綱為之不振,大量土地流向皇室勳貴官僚地主手中。維持了近70年的清廉政治至此結束,這種情況宣宗當然脫不了乾系。
經過弘治太平盛世到嘉靖、隆慶時期,政治混亂、處於嚴重的財政危機之中。
明神宗萬歷朱翊鈞在張居正等大臣的鼎力相助下,實行新政,使朝政為之一振。使大明王朝的經濟得到了空前的繁榮,開創萬歷新政的局面,一些地區出現了資本主義性質的雇傭關系。
他也曾28年不上朝聽政,被後人認為是中國歷代帝王中最懶惰的,他還窮奢極欲,使吏治更加腐敗,為此背負了千古罵名。日本發動侵朝戰爭、寧夏副總兵官哱拜起兵反叛、西南又發生楊應龍叛亂,朱翊鈞被迫三路出征,史稱“萬歷三大征”。三征歷時十余年,喪師數十萬耗銀數千萬兩獲得全勝。
明朝鐵產量為北宋的兩倍半,棉布取代麻布成為紡織品的主流產品,無論是鐵、造船、建築等重工業,還是絲綢、棉布、瓷器等輕工業,在世界都是遙遙領先,工業產量佔全世界的2/3以上。軍事力量的強大從軍隊裝備上可見一斑,神機營3600步兵1000騎兵400炮兵。
其用霹靂炮4600杆(步騎兵用的多管步槍),合用藥9000斤,重八錢鉛子90萬個,大連珠炮200杆(子母衝快炮,子衝相當於炮彈),合用藥675 斤,手把銃400杆(炮兵用的防身手槍),盞口將軍160位(重炮)...除神機營外明朝還有數個炮車營。但這隻強大的軍隊在“萬歷三大征”40多年後敗給了李自成。
明朝為了恢復元朝末年被嚴重破壞的經濟,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了經濟立法。
明初,為適應農業的發展,保證勞動力的需要,頒布法令釋放奴隸,嚴禁誘騙掠賣良民為奴隸。同時,還頒發了一系列有關招收流民墾荒、興修水利,實行屯田和匠戶輪班等方面的法令。
從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開始移民墾田,“徙江南民14萬於鳳陽”(《明史》卷七七《食貨志》)。遷山西晉城、長治二州的無田農民到河北、山東、河南一帶。凡移民墾田,都由朝廷發路費、耕牛和籽種,或免稅三年。許多荒地因而得到墾殖,自耕民的數量不斷增加。
明朝的手工業生產在整個封建經濟中的比重進一步增加。這種新的生產關系,首先在杭州、上海、南京、松江、蘇州、景德鎮等地出現,以絲織中心蘇州為例,明末織機多達萬台,工匠多達五六萬人。
松江是棉紡中心,民諺說:“買不盡的松江布,收不盡的魏塘(今浙江嘉善)紗”,盛況空前。“南松江,北潞安,衣天下”,潞安在山西南部,每年供應皇室的絲綢料達5000到10000匹,產量僅次於江浙一帶。
為了加強對手工業生產的管理和控制,《大明律》專設《工律》一篇,對軍民官府營造的申報審批、營造所需材料、財物、人工,製造器物的品種規格等等都作了規定,違反者治罪處刑。明朝前期有官營和私營兩種手工業生產組織。官營手工業的生產規模比較大,經常有幾十萬技術高超的工匠輪番勞動。行業多,分工細。
明初建立了匠戶匠籍制度,工匠分輪番匠和住坐匠兩種。輪番匠每三年到京服役三個月;住坐匠固定做工,每月有1/3的時間為官府做工,月糧由國家支給,其余2/3的時間自由支配。這種工匠比元代長年固定在官府生產的工匠,有了較多的人身自由,從而提高了生產積極性。
對於礦冶業,對非貴金屬允許自由采礦和冶煉,官府課稅;對金銀等貴金屬礦只能由官府經營,其他與國計民生關系較大的鐵、銅、鉛、錫等礦藏,必須取得官府批準,才得開采,未經官府許可,私自開挖者,以“竊盜罪”論處。
對商業,明代承襲前朝舊製,對某些重要商品,如鹽、茶等實行專營制度。明律規定,鹽和茶都由國家專賣,商人必須向官府交錢買“鹽引”和“茶引”。“引”是商人運輸貨物的憑證,印有法定的重量單位。明洪武元年修定的《鹽引條例》,規定犯私鹽罪者絞,有軍器者斬。其後在《大明律·鹽法》規定
凡犯私鹽罪者杖100,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一等,拒捕者斬。明朝統治者憑借國家權力,將有較大市場、利潤較大的商品壟斷在官府手裡,使民間商業的經營范圍縮小,極大地限制了民間商業的發展。
對海上貿易,明初立法嚴禁私人出海,違者輕則杖100,重則處絞刑或斬刑。到永樂、宣德兩朝至嘉靖初期,海禁稍有放松,海上私人貿易迅速發展。到嘉靖三年起又屢頒禁海律例,結果私人海外貿易完全停止,嚴重摧殘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
明朝的稅法有田賦和商稅。明初依照唐代的兩稅法,核定天下田賦,其數額列入《黃冊》,即戶口冊,詳細登記各地居民的丁口和產業情況,每年審查一次。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在丈量土地的基礎上制定耕地的總清冊,將田主的姓名和土地的位置,分別登記,編成《魚鱗冊》,作為征稅的依據。
田賦分夏稅和秋稅兩種,夏稅收麥,秋稅收米,官田畝稅五升多,民田畝稅三升多,重租田八升多。到明中葉,由於賦役苛重,人民紛紛逃亡,生產受到破壞。自嘉靖至崇禎年間進行賦稅改革,內閣首輔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
其主要內容是:各項複雜的田賦附征和各種性質徭役一律合並征銀;徭役中的力役改為以銀代役,由官府雇人充役;徭役銀不按戶丁分派,而按地畝承擔;
以縣為單位,將全部徭役銀分配一縣的田額上,平均負擔,改變了原來按裡分攤的辦法。“一條鞭法”既是稅制化繁為簡,又由實物稅轉為貨幣稅,有利於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具有進步意義。
明代改變宋元以來商稅繁苛的情況,規定商稅率為1/30。明神宗時,派出稅監到全國各地去監督收稅,逼得機戶停機、窯主歇業、鹽工抗稅、礦工暴動、市民罷市。
明萬歷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內監孫隆到蘇州充任稅監,他勒令除已征稅外,每機加派白銀三錢,絲織品每匹加銀三分。機戶因此停工,幾千織工染工失業。
生活無路的織染工匠2000人集結於玄妙觀,公推織工葛賢等幾人為首,高喊“趕走孫隆,殺死稅棍”的口號,衝向稅監衙門。鬥爭堅持了三天,打死稅官、惡棍十幾人,火燒了稅監衙門,孫隆逃跑了,加派的稅銀取消了。
農業
移民墾荒
在古代,農業是國家的重中之重,耕地的多少跟國力強弱有直接關系。朱元璋曾說:“農為國本,百需皆其所出。”為了發展農業,首先要把戰後流散的農民固著土地上。為此朱元璋曾多次令民歸耕,並以減輕賦稅為鼓勵措施。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規定允許百姓墾荒田為己業,並免徭役和賦稅三年。
洪武三年,令蘇、松、杭、嘉、湖五郡無田百姓到臨濠墾種,官給錢、糧、耕牛、種子,免徭役三年。
又以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給十五畝,蔬地二畝,免租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頃畝”。“額外墾荒者永不起科。”又令四方流民各歸田裡,丁少地多者,不許多佔,丁多地少者,驗丁撥給荒田。
這些措施有效地召回了流散人民,也有利於人民生活的安定和農業生產的恢復。
初期,由於多年的戰爭加上通貨膨脹,且前朝元惠宗為治水加重徭役,經濟近乎在崩潰的邊緣。明太祖洪武年間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與移民墾荒,也實行屯田政策,軍屯面積佔全國耕地的近十分之一?。
此外,商屯也相當盛行,政府以買賣食鹽的專賣證(稱之為鹽引)作為交換,利誘商人將糧食運往邊疆,以確保邊防的糧食需求,然而此方式並非以以物易物方式,而是要求鹽商先交錢再等曬鹽季再給鹽,卻又為稅收不足而將新產出的鹽另行外賣,延後交鹽給正規鹽商的時間,致使鹽商交了錢卻要三五年甚至十年後才拿得到鹽,卻又因身份管制而無法拋棄鹽商身份另行謀生,因此而家破人亡,私鹽亦大為流行。
明太祖也曾派遣國子監下鄉督導水利建設,並以減免稅賦獎勵耕作。這些措施使得過去很多飽受戰亂損毀的地區恢復生氣,使明朝的經濟得到快速的恢復?。
在萬歷年間,明朝的耕地總面積是七百萬頃,明末時達到七百八十多萬頃,此一水平即使是到了後來的康乾盛世都沒有被打破。當時歐洲的傳教士是這樣形容明朝的:中國的耕地像花園一樣井井有條,沒有一塊荒地,中國產的糖比歐洲白,布比歐洲美。
明代經濟仍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明朝農業無論是產量還是生產工具,都高於前一朝代,番薯、南瓜、蠶豆、土豆、玉米、棉花等美洲高產作物在16世紀中葉時由國外陸續傳入,尤其是棉花,已在全國普遍栽種。
此外,較容易栽種的蕃薯和玉米,可以種植於土壤相對較貧瘠的地區,對於糧食需求日增的明清兩代尤其重要?。萬歷年間,耕地總面積超過七百萬頃,為明神宗萬歷年間開始的人口穩步增長提供堅實的基礎。
而在南宋時流行的俗諺“蘇常熟,天下足”,由於長江下遊地區城市居民的快速增加,及長江中遊地區的快速開發,中晚明時,已經轉變為“湖廣熟,天下足”,意即當時主要的米糧生產區已經轉移到湖廣地區,也就是現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一帶。
晚明以後,湖廣的米開始被長途運送至江浙、閩廣等地區販售,使當地農民開始改種經濟作物。
商業性農業的發展及隨之出現的長途交通,都有利於工商業的發展。
農業生產技術和農業紡織業,當時發明了一種“代耕”新式農具,耕田利用機械原理,既省力,又效率高;農業肥料,使用高效的“榨油枯餅”;植棉采用著名的“張五典種棉法”;農業灌溉采用徐光啟仿製的“龍尾車”取水,“省物而不煩,用力少而得水多”;
實行了農業多種經營,等等。在農業和棉紡織業方面,當時江南稻谷畝產達二三石(擔),北方小麥畝產在二四石(擔)之間,甘薯、玉米、煙草、油料、花生,已在南北各省種植。棉布已成為全國主要衣料,徐光啟的棉紡工具“攪車”,以一人當三人句容式,一人可當四人;太倉式二人可當八人。
明朝進行了人類歷史上重大的“農業革命”,通過對越南稻種的改良,在南北廣泛推廣新稻種。水稻的畝產量出現了大面積提升。
明朝江南首現了生態養殖法,在水稻田地裡養魚,用魚來吃水稻田裡的蚊蟲卵,因蚊蟲卵而產生的瘧疾,在宋元兩朝曾肆虐中國,到明朝卻已不是大害。
明朝第一次創造了泄洪渠和水庫綜合治理,在江南治理水患,持續千年的江南水患問題得到徹底消解,徐貫等人留下的水利工程,今天還是江南大地抵抗雨季的生命線,從此有了上有天堂,下有蘇杭的說法。
大多數人更不知道的是,西方經濟學家把中國社會的生產力分成兩個馬鞍形,在宋朝到達一個馬鞍頂峰,在明朝到達另一個更高的馬鞍形。兩個馬鞍形兩邊的元朝和清朝,卻是生產力的大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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