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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迷案》第六章、紅色的雪(六)
  碧綠的鄉村,群山繚繞......

  村子東邊的小溪旁蹲著兩個小孩,男孩是李想,女孩是程苗苗。

  多年前的那個中午,男孩站在明媚的陽光下對女孩說:“等長大了,我要你做我的新娘。”

  女孩的小腳丫踩在水裡,轉身看了男孩一眼,說:“我才不要做你的新娘呢~”

  “為什麽?”

  “因為你沒有錢,給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誰也不會想到,這句話竟然出自一個8歲孩子之口。

  “我會有錢的,以後我會掙很多很多錢。”男孩的眼中充滿了堅定。

  “那好吧~”女孩答應了。

  他們從小學到高中,從兩個小小的身影到逐漸長大,幾乎形影不離......

  後來,他們相愛了。

  與此同時,他們迎來了人生中第一個轉折點——高考。

  男孩以556分的成績,考入了一所比較理想的大學。

  而女孩卻落榜了。

  本來他們的人生就應該從此分道揚鑣,但男孩卻選擇了退學。

  女孩知道後很傷心,問他:“為什麽要這樣做?你本來可以有一個大好的前程,去更大的城市發展,娶一個比我好一百倍的女人......”

  男孩的回答很簡單:“除了你,我什麽都不要。”

  女孩哭了,哭的很幸福。

  男孩說:“不上大學我們一樣可以去大城市發展,我們可以去打工!我相信,只要我們努力,一樣可以擁有一個美好的前程!”

  女孩點了點頭。於是二人不顧旁人的目光,毅然決然的背上行囊,出發了。

  他們來到了銀城。

  大城市的繁華與喧囂,一下子就打開了兩個人的心扉。

  但對於第一次離開家鄉,沒有任何社會經驗的二人來說,想要在這裡生存,可謂舉步艱難。

  不過好在,經過一番努力;兩個人找到了一份工作,飯店。

  男孩在後廚切墩,女孩在前台收銀。

  男孩對這份工作很滿意,用他的話說就是:既能賺到錢,又可以學到手藝,比上大學強多了。

  但女孩卻並不滿意,因為在她的內心深處還埋藏著一個夢想,那就是成為一名畫家。

  她可不想一輩子打工,一輩子東奔西走,一輩子都抬不起頭。

  一段時間後,她辭職了。

  她跟男孩說:“我想去學畫畫。”

  男孩同意了,但僅靠在飯店打工,根本支付不起美術學院那高昂的費用。所以很快男孩也辭職了,重新換了一份工地搬磚的活,雖然很累,但起碼賺的比飯店多一點。

  很快,男孩為女孩攢夠了學費。

  就這樣,女孩如願以償的走進了夢想的殿堂。

  男孩則繼續打工,以維持兩個人現有的正常生活。

  他逐漸意識到了生存的艱難,遠遠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過女孩很開心,她總是在放學後拿著自己的畫給男孩看,要他給出評價。

  男孩每次看到那些畫,都覺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她畫的很好,可以說是天賦異稟。

  一切似乎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

  但事情卻在兩年後突然發生了轉變......也就是女孩學期的最後一年。

  這天,女孩跟男孩說:“我有一個計劃。”

  原來,她在一次學校舉辦的公開畫展上認識了一個富商,聽說是搞房地產的,

很有錢!而這個富商恰巧對她產生了某種別樣的感情。  她的計劃很簡單,就是假意迎合富商......

  男孩堅決反對,為此兩人還大吵了一架。

  女孩:“他很有錢!我閨蜜說了,只要我能抱住這個‘大腿’,至少可以少奮鬥20年!”

  男孩:“這樣的閨蜜我勸你以後少跟她接觸。”

  女孩:“你就是嫉妒人家比你有錢!”

  男生:“對,沒錯。”

  ......

  女孩:“反正我不管,人家已經幫我把下一年的學費交了,我不可能對人家視而不見吧?”

  男孩:“把錢還給他,學費我給你交。”

  女孩:“你拿什麽交啊?靠在工地搬磚嗎?”

  男孩:“那我不是一樣供了你兩年嗎?”

  女孩:“你要這樣說就沒意思了,你看看這兩年我們過的是什麽日子?不到20平米的小出租屋,還是公共衛生間...洗個澡都怕被別人看見!一個破電炒鍋用了快三年了,還舍不得換個新的,我都快忘了排骨什麽味兒了......

  還有那個電飯煲,用了也快兩年了吧?還有,我都幾個月沒買新衣服了?......就靠你搬磚?每個月省吃儉用攢下來那兩千塊錢,一年到頭勉強夠給我交學費的,咱們什麽時候才能過上理想中的日子呀?”

  男孩:“你理想中的日子是什麽樣的?”

  女孩:“我不知道,反正不是現在這樣。”

  男孩沉默了。

  女孩:“要麽你同意我的計劃,等有錢了咱們就去別的城市生活。要麽......就分手。”

  ......

  男孩搖搖頭:“你知道麽?這樣做是犯法的。”

  女孩:“我知道,但我可以肯定他不會報警,他那麽有錢,少點算什麽?可能只是他隨手買輛車的錢,就夠我們生活一輩子了!”

  男孩不語,似在思考著什麽。

  女孩:“咱都窮半輩子了,難道你想下半輩子還要再繼續窮下去嗎?這是上天給我們的機會呀!”

  經過長時間的考慮,加上女孩的“開導”,男孩同意了。

  於是兩人制定了計劃:

  程苗苗假意迎合富商,騙取錢財,並搬住到由富商提供的高檔小區。

  富商說:“這房子是我偷偷買的,我老婆並不知情,所以你放心,她不可能找到這裡來。你暫時先委屈住在這裡,等一切“塵埃落定”之後,我就給你買一棟別墅。”

  她很高興,因為住在這裡對於她來說並不算委屈,起碼比那個不足20平米的出租屋強了何止百倍......至於別墅,她暫時還不敢奢求。因為她知道,自己的真正目的是為了騙錢。

  李想則用程苗苗在富商那裡“要”來的錢,在同一個小區、隔壁單元租了一個房子。

  兩人雖然離得很近,但為了避免被富商發現,所以很少見面。就算要見面,也是在距離小區不遠處的一家超市,匆匆看上對方一眼。

  從此,他們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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