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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振巫名》第23章 1件衣服引發的血案(下)
一進了樹林,李尋歡那種懶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變了,他忽然變得就象條獵犬那般輕捷矯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運用。雪地上,枯枝間甚至空氣裡,只要有一絲敵人留下的痕跡,一絲異樣的氣息,他都絕不會錯過!二十年來,世上從沒有一個人能逃得過他的追蹤。

  他行動雖快如脫兔,但看來並不急躁匆忙,就象是個絕頂的舞蹈者,無論在多麽急驟的節奏下,都還是能保持他優美柔和的動作。

  十年前,他放棄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關去的時候,也曾路過這裡,那時正是春暖花開的時候。

  他記得這附近有個小小的酒家,遠遠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簾,所以他也會停下車來,去喝了幾斤酒。

  酒雖不佳,但那地方面對青山,襟帶綠水,春日裡的遊人很多,他望著那些歡笑著的紅男綠女,一杯杯喝著自己的苦酒,準備從此向這十丈軟紅告別,這印象令他永遠也不能忘記。

  現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這裡,經過了十年的歲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許已嫁作人婦,昔日的恩愛夫妻,如今也許已歸於黃土,就連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裡。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沒有理由,他就是想再看一眼那個地方。

  或許是那虛無縹緲的幻想作祟吧……

  李尋歡這麽想,倒並不是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憶,而是他認為金獅查猛他們說不定就落腳在那酒家裡。

  冰雪中的世界,雖然和春風中大不相同,但他經過這條路時,心裡仍不禁隱隱感覺到一陣陣刺痛。

  那美好的回憶!!

  財富、權勢、名譽和地位,都比較容易舍棄,只是那些回憶,那些辛酸多於甜蜜的回憶,卻象是沉重的枷鎖,是永遠也拋不開,甩不脫的。

  李尋歡自懷中摸出個扁扁的酒瓶,將瓶中的酒全灌進喉嚨,等咳嗽停止之後,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築在山腳下的幾間敞軒,屋外四面都有寬闊的走廊,朱紅的欄杆,配上碧綠的紗窗。

  李尋歡還記得,春日裡這裡四面都開遍了一種不知名的山花,繽紛馥鬱,倚著朱紅的欄杆賞花飲酒,淡酒也變成了佳釀。

  如今欄杆上的紅漆已剝落,紅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車轍馬蹄縱橫,還可以聽到屋後有馬嘶聲隨風傳出。

  李尋歡知道自己沒有猜錯,查猛他們果然落腳在這裡!因為在這種天氣,這種地方絕不會有其他遊客的。

  他的行動更快,更小心了……靜靜地聽了半晌,酒店裡並沒有人聲,他皺了皺眉,箭一般竄了過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發覺這酒店實在靜得出奇,除了偶爾有低低的馬嘶外,別的聲音一絲也沒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舊,李尋歡的腳剛踏上去,就發出‘吱’的一聲,他立刻後退了十幾尺。

  但酒店裡仍然一點動靜也沒有。

  出事了!

  李尋歡微一沉吟,輕快地繞到屋子後面,他心裡在猜測,也許‘金獅’查猛並沒有回到這裡。

  可是他卻立刻就見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著眼睛,瞪著他!

  查猛的眼睛幾乎完全凸了出來,淡金色的臉看來竟已變得說不出的猙獰可怕,他就站在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馬在低嘶著,踢著腳,

查猛卻只是站在那裡,既不出聲,也不動,就象是個泥塑的,還未著色的人像。  李尋歡暗中歎了囗氣,道:“想不到……”

  他隻說了三個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為他已發覺查猛是再也聽不到任何人說話的聲音了!

  李尋歡仔細一看,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

  隻用了一劍!一劍斃命!

  殺他的人顯然不願他的鮮血濺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劍刺穿他的咽喉後,就立即塞了團冰雪在創囗裡,等到冰雪被熱血溶化的時候,血卻也已被冰凝結住了。

  他的屍體仍筆直的站著,倚著木柱並沒有倒下來,由此可見,殺他的那人,身法是多麽輕,多麽快!他一劍刺穿查猛的咽喉後,就立即拔出了劍,連一絲多余的力量都沒有,所以才沒有碰倒查猛的屍體。

  查猛自然是準備抵抗的,但等到這一劍刺穿咽喉後,他的招式還沒有使出來,所以他的屍體仍在保持著平衡。

  這一劍好快!

  李尋歡面上露出了驚奇之彩色,他知道‘金獅’查猛成名已二十多年,並沒有吃過多大的虧。

  金獅鏢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見,查猛並非弱者,但他卻反抗之力都沒有,一劍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個木頭人,要想一劍將這木頭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將它撞倒,也絕不是件容易事。

  李尋歡一轉身,竄入那酒店裡,門上並沒有掛簾子,裡面也沒有擺上桌椅,顯見這酒店也並不想在這種天氣做生意。

  很寬敞的屋子裡,只有靠窗旁擺著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沒有動過,甚至連杯裡的酒都沒有喝。

  來自極樂峒的那四個‘童子’,也已變成了四個死屍!

  死屍的頭向外,足向裡,像是‘十’字,黃衣童子的足底和綠衣童相對,黑衣童和紅衣童相對,右手腕上的金鐲已褪下,落在手邊,四人的臉上還帶著獰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劍刺穿的!

  而且,死屍四周有一堆粉末。仔細一看,竟是一堆毒蟲蠍子所化!

  “好深厚的內力……”

  李尋歡喃喃道,思及江湖高手有這份功力的,卻沒有幾個。不知為何,凌汐雲那風輕雲淡的笑容浮上心頭。

  會是他嗎?

  李尋歡默默的想到。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裡的一個柱子旁,他的雙手緊握,似乎還握著滿把暗器。

  但暗器還未發出,他也已被一劍刺穿咽喉!

  李尋歡也不知是驚奇,還是歡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劍……好快的劍……”

  若在兩日以前,他實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誰有這麽快的劍法。有這份劍法的人,也不會在這偏僻的地方,更不會在意那不知是什麽的寶貝。

  直到現在,他已知道是還有這麽一個人的。他出手,不需要理由,

  就是那神秘、孤獨,而憂鬱的少年阿飛!

  李尋歡歎了囗氣,喃喃道:“玩具,居然有人說他的劍像玩具……”

  他忽然發現柱子上有用劍尖劃出來的字:“你替我殺了諸葛雷,我就替你殺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債了,我知道一個人絕不能欠債!”

  看到這裡,李尋歡不禁苦笑道:“我隻替你殺了一個人,你卻替我殺了六個,你知道一個人不能欠債,為何要我欠你的債呢?”他又接著看下去!

  “我替你殺的人雖多些,但情況不同,你殺的一個足可抵得上這六個,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願別人欠我的債!”

  李尋歡失笑道:“你這帳算的不太精明,看來以後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還有一句話,仿佛是用手指刻的,“放心,我會讓你看到,足以打破規則的力量!”

  下方還有個箭頭,指向著廚房。

  李尋歡笑了,果真是他。不過,我期待這一天……

  廚房並不小,而且居然很乾淨,果然有個人被反綁在椅子上,長得很瘦小,耳邊還有撮黑毛。

  李尋歡早已想到阿飛就是要將這人留給他拷問的,但這人卻顯然未想到還會見到李尋歡,目中的驚懼之色更濃,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著,卻說不出話來──阿飛不但緊緊的綁住了他,還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李尋歡手裡的刀光一閃,只不過是挑去了這人嘴裡塞住的布而已,這人卻已幾乎被嚇暈了。

  他想求饒,但嘴裡乾得發麻,一個字也說不出話來。

  李尋歡也沒有催他,卻在他對面坐下,又將外面的酒全都搬了進來,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著道:“貴姓?”

  那人臉已發黃,用發乾的舌頭舐著嘴唇,啞著嗓子道:“在下洪漢民。”

  李尋歡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斷了這人身上綁著的繩子,倒了杯酒遞過去,這人吃驚的張大了眼睛,用力捏著自己被困得發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來接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尋歡笑著道:“有人若請我喝酒,我從來不會拒絕的。”

  洪漢民只有接過酒杯,他的手直抖,雖然總算喝下去半杯酒,還有半杯卻都灑到身上了。

  他又倒了兩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這兩件事你以後一定要牢記在心。”

  洪漢民用兩隻手端著酒杯,還生怕酒潑了出來,趕緊用嘴湊上去,將一杯酒全喝了個乾淨。

  李尋歡道:“很好,我一生別的都沒有學會,隻學會了這兩件事,現在已全都告訴了你,你應該怎麽樣來感謝我?”

  洪漢民冷汗淋漓,結結巴巴的說道:“在下……在下……”

  李尋歡道:“你也用不著做別的事,只要將那包袱拿出來,我就很滿意了。”

  洪漢民臉上很盡力地擠出了一絲微笑,顫抖的身子卻顯示他內心的恐懼:“什麽包袱?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尋歡搖著頭歎道:“我總以為喜歡喝酒的人都比較直爽,可是你……你實在令我失望。”

  洪漢民陪笑道:“李……李大俠只怕是誤會了,在下的確……”

  李尋歡忽然沉下臉,道:“你喝了我的酒,還要騙我,把酒還給我吧。”

  洪漢民臉色發白,強裝鎮定道:“是,是……在下這就去買。”

  李尋歡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兩杯,買別的酒我不要。”

  洪漢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地說:“但……但酒已喝在肚子裡,怎麽還呢?”

  李尋歡笑了笑,輕聲說道:“這倒容易。酒既然在你肚子裡,我只要將你的肚子剖開就行了。”

  刀光一閃,小刀已抵住了洪漢民的胸膛。

  洪漢民臉色發白,勉強笑道:“李大俠何必開小人的玩笑。”

  李尋歡道:“你看我這像是開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將小刀輕輕在洪漢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將他的胸膛刺破一點,讓他流一點血。

  因為只有懦夫才會說謊,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會被駭出實話了,這道理誰也不會比李尋歡更清楚。

  誰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個石面上,洪漢民還是滿面假笑,似乎連一點感覺都沒有。

  李尋歡目光閃了閃,手已停了下來,這懦夫居然刀槍不入,李尋歡居然也並沒有吃驚。

  “寶物就在你身上,對吧?”李尋歡笑了笑,說道:“金絲甲,據說此物刀槍不入,水火不傷。你身上穿著它,它是怎麽來的呢?”

  洪漢民冷汗淋漓,結結巴巴的說:“此物——此物——是在下——祖——祖傳的——”

  “你說我會信嗎?”

  洪漢民的臉已經變得好像一塊抹桌布,跳起來就想逃。

  他的身法並不慢,蹤身一掠到了門囗,但他正要竄出門的時候,李尋歡也已站在門囗了。

  洪漢民咬了咬牙,一轉身就解下了條亮銀鏈子槍,銀光灑開,鏈子槍毒蛇般向李尋歡刺了過去。

  看來他在這柄槍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這一招刺出,軟軟的鏈子槍竟被抖得筆直,帶著勁風直刺李尋歡的咽喉。

  只聽‘當’的一聲,李尋歡隻抬了抬手,他手裡還拿著酒杯,就用這酒杯套住了槍尖。

  也不知怎地,槍尖竟沒有將酒杯擊碎。

  洪漢民就像石頭人般怔在那裡,滿頭汗落如雨。

  李尋歡輕聲說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將身上的金絲甲脫下來作酒資吧,那勉強也可抵得過我的兩杯酒了。”

  洪漢民顫聲道:“你……你真要……”

  李尋歡道:“我倒並不是真的想要這東西,你能趁我不備,將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卻不該對別人說包袱是我拿的,我這人最不喜被人枉。”

  洪漢民道:“不錯,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裡也的確就是金絲甲,可是……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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