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的危險讓人心慌,已知卻無法避免的危險讓人恐懼,你知道他遲早要來,但是不知道他什麽時候會來。
狼,向來十分頑固,無比記仇,那種目露凶殘,拖著掃把一樣的尾巴,到處追逐肉食的狼最為貪婪,它為了吞噬獵物,可以一直緊緊跟蹤幾百裡,只要能聞到一點血腥味,有一點肉食,他就會成群結隊的去追逐,一旦認定目標,很少半途而廢,除非被殺或者重傷。
“猴子,開路,大家拉著繩子,左三人右四人,跳蚤和老李在兩邊戒備,防止有狼突襲。趕緊走,出了林子,眼睛看得見,就相對安全。”馬三元急聲道,這在中環境下,一秒鍾都耽擱不得。
眼不能視物,而群狼環伺,大危大險。
“嗷嗚~”
眾人心中一驚,然後一涼,那頭狼正在召喚狼群。
“跳蚤,丁爺,拔槍,其他人防備周圍,你們看不見,不要動刀槍,防止誤傷!走向前走!”李宗城首先掏出配槍,隨即指揮道。
“注意四周,只要一看到狼影馬上開槍,千萬不能讓狼近身,他們七個看不到,一旦近身肯定防不住。”
草木驚擾,林子裡刮來一陣惡風,夜視鏡中十幾雙綠油油的眼睛閃爍。狼的輪廓卻有些模糊,如煙霧般,只有那一雙雙凶惡的眼睛,猶如奈河橋下接引亡魂的冥船上的油燈,映射出一種純粹的死亡的光。
三人毫不猶豫的開槍射殺,瞄準那一雙雙勾魂的冥燈。
狼群悍不畏死,一雙雙目光熄滅,但是絲毫不見狼群放棄,狼不像狗,即使中槍,只要還能動,都會毫不猶豫的衝上來。
狼,遵循著沒有失去就沒有收獲,所以在需要死亡的時候,狼群從不猶豫,死去的狼,就是無用的狼,狼群會堅決放棄,從不悲傷,對於沒有到手的獵物,他們無論如何都會把它抓住,能不能吃是另外一回事。
一瞬間,五六頭狼倒下,更多的狼殺頂槍而上。
“小心,有狼進入進入十米之內了,大家做好反擊準備。”丁侯大聲呼喊。
這時候馬三元不得不站出來,“我能模糊的感應到狼來的方位,你們三人繼續射擊,近身的狼我來負責擊殺,其他人,立即上樹,避免被襲擊,要是干擾到我,恐怕會被我誤傷,快!”
樹林中,槍的射擊,狼的低吼,眾人的喘息,凝成一片。
眾人就近爬上了樹,豹子卻留了下來,和馬三元背靠著背,掏出腰間的狗腿刀,持在胸前。
“馬先生,你的後背交給我,我的耳朵比較好使,身手在我們裡面也是數一數二的,我來幫你。”
馬三元雙手各持一把獵鷹匕首,在身前耍了個架勢,道了一句:“好,你自己小心。”
話音未落,他手臂向前一揮,匕首一抹,劃過了一片濃密的毛發,再一收回,匕首微微向下,尖端滴下異地猩紅的血珠,狼身還未落下,便被他一腳踹了出去,一套動作行雲流水,絲毫不拖泥帶水。精準而又迅猛。
背靠著馬三元的豹子感受到了馬三元簡潔而又有力的動作,心中一凜,沒想到看起來斯文中帶著慵懶的馬先生居然也是一位高手。
“猴子,老李,跳蚤,你們繼續射擊,不要靠我們太近。”馬三元喝到。
鮮血的味道彌漫,持續的傷亡,沒有讓狼群放棄,沉重的低吼,讓狼群更顯殺性。一個狼群就是一隻訓練有素的軍隊,狼群最厲害的不是它打仗的本事,而是它的齊心,
我既然把你當成是獵物,那我必定要咬死你。 幾分鍾後,狼群中所有的狼全部倒地死去,從始至終沒有一匹狼後退,更沒有一匹狼成為逃兵。
身體的疲累混雜著心神的憔悴,一眾人來不及修整,又匆匆的趕路,距離出去不足一公裡了,必須盡快出去。
狼群的全滅沒有讓他們感到一絲的輕松,沒有一匹狼撤退,只能說明他們沒接到撤退的命令,只能說明頭狼不在,這是十幾頭狼僅僅是先頭部隊,還有一部分狼群尚未抵達。
都說人心不如狼心齊,在這一刻眾人卻如此齊心。
老許向周圍揮灑著氣味濃重的硫磺散,本是為了夜晚驅蟲的藥散,此時作為掩蓋氣味的粉末被他肆意揮灑,衝鼻的味道配合著翼齒六棱菊的臭味,深深地刺激著眾人的嗅覺。
眾人,牽繩而行,默默的走著,猴子領隊,時而提醒前方的障礙,這是整個隊伍裡唯一的聲音,也許八百米,也許五百米,馬上就好了,馬上就好了。
狼的生存,就是在惡劣的環境裡堅強創造生存空間,狼的團體,就是在充滿風險中組織強大的團隊力量。在隨時會受到狼群威脅的情況下,這支團隊卻遵循著狼的智慧,不斷前行。
“兩百米,還有兩百米就出去了。”再次升空的“雞蛋”,給大家帶來了振奮人心的消息。
這也宣告著,阮寅瀟手中最後一枚“雞蛋”也“犧牲”了。
一百八十米,一百五十米,一百米,眾人默默的數著步數,計算著距離。
丁侯在前,帶著一串,跳蚤和老李在兩邊環視戒備。
驀然,馬三元臉色一惡,與此同時,周圍綠燈逐漸閃爍,漸漸變多。
一百米,十分鍾,也許只要十分鍾就可以走出去了,偏偏這個時候!偏偏是這個時候。
現在不是抱怨的時候,也沒時間抱怨。
“跳蚤,把夜視儀給豹子。老李,你帶著他們走,猴子、豹子、和我留下,十分鍾,老李我們忙你擋住狼群十分鍾,你務必要把他們帶出去,莽牛、保護好瀟瀟。”馬三元當機立斷,現在時刻根本不容眾人多想。
“保證完成任務。”老李感覺肩膀上很沉重,上面是六條人命。
“馬先生放心,只要我不死,我不會讓阮小姐受到任何傷害。”楊振雄沉聲道。
“三哥”小丫頭緊咬著嘴唇,緊緊拉著馬三元的衣角,感受到肩膀上有力的大手,阮寅瀟松開了衣角,默默說了一句“注意安全。”她知道作為攔截狼群的三人中唯一沒有夜視儀的馬三元最危險,但是她更知道,馬三元既然做出決定,那他就不會改。
阮寅瀟清楚地知道她三哥未必在乎其他人的死活,他隻關心他關心的人,他只在乎他所在乎的人,馬三元挺身而出,不是為了什麽大義,可能更多地是因為,只有這樣的安排才更有機會拖住狼群,才能讓阮寅瀟更加的安全。
這個時候沒有什麽兒女情長,只有讓自己安全了,就是對馬三元的付出最大的肯定。
馬三元下意識的摸了摸褲袋,這時候他真想來上一根,可惜卻不能。
丁侯三人,雙手各持一槍,嘴裡叼著一副彈夾,擋在眾人身後,等待著狼群發動進攻。
李宗城一行七人動身向前,這一動好似給了狼群進攻的訊號。
猛然群狼出動,腥風飄蕩。
於是乎槍聲響起,三人騰挪旋轉,且戰且退,一時間,六把手槍竟然壓著群狼不跨雷池。
起初豹子還有些擔心,看不清前方的馬三元,是否可以持槍遠程作戰,但看他彈無虛發,槍槍中地,每發一槍都讓一團模糊的紅影如被蠍蟄。
這不由讓他起了好勝之心,在當年,他也是軍中的神槍手,這些年這麽技術他也沒有放下,難不成他還不如一個“瞎子”?
對於丁侯而言,用槍,他更喜歡貼身肉搏。槍?我若要殺,難道還需要我來動槍?丁侯極少用槍,但是這不表示他的槍法不好,而是他覺得用槍太簡單,所以才用的少。
在狼的生命裡,沒有什麽可以代替咬住獵物不放,鍥而不舍的精神。正是因此才讓狼這種生物得以在地球上生存下來,成為生命力最頑強的生物之一。
遇到一頭狼,你要和鬥,你要抗爭,它不會比一條瘋狗難對付多少;遇到一群狼,你要調整好精神,整理好著裝,這樣死的時候會比較體面,雖然過一會兒就只有一團具骨了。
一番血戰,狼的生命力頑強,動作迅猛,要是沒有打中要害,一兩槍沒把發讓它失去行動能力,此時已經過去了五分鍾,沒有任何一頭狼突破他們的。
“你們還有多少彈藥?”馬三元摸了摸腰間,他只剩下兩個彈夾了。
“兩個。”
“還有一個。”
過了一會兒,馬三元大笑:“哈哈哈, 馬上就要準備肉搏了,你們準備好了嗎?”
“砰”,打死了一頭已經撲倒眼前的狼,丁侯也哈哈大笑:“肉搏才是我的強項。”
打出最後一槍,豹子掏出狗腿刀,耍了個刀花,道“槍法我們不分勝負,我們再比比刀法!”
馬三元也掏出兩把匕首,他看不到狼群,持續的作戰,持續的維持思感外放,讓他心神疲憊,為了刺激精神,他也放飛自我了,破口大罵道:“老子現在看不見,殺得狼也不比你少,什麽狗屁不分勝負,你還要臉不要?”
一個躬身突刺,丁侯刺穿了一頭狼的喉嚨,冷哼道:“死了三十七頭了,我殺了十三頭,現在十四了。”
兩人頓時大怒,刀光翻飛。
三人繼續殺狼,風格卻各有不同,丁侯腳步飄忽不定,時遠時近,往往一擊斃命。豹子喜歡硬悍,時而踹兩腳,時而給上幾拳。兩人都隱隱把馬三元擋在身後。
馬三元出手卻是每每如早有預感一般,等著惡狼自己撞上刀刃,宛如羚羊掛角,不可尋跡。他所花費的力氣也最小。
惡血揮灑,滿地殷紅,三人卻全都看不見,只有那一陣陣的腥氣讓他們血脈激蕩。
正在這時,馬三元肩頭的對講機響了!
“喂喂喂,三哥,我們出來了,你們回來吧。”阮寅瀟的聲音在此時如同天籟一般。讓三人精神大振。
“馬上就來。”馬三元回復了一句。
丁侯邊殺呵呵笑道:“恐怕這幫狼崽子不會讓我們走吧?”
“那就殺,殺到它怕,殺到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