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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的小故事》第1章 遺憾
  就先從我的小學開始講吧。

  每個人都有點自己遺憾的事,也許很多人不會提、不會想、常常忘記,

  但當你遇見某件事時看到某個人時,總會不由自主想起這些事,

  也許你是一個自控能力很強的人,也許你是一個把偽裝當作真實的人

  但即便臉色上毫無破綻,你仍然知道:

  你在悲傷。

  我的故事從我記得開始

  那是我在小學的時候,我小學是個什麽樣的人呢

  是一隻蛀蟲

  我是校籃球隊的一員,因為我下午不想學習

  我看了很多書

  武俠小說

  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

  古龍全套

  上到狂人日記兄弟許三觀賣血記

  下到鬥洛大陸鬥剖蒼穹

  我全看過,也可以是說翻

  我看這麽多書不是因為我真的很用功

  而是因為我很閑

  我不想學習,不知道學習有什麽用,學那個加減乘除幹什麽,我家裡挺有錢的,我爸媽會安排好的。

  所以當時的成績都是七八十分

  這個七八十分呢,和咱高中時候的七八十分是不一樣的,高中時候的七八十分也許你真學不會是很正常的事,大學裡更是稀松平常,但小學的時候不是這樣的,大部分人的成績都是在九十分以上,畢竟卷子簡單嘛。

  我前面也說了我看了很多書,確切一點說是翻。

  所以我還蠻喜歡語文的,如果說在小學非要在所有學科裡面挑一門我稍有興致的學科的話就應該是語文了。

  因為熬,在小學你是不必在意分數的,你想寫什麽就寫什麽,想說什麽就說什麽,作文叫你寫一篇散文,嘿!爺就是要寫小說!小時候的我就清楚地知道:在這個年紀,只要大人沒生氣,你無論做了什麽他們都會誇你好看的。

  但是上了初中高中就不行了,作文的題材和結構越發變得格式化了,你寫作文是為了分數,你自己也清楚你要不這麽寫你不僅連高分沒有,可能連個及格分都拿不到。這裡不得不說,高中老師是真的嚴啊。所以我小學最喜歡的是語文,反而初中高中最討厭語文了。

  跑題了

  總之我是挺喜歡語文的在當時,但是當時呢,我屬於是那種孤芳自賞型的,前面說的散文偏要寫小說的就是區區在下我,我是一個寫作文那種比較情緒化的類型,當靈感來的時候我會感覺非常好,心裡想著這教導主任來了寫這玩意兒怕是也沒我好吧?之類的。但是呢,以前不是有那種上語文課講作文嘛,老師總會搞幾篇同學寫的范文出來給我們講。每次我寫的很好自我感覺非常良好的時候,總會幻想:這次怕是要輪到我了吧

  屬於是

  但是作為一個故事來講我當然是從來沒有被當作范文過,從五年級開始我開始懂了,原來自我感覺良好是沒用的,我自己覺得再好,別人覺得不好,看不懂我暗戳戳留下的g點的話,寫出來的文章其實也沒多大意思。算球!

  之後我就沒什麽念想了,自己寫的開心最重要,反正嘛,咱也就那分數了,愛怎怎地吧。

  之後有一天,我還記的蠻清楚的,是五年級下半學期的期末,語文老師把我,和幾個班上成績前幾的人教導辦公室,我還以為是我抄其中一個人的作業暴露了,那個人是我當時暗戀的人,叫李思捷。像我當時這樣,不知天高地厚、張狂、桀驁、不思進取,

換成現在的我肯定不敢去喜歡一個女孩的人的。但是沒辦法,當時確實無知了一點,有點喜歡她。  不過這裡和她沒什麽關系,下回再說,這裡先按下不表

  語文老師和先和那幾個同學說,這有個新概念作文比賽,沒有題目限制,你們可以去參加參加看看,能拿個獎有獎金拿巴拉巴拉,等到和他們說完,她把那幾個同學送走後,問我要不要參加。

  即便現在的我,二十來幾了,但是當我回憶起他當時說的那句話的時候,我感覺我一個字都沒有忘記。他說:

  “我想來想去我們班除了你也沒有第五個會寫文章的人了,你要參加嗎?但是參加了就要認認真真對待哦。”

  就是這幾個字,一字不差。

  我後來在晚上睡不著覺的時候,總是會想起這件事,我想為什麽我會對這件事如此的難忘呢?現在的我早已忘記當時我的心情是喜悅,是滿足,亦或者是厭惡了。

  我想大概是喜悅的,我思索了很多次我總算給出了一個能在我這過關的答案,那就是:

  那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需要了(除了家人和朋友)

  我一直覺得如果一個即便不被所有人需要仍然能保持自我的人是值得我尊敬的, 亦或被所有人都不需要。他代表你的精神自我能戰勝世俗、戰勝環境。薑文評價彭於晏時說的話讓我感觸很深,他說彭於晏這哥們是用精神去支配肉體,意識凌駕於肉身之上,我覺得就是形容這樣的人。

  當然那時的我肯定沒有那麽高的思想覺悟,哪怕是現在我也是個凡夫俗子。我很高興,在老師面前故作鎮靜,其實已經憋笑都快憋不住了,聽完比賽要求就直接溜了。

  後面的故事堪稱惡俗,也可以說是常見的。我記得第一節是數學課,我開始寫,寫到第三節語文課放了放筆,因為老師說別在課上寫,和玩了一節課鬥橡皮,然後下節課接著寫。

  上午課上完了,我還在寫。

  下午訓練逃了,繼續寫。

  回家不寫作業了,繼續寫。

  一直寫,從百草園寫到了佛羅倫薩。

  第二天交給老師了,我不敢看老師的表情,因為寫的真的很差,即便我現在已經不記得那篇文章裡的任何細節了,但我真的很清楚,寫的很差很差。

  老師也很識趣,看完之後沒找我,一個字都沒說,那張寫著文章的紙也沒還給我。還蠻識趣的嘛。

  後面陸陸續續又有幾次作文大賽,他再沒找過我,我也絲毫沒有想要重整旗鼓的想法。

  就好像是怎麽一種感覺呢?當我把那篇通篇狗屎的文章交給他的時候,我大概就死心了吧。

  因為那篇文章

  真的非常爛

  真的

  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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