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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紀》六百四十 湯姆叔叔的小黑屋
馬利克?勒菲克這位終身都在給澳洲人運送勞動力的人販子,後來變成一位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大富豪。

在若乾年後,他還成為一名著名的歷史回憶錄作家,《大海上的自由之路——勒菲克的生涯回憶》是他的成名作。

而且他還有很多聽起來與自己的人販子職業相當矛盾的身份和頭銜,比如:“世界解放黑奴運動委員會理事”、“澳洲聯邦女性貿易勞動力權益保護協會副主席”、“世界廢除奴隸製運動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委員”、“世界逃奴救濟委員會副主席”、“世界婦女大會女奴人權調查團執行理事”等等。

當然他也是印度洋地區最大的幾個黑奴和人口販賣集團的首腦他是“亞丁貿易勞動力招募公司董事長”,還是“葡萄牙馬斯喀特奴隸貿易站首席理事”和“葡萄牙東印度公司勞動力貿易部特聘總經理”。

他還有另外一個值得一提的身份:“西太平洋聯邦快帆公司”的幾個大股東之一,該公司是整個印度洋地區最大的人口販運專業運輸公司,據傳說,這家公司有澳洲聯邦移民局的背景……

當然了,對於世人而言,勒菲克先生最有影響力的還是他的回憶錄和他寫的幾本小故事書。

最具人氣的是一本名字叫《湯姆叔叔的小黑屋》的暢銷小說,勒菲克在這本小說裡詳細記錄了澳洲人第一次解放黑奴的場景,據說這個奇怪的書名還是經歷過那個著名歷史事件的桂鹹寧先生建議取的,後者是澳洲聯邦參議院的終身議員,還在許多跨國大型公司擔任過重要職務。

後來,勒菲克又在一本名字叫《第一次解放》的回憶錄裡繼續回顧了澳洲聯邦的一系列關於解放黑奴的大事件,他在書中寫道:

“......在《聯邦貿易勞動力解放法案》頒布後,隨著澳洲人的武裝商船航向全世界的各個港口,這個法案也流傳開來,影響力也越來越大,該法案後來被簡稱為《解放法案》。

幾年後,澳洲聯邦又頒布了《聯邦非貿易勞動力入境法案》,這個法案規定,所有外國人,如果他或者她在進入了澳洲聯邦所屬的領地、海域、車輛、船舶和其它任何交通工具裡時,在本人自願的前提下,只要有一名以上的澳洲聯邦公民做見證人,並當場宣誓效忠於聯邦憲法、遵守聯邦法律,則一概被視為澳洲聯邦所屬的“貿易勞動力”。

由於此法案明顯是針對逃亡奴隸人群的,所以後來被世人稱之為《逃奴法案》,此法案一經頒布就引起東南亞各國的關注,奴隸主們對此非常地緊張,而不少奴隸們則在想方設法逃到澳洲聯邦的領土上去,因為一旦被確認為“非貿易勞動力”,則只需要在“歸化營”裡服勞役若乾年——頂多八年,然後就能在澳洲獲得自由和土地。

我不得不承認,澳洲人獲得勞動力的方式方法很霸道,但確實很受逃亡奴隸們的歡迎,因為一個人格健全的正常人是不願意一輩子甘願當別人的奴隸、終身侍奉一個主人的——當然了,那些在大清國自覺自願當奴才的人們除外……”

後來,在《澳洲奇跡之謎》的那本論文集裡,不是學者也就這個問題進行了闡述,不少人如此評價澳洲聯邦當初頒布的一系列法案對這個世界舊秩序的重大衝擊:

“……澳洲人的這個做法顯然深深得罪了這個世界上的奴隸主們,特別是東方的哈裡發、印度的王公們、俄國的沙皇、東方帝國的皇帝和日本的幕府將軍們,其中也包括在東南亞地區的土著王國和那些奉行種性制度的國家。

皇帝和國王們對澳洲聯邦的這一系列法案非常地反感,他們不斷指責澳洲聯邦在搞雙重標準,說澳洲人一方面自己在大量使用貿易奴隸,而在另一方面卻高舉著“虛偽的人道主義與所謂的平等價值觀的大旗,瘋狂的侵害其他國家的主權”……

沒錯,盡管我認為澳洲人在這個問題上確實有雙重標準的某些做法,但本人對那些皇帝和國王們的說法則嗤之以鼻,如果我們從人性的角度去看問題的話,澳洲人用贖買的方式讓雇傭奴隸的一方和被奴役的一方都能通過和平的、相對體面的方式獲得解脫。

是的,我用的是“解脫”這個詞,因為,如果沒有一個適當的解決方式,最終的結局就是慘烈地破壞和同歸於盡、玉石俱焚,這種人類的歷史上的慘劇曾經發生過無數次……

不管怎樣,澳洲人做法在當時確實對罪孽深重的奴隸貿易和奴隸制度給予了沉重打擊,貿易奴隸活動之所以在此後的一百年裡逐漸消亡,跟澳洲人頒布的一系列法律關系很大。

且不說澳洲人給予貿易奴隸的生活待遇讓那些東方的莊園主們無所適從——因為黑奴們的生活水平超過了全世界其他國家所有軍營裡的軍人!

在美洲,只有北美的莊園主們勉強能給予與澳洲的黑奴差不多的待遇,那是因為那些北美的種植園經濟具有規模效益,那裡的甘蔗、煙草和棉花的產出能賺很多錢。

但是,哪怕是在南美的種植園裡,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如果要給予黑奴們那種待遇裡的話,他們的莊園經濟利益會大打折扣。

但是,如果不按照這個待遇去給予黑奴們的話,則會引起奴隸們的不滿,在這個海路四通八達,世界各地的消息傳遞已經快到一個星期之內就能傳遍全球的電報時代,奴隸們肯定不容易被欺負瞞太久,最終奴隸們會提出各種要求,會怠工、甚至會破壞和逃亡。

於是南美洲的莊園主們不得不漸漸地放棄了奴隸製, 將自家的種植園變成雇傭勞動力的工作場所,甚至回歸為家庭農場,而北美的十三個英國殖民地則在若乾年後率先通過了一個類似澳洲聯邦《解放法案》的法律,不同之處只是勞役的年限是十五年,有安家費但沒有授予土地,後來,中南美的煙草和香蕉種植園也這樣做了。

當然了,與美洲的莊園主們隻考慮經濟利益不同的是,俄國的沙皇、沙烏地的哈裡發們、印度的王公們、日本的幕府將軍和統治東方帝國的韃靼王子們,則通過澳洲人的這一系列法案敏銳地嗅到了某種動搖他們統治的危險氣息。

這些統治者總是非常地敏感,如果他們足夠的英明的話,帝王的聰明才智往往都用在如何鞏固自己和子孫後代的統治上。

按照澳洲聯邦移民管理局局長朱北國的說法,這些王公貴族們盡管到處宣揚他們的天授神權,但是在骨子裡,那些英明或者比較英明的統治者們心裡都很明白,他們的統治特權是靠暴力剝奪他人的權利而來,用通俗易懂的說法,就叫刀槍裡面出政權。

那麽,這樣的權力將在法理上面臨一個致命的循環:既然你能用暴力剝奪別人的權利,那麽別人也有同樣的權力和同樣的方法剝奪你的權利,所謂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帝王將相寧有種乎?

這是人類歷史治亂循環的總根源。

所以,這些統治者們在大多數情況下,內心總是恐懼且敏感的,由此而時不時衍生出暴虐失控的衝動的心理,人類歷史上暴君層出不窮,而所謂的好皇帝、好國王卻如鳳毛麟角,難道這不是原因之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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