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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箭往事之人生二十八載紀實》第9章 童年往事之逮螞蚱
  螞蚱眾所周知,現在最常見的就是人工養殖的哪一種,這種的都是人工撒的卵,然後快速長成的細小個頭,吃起來沒什麽肉,都是硬茬的細胳膊細腿,野外的螞蚱就多種多樣了。

  因為放假後每天都要放羊放牛,所以一天從中午1點多一直到晚上八點都呆在坡裡,夏日的時光總是十分漫長,陽光很毒辣,所以我喜歡去西旺放牧,因為西旺有北山擋著,中午找一個路邊的壩牆高的陰影地方休息一會,日頭沒那麽熱了,就找大的地沿去放,時間很長很無聊怎麽辦,那就逮螞蚱,首先是帶著一個方便麵袋子,那時候有青援方便麵,五毛錢一袋,吃的時候從中間往兩邊撕,吃完後可以用來逮螞蚱,做口袋用,但是逮多了,就容易破,最常見的還是那種布袋,用繩子封口的那種,逮一個放進去,把布袋口扎緊,就想是大羅神仙的捉妖袋一樣,可保萬無一失。

  螞蚱分很多種,春天的時候,小螞蚱居多,有些事有古墩,這種螞蚱個頭不大,但是肚子不小,和蟋蟀差不多,一蹦老遠了,一不小心就蹦的找不著了,夏天有登登山,那種渾身透綠色的螞蚱,也分公母,一飛老遠了,這種螞蚱其實不太好吃,有一股草味,好吃的還是那種有古墩,尤其是油炸,真的非常香,秋天的時候還有那種玉米地裡的螞蚱,那種螞蚱跟熟透的玉米秸稈一個顏色,渾身都是灰黃色的,學名和土名我都忘記叫什麽了,那種的一看就不是很健康,所以逮著吃的不多。

  逮螞蚱除了自己油炸吃意外,最多的就是喂狗吃了,尤其是我家的小黑,因為渾身都是黑色,只有前腳踝有那種金黃色的毛,所以我叫他黑黑,他是最喜歡吃螞蚱的,喂了幾次之後,每次我要去放羊,它總是要跟著去,跟著去也好,省的我逮螞蚱了,還弄得我滿手的螞蚱油,一般跑得或者非得慢的,黑黑都自己能撲住,然後大口的咬上去,嘎嘣脆的聲響,其實也挺殘忍的,我一般逮住那種當啷狗或者是登登山,都會喚他過來,然後一扔,它跳起來接住,就這樣每天吃螞蚱,狗的毛色也變得油光發亮了,回到家根本不需要另外喂饅頭。

  當然,有好東西,就會有買賣,小山村沒啥大生意,可是這種小生意還是有人做,畢竟螞蚱的吸引力還是很大,尤其是對於住在城裡的人來說,有的人好這口,就出高價買山裡的野味嘗鮮,於是就有人專門乾起了逮螞蚱的活,好的時候一天能有個五六斤,但是這個畢竟不是什麽大產業,掙不到大錢,也就那幾個喜歡做買賣的人,會管不住自己的手,下場去嘗試賣錢,相比其他正常的工作,逮螞蚱真不是什麽賺錢的買賣。

  與前面說的山山牛一樣,螞蚱對環境的敏感程度更高,也是最早一批幾近滅絕的村裡的動物,也是農藥的噴灑,隨著雨水滲透到地裡,致使無數的螞蚱幼蟲或者蟲卵死亡,現在的山坡上幾乎看不見有古墩、登登山的身影,每到夏天那一蹦一跳,飛來飛去的美麗生靈,也一去不複返了,只能留在那一代人的回憶裡,正如它來過一樣,對於後來人又似乎沒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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