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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間湊和的日子》第3章 鄰裡
  “你小時候,在家都看不見人影,非得跑到隔壁家去,玩得不願回,喊你吃飯都得喊好幾遍”

  “玩啥,還不就是玩些丟沙包、爬樹、掏鳥蛋這些事,弄得一身髒兮兮的”

  ……

  鄉村的鄰居關系,總是為著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念叨,但農民人的淳樸也是清楚明白的。有矛盾,但有的卻是互幫互助,因為離鎮上遠,加之錢都是艱難攢起來的,家中所擁有的東西都是獨一份,這也讓大家在缺東西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村裡是不是有人有,可以借來用。

  所以,鄰裡之間,來往最多的事情是,借東西。

  “隔壁那個劉信山,借了鋤頭,到現在沒還,再不還,家裡的地還翻不翻了”

  “還有那個劉泰的老婆根秀,借個剪刀也不曉得及時還,以後拖個一拖,下次借他家東西,也裝傻充愣”

  “可不,就該這麽著”

  爺奶每天就在借還東西中,眯眯西西的商討著,哪個沒還,哪個借了。

  離得最近的鄰居,是小爺爺家,我不太愛去他們家,亂。

  離得第二近的鄰居,是我的老大阿輝的家裡,阿輝是個膽子大的孩子王,他上樹掏鳥蛋,下水抓魚,有時還跑去打凶狠的狗,以及在鵝的嘴啄攻擊下,還能泰然自若。小的時候,我特別佩服他,所以最愛去他家玩,每次都是玩到家中炊煙起,爺奶喊吃飯的時候才回去。

  “作成,吃飯可不能去別家吃,你吃人家一塊肉,那人家心裡也是不舒服的。”

  爺爺說的話,其實在當時的並不難能明白什麽意思,也是在長大後,才懂得,吃人家的東西嘴軟的道理,吃飯這件事,就是侵入了他人的場地和生活,總歸會讓人不自在的,更別說,這個時候,每一家都是緊巴巴的過日子。

  對了,家裡給取了名字,叫“劉作成”,這個村都是劉姓,祖上是一家,因祖上犯事被流放至此。而我家,上一輩是泰字輩,這一輩也是“作”字輩,父親一直覺得這個字不好聽,據理力爭,想著不該帶著字輩取名,但卻被爺爺無情鎮壓。

  “不能搞特殊,看他大哥二哥,哪個不是名字上帶字輩的”父親覺得爭這個,確實也沒意義,便放棄了。

  離得第三近的鄰居,則是有錢戶,早早地建起了磚頭房,壘了兩層,應該是村裡最早的新房戶了吧。聽聞,那家的兒子是個當兵的,與部隊領導的女兒看對了眼,便在一塊了,在嶽丈的幫助下,有了一定的成績。確實是各家各戶羨慕的對象。

  在更遠的鄰居,那都快到“老屋”了。老屋裡還存留了三戶,沒有資本遷出的破落戶。

  “他們呀,就是手不勤快,人丁又不旺。”

  按爺爺的說法就是,生的勞動力不多,加之勞動力也不勤快,沒有賺錢的本事,沒有餓死就不錯了,哪裡會有多余的錢去搬地建新房。

  反正,我當時也不太懂這個,身為小孩兒,做的還就是別讓自己餓著就行,好在父母都是勤快的緊,一年來,也就見兩面,過年以及清明,當時,也就對父母沒有特別的感情,甚至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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