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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宋:種田,練武,平天下》第四十八章 公堂對簿
  “大人明查,草民不曾殺人,反倒是昨日返鄉,遭十來名黑衣蒙面半路截殺。”

  “傳原告阮明魁老母上堂!”

  見段夏鵬否認殺人,堂上皂吏在一旁喊道,沒一會兒,一位年紀約五十左右的老婦來到了公堂上。

  此人一上來便哭得不成人樣,一把鼻涕一把淚。

  “青天大老爺啊!”

  “你要為奴身做主啊,就是這個畜生殺了我兒,我要他死,殺人償命。”

  段夏鵬見這位老婦對自己的恨意不似作假,可自己明明沒有殺人,她為何篤定自己是凶手?

  “呐,老人家,你說話可要講證據啊!”

  “小心我告你誹謗!”

  “若沒有證據,本官又怎會逮捕你,傳證人陳三刀上堂!”

  很快,昨天被段夏鵬等人教訓的潑皮陳三刀,被衙役帶上來,知府見狀,沉聲道:“陳三刀,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若有半句謊言,本官決不饒你。”

  “是是是!”

  “大人,我怎敢欺瞞大人,事情是這樣的。”

  “小人有個異姓兄弟叫黃崇,他跟段夏鵬同屬龍井村人士,我黃兄弟去姓段的那裡應聘,此人不聘用我那黃兄弟也就罷了,卻還仗著人多勢眾,打了我那黃兄弟一頓。

  昨日我和眾兄弟在城裡吃茶,恰巧遇見此人,便帶著一眾兄弟去找姓段的討個說法,此人明明打了人,卻巧舌狡辯,眾兄弟氣不過,就跟這姓段的當街打了起來。

  隻怪我陳三刀技不如人,沒打過姓段的,眾兄弟走的走散的散。

  哪曾想這姓段的心狠手辣,我那阮明魁兄弟,本早早歸家,卻還是被這姓段的打擊報復,竟然喪心病狂的綁了人家,還在杭州城外殺了阮明魁兄弟,簡直人面獸心啊!”

  “大人,冤枉,草民有話要說。”

  這陳三刀把自己說的跟義士似的,仿佛是抱打不平的俠客,段夏鵬聽得直搖頭,人至賤則無敵,還真他娘的不要臉。

  “下面疑犯說話。”

  “多謝大人主持正義,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村的黃崇,本是潑皮流氓,此人見我家窯坊生意紅火,便起了歹心,準備去我家窯坊搗亂,收保護費。”

  坐在公堂之上的知府蔡雲蔡大人聽這話,面色一沉,隨即道:“陳三刀,可有此事?”

  “大人,冤枉!”

  “我們做的生意合法合理,我和眾兄弟都是誠信經營。”

  “我們平時做擔保生意,跟我們合作的商鋪客人,給我們繳納一份保險金,我們擔保人家生意正常經營。若是出現異常情況,比如有盜賊或者歹人干擾商家做生意,則由我們兄弟出面解決。”

  “疑犯段夏鵬,人家找你做生意,你為何毆打黃崇?”

  臥槽,陳三刀把保護費說成保險金,合法經營,關鍵這蔡雲還踏馬真的信了,這其中必有問題。

  蔡雲如此偏袒陳三刀,必然是為了掩蓋真相。

  公堂對簿,衙門門口的百姓也都在觀望,見到這一幕,杭州城裡的本地居民,紛紛搖頭。

  “這下段公子完了!”

  “他惹誰不好,偏偏惹到了陳三刀,咱們杭州城裡的百姓都知道,這陳三刀分明就是黑手套。”

  “噓,你瘋了!”

  “這可是衙門門口,你敢說‘蔡虎’的不是,小心秋後算帳。”

  “多謝兄台提醒,走,咱們先撤了,這官司咱們可不能沾上。”

  外面百姓議論紛紛,不少人低聲說起陳三刀等人的惡行,此人本是街頭潑皮,只因給蔡雲辦了不少跑腿之事,便仗著這層身份,在杭州城裡做起了無本買賣。

  護衛隊眾人也在衙門門口,眾人知曉其中原委後,心急不已,牛猛很是焦躁,眼見己方諸人,唯有顧惜朝面不改色,於是詢問道:“顧公子,你都聽到了吧!”

  “那陳三刀和知府老爺是一夥的,現在怎麽辦?”

  “稍安勿躁!”

  “段兄弟既然敢來公堂對簿,想必自有其底氣,審訊結束再做定奪。”

  公堂之上,段夏鵬深吸一口氣,忽然想起昨日與陳三刀衝突時,周圍百姓提及‘蔡虎爪牙’之事,杭州知府蔡雲乃當朝權臣蔡京之子,他倚仗其父權勢,在杭州任上虐政殃民,百姓怨聲載道,稱蔡雲為‘蔡虎’。

  現在看來,想要洗清殺人嫌疑,必須找到確鑿證據,才能自證清白。

  “大人,黃崇此人之前到我家,並不是談所謂的‘保險’生意,我家招募窯坊勞工,黃崇不知在哪裡聽了謠言,說我家要給窯坊勞工修建房屋,遂起了歹念,非要到我家應聘勞工,還獅子大開口,要我每日給他幾百文的工錢。

  這不是‘保險’生意,這分明是訛詐。

  因此,我才讓人教訓他一頓。

  至於昨日在杭州城裡和陳三刀等人發生衝突,並當街鬥毆,此事確實如此。可為了這點小事,我也不至於綁架殺人,各種緣由,我看必有蹊蹺。”

  “疑犯拒不認罪,本官今日,就要你心服口服,傳二號證人佘友光上堂。”

  沒一會兒,一位鄉下老農被帶至公堂之上,“草民佘友光拜見知府老爺!”

  “佘友光你來說說,是不是此人殺了阮明魁,把你知道的都一五一十的講出來。”

  這位老農顫顫巍巍,先是從兜裡掏出一錠銀子,然後又從身後的麻布口袋中倒出一堆短竹竿,這些短竹竿上面還留有刀痕血跡,以及被快刀斬斷留下的尖銳斜口。

  “大人,草民本是城外村民。”

  “昨日有人登門,說俺家瓜地插的瓜架,被這位姓段的公子臨時抽用了,為彌補我家損失,這位段公子還補償了五兩銀子。當時我以為他們只是簡單用一下竹竿,便想著去瓜地裡,把瓜架重新搭好。”

  “可我到了瓜地,才發現這事不簡單,段公子他們用的竹竿上面粘有大量血跡。我便沿著官道向前查看了一段距離,然後在路上發現大量打鬥痕跡,我沿著官道繼續向前,就在俺家瓜地前面幾百米的樹林裡,發現了阮明魁的屍體。”

  “於是,立馬來衙門報了官。”

  “知府大人,我要知道他們是殺人犯,我肯定不會收這五兩銀子,望大人明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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