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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重生了怎麽辦》第四十九章 以法律為武器,保護女同學
  校門還沒有關,張俊領著宿舍裡的兄弟,大搖大擺的走了出來。

  張俊沒有踩三輪車,而是打了個的士過去。

  帝豪,是江州最豪華的娛樂場所,位於酒吧一條街人民東路上。

  上車以後,張俊又聯系了夏瑤。

  夏瑤說在人民東路帝豪門前的公交車站台等候。

  20分鍾後,出租車停下來。

  張俊付了的士費。

  一下車,他便看到冷冷清清的公交車站台上,坐著一個孤獨的女生,正是夏瑤。

  夏瑤頭髮有些亂,坐在站台的長椅上,單薄的身子,在夜風中顯得那麽輕飄飄的。

  張俊率人走過來,喊了一聲:“夏瑤!”

  夏瑤委屈的看著他,一動不動。

  李昂等人仔細打量夏瑤,雖然對方穿著樸素,髮型凌亂,但瑕不掩瑜,一眼就能看出來,這是個美人。

  “張俊!”夏瑤抿著嘴角,哽咽的道,“謝謝你來接我。我真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怎麽回事?他們為什麽要欺負你?”張俊沉聲問道。

  夏瑤站了起來,更顯得婷婷玉立,她抹著眼睛說道:“有個客人毛手毛腳的,想要拉我陪酒,我不願意,便跑出包間。經理知道後,把我訓了一頓,說要麽滾進去陪客人,要麽滾蛋。我說我走人!經理說我摔壞了客人的一瓶酒和公司的酒杯,要扣下我所有的工資,還掏光了我身上所有的錢。”

  “這麽欺負人!還有沒有王法了!”李昂等人義憤填膺,捋起衣袖道,“我們去找他們,拿回你應得的工資!”

  張俊沒有衝動,帝豪這樣的娛樂場所,豈是任由凡人進去討公道的?他們若是存有畏懼心,也不會隨意欺凌夏瑤了。

  他問了夏瑤幾個問題:“你什麽時候進這裡工作的?有沒有簽勞動合同?你的工資有多少?被他們搶走多少錢?”

  夏瑤抽泣的說道:“我只有周末過來打零工,說好了隻當服務員,沒有簽過勞動合同,工資是50塊錢一天,我看這裡工資高,所以才來的。我工作了6天。我身上有50多塊錢的零錢,全部被他們搶走。對了,我還押了兩百塊錢的押金,是工作服的錢,他們也沒有退給我。”

  張俊微一沉吟,說道:“五六三百,加上押金,就是五百,再加上你的零錢,那就是五百五十多。數額較大,報警!”

  他掏出手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詳細的說明了夏瑤遇到的情況。

  十分鍾後,110出警,一輛警車,兩男一女三個警察,來到了公交站台。

  因為張俊報警時,說明了是女生遇到欺凌,所以派來了女警。

  張俊向警察說明了情況,然後朗聲說道:

  “警察同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過、7月20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據此,我以為帝豪已經構成了搶奪罪!”

  警察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是剛頒布不久的《解釋》,就連警察也是剛學習完。

  沒想到一個在校學生,居然如此懂法!

  張俊沉聲說道:“還有,帝豪雇工,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嚴重的違規行為,他們肯定不止沒有和夏瑤同學簽訂合同,裡面的員工只怕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

  三個警察相視一眼,都被張俊熟練的法律知識所震撼!

  張俊又道:“此外,據夏瑤同學所言,帝豪的經理威逼利誘女服務員提供有償陪侍服務,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等行為,否則將面臨處罰。”

  他劈裡啪啦,一連說出帝豪三處違法的地方。

  女警負責記錄,問道:“你們是哪個學校的?學法律的嗎?”

  張俊掏出自己的學生證,又讓夏瑤拿出學生證給他們看,說道:“警察同志,請你們替夏瑤同學主持公道,另外,我們明天白天,還將向勞動局等有關部門舉報此事,同時,我們將在天涯論壇的大學校園板塊發聲,請求更多人關注此事。我敢肯定,夏瑤遇到的並不是個例,說不定還有更多兼職的學生,因為不懂法,而被商家欺凌。”

  他這是在提醒這幾個警察,如果你們依法行事還則罷了,否則我連你們也一同曝光!

  女警顯然聽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說道:“好,我們這就去找帝豪核查此事。請你們留一下聯系方式,我們還會請你們作證。”

  張俊和夏瑤各自留下了聯系方式。

  女警說道:“你們現在跟我們去帝豪進行核實。如果屬實,我們會幫你們討回錢財。至於你們舉報的其他違法行為,我們也會一一進行調查,請給我們一點時間。”

  張俊知道她說的是實話,就算明知道對方存在違規行為,也不可能一夜之間調查清楚。

  今天晚上只要能把錢拿回來就算不錯了。

  夏瑤卻有些害怕,畏怯的說道:“他們有打手,會打人的!”

  女警沉著的說道:“有我們在,他們要是敢動手,那就正好,把他們全抓回去坐牢!”

  聽她說得正義凜然,夏瑤這才答應前往。

  李昂等人也不怕事,跟著警察和張俊他們一起來到帝豪。

  帝豪的經理做夢也沒想到,一個文弱的女生,居然敢搖人過來找事,還敢報警!

  當著警察的面,經理態度十分強硬,振振有詞的說:“我們的確押了她幾百塊錢,不過這是她摔壞了公司財物的賠償。”

  張俊上前一步,沉著臉說道:“她之所以會摔壞酒瓶和杯子,是因為客人想侵犯她,想強暴她!她這是緊急避險行為!你們身為公司管理人員,非但不幫員工紓危解困,還助紂為虐,強迫女服務員提供有償陪侍活動,你們已經嚴重建法了勞動法、刑法等有關法規!”

  經理有點懵,駭然的看著張俊。他這種人就是一社會混混,別看全身都有紋身,凶狠霸道,也就對付一下不諳世事、初出茅廬的女學生,碰到張俊這樣懂法又渾不吝的硬茬,愣是支棱不起來。

  在警察的乾預和調查下,經理悻悻然退還了夏瑤所有的錢財。

  對方可能以為退了錢就沒事了,殊不知張俊接下來的行為,直接將帝豪送上了斷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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