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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能打怪升級》第19章 正義的夥伴
  “你可能不知道這是什麽,但是什麽刀槍劍戟,斧鉞鉤叉在他面前都要退避三舍。”

  李闊嶺說話的時候注視著林丁的眼睛。

  “跟我來,帶你試試它。”

  林丁透過李闊嶺的內心發現他對這把轉輪手槍的情感很是複雜,仇恨、畏懼、喜愛、崇拜等等,太多的情緒集中在這支槍上。

  “砰砰砰”李闊嶺熟練的射擊目標,退出彈殼。

  “怎麽樣,你如果不想一輩子待在建安城,想去更開闊的天地闖蕩,那你必須有一把這個,手裡沒有槍的話,別人就會將子彈射向你。”

  李闊嶺平淡的說。

  “那你要把這把賣給我嗎?”林丁問道。

  “當然不會,不過你要是想要的話,我有路子,還有子彈都可以買到。”

  李闊嶺來了精神。

  “媽的,突然開始懷疑建安城的人均持槍率了。”林丁在心裡腹誹。

  …………

  “側身站著,向前跨出一步,握槍手基本伸直,另一隻胳膊手肘下彎,包裹住握槍手,身體重心放在前腳掌,後腿伸直。”

  李闊嶺教導著林丁如何射擊。

  林丁上輩子雖然在各種影視遊戲裡見過很多不同的槍械,但是真正握住槍這還是頭一回。

  “我當初被人用槍打穿了膝蓋,練了二十多年的功夫啊,一槍就打得七零八落。”

  李闊嶺一邊糾正林丁的姿勢,一邊訴說著自己的故事。

  “我當然不服啊,養好了傷四處找人打聽,終於我也搞了把槍。

  但是還不夠,那時候我才四十歲,可真有衝勁啊,要麽不做,做就要做好,我又找行家學槍,我不是為了報仇,我是為了給自己的前半生爭一口氣。”

  “唉,真是悲哀啊,隻用了兩年,兩年啊,我就成了指哪打哪的神槍手。”

  李闊嶺說著自己學槍的經歷。

  “這不是好事嗎?”

  林丁沒有領悟李闊嶺話中的意思。

  “好事,隻用兩年我就可以瞬間殺死兩年前的自己。我怎能不為從前仗著一身武功與人爭勇鬥狠的自己悲哀呢?”

  李闊嶺經過兩年的學習,徹底明白了武功是戰勝不了手槍的。

  “上天賜予了我過人的天賦,我自己也還算上進努力,二十年的苦功換來縱橫一府的武藝。”李闊嶺繼續說道。

  “一槍就做掉了,我一槍就做掉了我以前的大敵。

  但是我看著他額頭的彈孔,說真的,我感覺那一槍好像也打在了我的頭上,那一刻我想:就到此為止吧。”

  雖然是對著林丁說的,但是每一句都是送給李闊嶺自己的。

  “今天就到這吧,到飯點了。”李闊嶺從回憶中醒來,叫停了林丁。

  “沒想到啊,這怎麽還普及槍械了呢。”

  林丁吃完飯,告別李闊嶺回到家之後,腦子不受控制的開始胡思亂想。

  在林丁原本的設想中,隨著精氣對身體的強化,普通人對他的威脅將會越來越趨近於零。

  可是今天李闊嶺一槍打散了他的幻想,街邊的路人又變的危險起來。

  “還好提前得到了這個消息,不然萬一哪天遇見的好心人送我吃花生米,我不得陰溝裡翻船了。”

  林丁越想越是一陣後怕,聯想到自己之前的種種行為,真是命大。

  “還是飄了啊。”

  最近的事無論是面對卓東平的無力,還是李闊嶺帶來的槍械震撼,都給林丁提了個醒。

  自己有點飄了,超出常人的力量也帶來了超出常人的傲慢。

  第二天林丁一大早就到了武館,李闊嶺正帶著其他的學徒。

  “今天怎麽這麽早就來了。”李闊嶺有點驚訝。

  “我昨天沒和你說嗎,我沒再工作了,最近想在練拳上下下功夫。”

  林丁對他解釋道。

  “還願意練拳嗎,哪怕昨天見識了那個。”李闊林小聲的問林丁。

  “當然要練的啊,我喜歡練拳。”林丁一臉理所當然。

  “你喜歡個屁,算了,你說了算。”

  李闊嶺當然不信林丁的說法,真那麽喜歡之前怎麽每天就練三小時。

  林丁當然不是因為喜歡,不過練拳能讓他的身體越來越強——他發現他的精氣上限提升到了320縷,進步喜人。

  林丁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在練拳和練槍中度過,充實但辛苦,不過他用精神力強迫自己自律,這樣的生活也能勉強接受。

  可惜,林丁本人沒什麽意見,但是他的錢袋子可有意見了,這樣不事生產,而且因為鍛煉強度的加劇,林丁的飯量也是日益增長。

  “又得想辦法搞錢了。”林丁有些苦惱。

  接收著小鳥們一天的記憶,這是他每天的休息時間,一邊查看小鳥的記憶,一邊休息,漸漸的一個主意出現了。

  建安城雖然是座小城,但是麻雀雖小,它五髒俱全,一座城市該有的東西基本它都有,也包括城市的毒瘤——幫派。

  林丁的心很大,他不介意以一個普通市民的身份去消耗那些不義之財,說乾就乾,林丁讓小鳥們著重盯著這些幫派的所在地。

  “我也當一把正義的夥伴。”

  林丁大言不慚的說。

  隨後的幾天,林丁就建立起了對這些幫派相當立體的認識。

  夜裡,準備妥當的林丁前往自己的第一個目標。

  他今天要客串一把江洋大盜, 洗劫幫派頭子的小金庫,小鳥們把位置摸得一清二楚,那地方不會有一個人看著。

  “太輕松了,就像去冰箱裡拿一罐可口可樂一樣輕松。”

  林丁扯下了門上的鎖,進屋翻找很快就翻出錢,大略一看,真有貨啊,大約有幾百銀角,除此之外還有林丁從來沒見過的金鱗。

  這東西理論上也是煌朝流通的貨幣,但是面額太大了,一金鱗就能換一百銀角,所以其實市面上基本上看不見這東西。

  普通的小商販你要是用金鱗付帳,人家有時候都不收。在這裡金鱗就是富有的象征,很多普通市民一輩子都沒見過真正的金鱗。

  林丁數了一下,有二十七枚金鱗,這裡所有的錢加在一起大概有三千角。

  “全都是不義之財啊,太罪惡了,這得搜刮多少民脂民膏。”

  林丁在心裡嘀咕著,但是手上也沒閑著,麻利的收拾好,將東西恢復原位,又檢查了一遍自己遺落的痕跡,收拾乾淨腳印。

  退出屋子,正要將扯下來的鎖頭黏回原處,不出意外的是,要出意外了。

  這個小屋的位置很偏僻,房門在一個小巷子的深處,此時巷子口傳來聲音,林丁來不及其他的動作,只能回到屋裡躲著,希望只是路過的人。

  但是,深夜來這麽偏僻的地方的人,他怎麽可能是路人。

  果然,看見門上的鎖不見了,屋外的人直接破門而入,但是這屋子很黑的,更何況林丁已經做好準備了,直接一擊將人打暈,正要離開。

  “靈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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