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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讀水滸》三.官家的底褲(下)
  如果這裡沒有李逵,會是什麽局面?事情的發展,已明確殷天錫要動用暴力,沒人攔阻、只有幫凶;高廉已明確知道會極度偏幫(甚至連柴進都知道本地打不得官司,要去禦前打)。柴進帶人最多十余個,少則不到十人。柴皇城家明顯沒幾個可用的有武力的人員,否則也不至於柴皇城親自動手、被毆打氣死。就算柴進拿出續書裡給他編上的打方臘的武力水平,這是在高唐州裡、高廉又會妖法,能討得好去?李逵不打殷天錫,或者打殷天錫不至於死,柴進結局將是如何?只怕都沒有梁山來救的空間。打死殷天錫,柴進還有希望憑丹書鐵券和高廉理論,可能吃不了虧(結果來看也是無效,柴進下獄期間丹書鐵券肯定到了,高廉明顯無視);不打死殷天錫,柴進眼前必然吃虧;且留著殷天錫在,以殷天錫的行事風格,柴進死的速度只怕比高廉慢慢折磨柴進而死的速度要快得許多。因此抽離來看,李逵出手的結果並不是害了柴進,而恰恰是救了柴進,給了梁山大隊人馬再救柴進的時間。當然,從當事人此時眼裡來看,李逵打死殷天錫是柴進坐牢的直接導火索,讓責任轉到了柴進身上,所以判定作李逵連累了柴進,其理也通;但從客觀讀者角度來看,如果讓責任方保持在殷天錫身上,柴進簡直必死、且死得快的多,所以這事理其實不同。讀書人視角,這裡是李逵救了柴進(柴進本人到事件結束時,信息量是足夠的,但不好說這個角色有沒有足夠的分辨能力,身處局中,不一定有旁觀者清);書內人視角,這裡卻是李逵過莽,牽連了柴進。

  眼見李逵打死殷天錫,柴進現在沒有丹書鐵券在手,是李逵先犯了殺人罪,讓李逵避難,自己最多只是縱凶,判斷可以挨到丹書鐵券護佑,然後沒事,讓李逵先回梁山。李逵想自己擔當,免得連累柴進(按高廉作風,李逵就算留下,柴進也依然好不了);柴進判斷,誓書鐵券很快就到,這是官家給的道理,自己在官前應該沒事。李逵認柴進的道理,回梁山而去。

  隨後做公人來,捉了柴進;柴進跪在州衙;高廉大概是讓人把柴進“驅翻”。高廉開口,並不是論公事理,說殺人案發,例如“你宅外有殺人案,你在場親自見來?是何形狀”,而是“你怎敢打死了我殷天錫”,公堂上隻論私家事務。柴進搬出自家背景、是非曲直,說明自己是官家誓書鐵券護持的主脈,來這裡探視(這話在時代背景之下,有可能有自己不該高廉管的含義在,並不確定)。高廉要認柴進指使,要屈打成招;柴進辯解,扣住誓書鐵券;高廉不認、不等,甚至安排“腕頭加力,好生痛打”,這是書內唯一見到的一次特殊加量打法,用在了官家傳誓書鐵券護持的柴進身上。

  柴進挨了重大、枷了重枷;殷天錫姐姐安排高廉抄了柴皇城家產,監了人口,還是佔走了宅子——這宅子不是殷天錫要的?按這做法,那是高廉或者殷天錫姐姐要的?只是殷天錫來替姐姐姐夫圈地?

  李逵回到梁山,大概四百裡地,連夜走,估計也要兩天時間。朱仝此時到山上大概才二十天附近時間,見到李逵,拔刀相向;李逵奔波疲憊之下,也持斧應對。這次朱仝再尋李逵不是,我傾向於是過“滿”了。此時朱仝已經知道了前因後果,應該能理解李逵那一斧確實是將令之下、為保護自己不得不劈。此時朱仝本人和李逵應該已經不算有仇。當然,在朱仝認知裡,李逵依然是有過錯,道義中人應盡量避免對幼小孩童下手。朱仝站在梁山道義健全求滿的基礎上,追究李逵違背道義的錯處,道理說得過;但在那個時代、這種情形,則多少有點偏於苛刻、有些過度。當然,作者是文人視角、一生大概追逐理想,在梁山上如此要求這些角色可以理解,反而和現代人相似度更高了一些。

  宋江沒有先問李逵為何此時回來、戴宗為何不在(此時時間正常下應該是戴宗帶李逵回山),先給朱仝陪話。對朱仝的勸告是那事不該算仇,在梁山宜攜手並力。朱仝應該自己已經明白,事實仇怨的確沒那麽深重,應該只是朱仝道義求滿,沒說什麽。宋江安排李逵給朱仝陪話,“理魁”不認這理。宋江已經說明,滄州辦事是軍事行動,不是自己犯錯和朱仝主動結仇;自己對梁山功勞貢獻大,朱仝沒功勞。那麽憑什麽朱仝端著身段,要自己低頭受委屈。宋江給了李逵道理,一是李逵畢竟直接動手殺了小衙內,道義有虧、表面上傷害了朱仝;二是論年齡朱仝大於李逵,弟對兄應對恭順;三是請李逵給宋江個面子,後續宋江回拜,第三個理是純感情牌了。這幾個道理勉強說得通,加上感情牌,眼下應該又是救柴進理最大,李逵讓了步,口頭上不松,行動給了交待。朱仝勉強算道義圓滿,放了這口氣。這裡李逵拜過朱仝,沒提宋江拜李逵,我傾向是原本有交待拜了;後來傳播的人可能覺得宋江拜李逵於禮不合,沒有保留;當然我並不能排除作者覺得宋江下拜必然被阻,不再繁瑣交待的可能。

  晁蓋安排筵席,做和解。李逵沒放下柴進的事,趕緊提起,簡明交待了完整核心事由。宋江吃驚,擔心柴進。吳用冷靜,戴宗估計打聽了事情回來,用不了多久就有更多情報。戴宗剛回,宋江迎接到堂上坐下,先問柴進情況。戴宗從高唐州到梁山應該隻用半天到一天時間,即李逵走後一天內,高廉把柴進下獄、搶佔柴皇城家產、百姓傳揚這些事情基本在約兩個白天的時間內已經完成(戴宗應該是李逵走後一天到的高唐州)。晁蓋此時已不唬也不飆,但還是不能清晰分辨事理,只是一般人觀察能力,抱怨是李逵惹事。李逵不服,論“理魁”這誰都應該出手(只是別人未必打死殷天錫;但這事不是李逵,也真沒法解,換任何別人不打死殷天錫,讓殷天錫跑了,柴進反而應該都是徹底的死局,因此時柴進迷信丹書鐵券,必然不會棄家逃跑),點的柴進親叔柴皇城死亡、殷天錫無理搶奪家產、已經準備毆打柴進這三個道理,都是理魁。李逵分辨,晁蓋也能理解接受,準備親自起兵。宋江趕忙阻攔。論軍事能力,平時打個劫也就罷了,這是梁山第一次正面打州府,不是小陣仗,晁蓋帶兵出馬是純粹添亂(有江州經驗在);論人物關系,柴進和晁蓋確無往來,和宋江相處過一陣子,因此宋江出馬合適。當然,宋江隻說,“哥哥是山寨之主,如何可便輕動”,給晁蓋留了面子,顯得梁山只是出動偏師,後續晁蓋還能救應。吳用行使軍權,判斷高唐州是個勁敵,出動八千軍馬,應該正常接近雙倍於普通州府的大軍去攻打,應該算梁山已經勉力而為。在梁山,這大概應該已經分兵一半;對三五千兵馬守護的州府,八千人馬雖多,但應該很難圍死,還算在正常作戰人數的范疇。

  這裡打高唐州,啟動的頭領人馬,第一隊是山左右寨的頭領,加上山前李俊,加上大寨八方安歇的頭領,十二頭領帶隊五千;第二隊是山頂寨的剩余頭領,除了晁蓋,十個頭領帶隊三千。即後勤、酒店、守灘、把關、後山、山前、山南、後勤、修建頭領沒有被抽調安排。這應該是梁山前一次定下的秩序,大寨周邊頭領負責常規作戰;其它人各依職守,只是單單留下晁蓋一人空守山頂大寨,想必一眼兩茫茫,閑得慌,只能找後勤工程和把關頭領們走動聊天。

  至於梁山過路州府不交戰,在那個時代背景下其實比較好理解。首先,在梁山勢弱的時候,過路州府肯定不管。就好比你眼前飛過一隻蚊子,你拍了下沒拍著,蚊子已經飛過去了,你想必會繼續原本正常行為,不至於開啟雷達掃描這隻蚊子飛去誰那裡吸血,熱心地親自追蹤過去非要把它拍死。這時梁山勢力已強,已好比過路一隻猛虎,你州府穿著鎧甲(城池),守是能守一陣的,但讓你脫了鎧甲去和猛虎肉搏,想必你也不願意;何況回頭自己家被掏了算誰的。至於和別人合力、別人身穿鎧甲、你輕裝帶上全部兵馬匯合周邊幾個州府去協同絞殺,那猛虎回頭反咬一口,恐怕你也是惹不動的。加上梁山只是過路,本著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心理,只要道友沒有公文來催自己出兵,那自己就沒責任。所以這些知府們應該還是在家撈錢應對蔡京的胃口重要些,過境的梁山兵馬就當是人家是搞團建出去旅遊了,趕上去喂肉算是怎麽回事呢。

  柴皇城告憐因天嬉。柴家的境遇,是趙官家的底褲。在柴進出場時,已分析過,趙宋官家可以冷遇柴家,但不能迫害柴家、需要保持柴家良好待遇。因為柴家的境遇,作為禪讓給趙宋的前朝皇族,代表著官家對自己統治破滅之後的最終去處期待。因此丹書鐵券,與其說是保護柴家的境遇,不如說是保護趙宋官家的最後底子。這階段內容裡,官家對下的約束指令已不能行;從後文看,官家能行的都是下頭要求的指令。因此朝堂的控制權自然已不在官家手上,而在權臣手裡。豺蝗高廉殷天錫如此欺負柴家,自然直接違背趙宋官家的利益,隻為權臣們自身利欲。柴皇城家產被奪、柴進被毆打下獄,趙宋官家對名義上禪讓自己天下的柴家主脈行為至此,雖然趙家本身確實不知,但其責任可擺脫不了,一日之內高唐州已人盡皆知。至此,在古人崇尚的天命輪回的道理角度,趙宋官家未來的報應已成咎由自取。雖然身在皇位,但再不能期待其家人受到下一姓國君的良好對待。而這種行為的源頭,作者點名是“因天嬉”,官家不務正業,上位的權臣自然連帶風氣都是如此,到處橫征暴斂,終究難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權臣親戚習慣性地、毫不在意地觸動到官家自己的底褲。這種情況下,有才能的人哪裡能做的成事情?建設的速度,哪裡有破壞的速度來得快?因此才遑成只能告憐。官家底褲都動了,還有誰能算個什麽?這個環境下,朝堂之上已經徹底無法安生,因此有了後續“飛天神兵”的出場、有了公孫勝“清道人”的再次出山、有了朝廷武將一經失敗就越來越輕易投降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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