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是長時間的停頓,錄音機裡斷斷續續傳來亞哲“呼哧呼哧”的沉重呼吸聲。就在鄭海龍以為後面沒有錄音,想關掉錄音機的一刹那,亞哲的聲音再次傳來。
“她不見了,哈哈,不見了。沒人知道當時我有多慌亂、抓狂、後悔。我在原地轉了好幾個圈圈,突然想到,彭露該不會是自己掙脫了捆綁,跑回家了吧。
我越想,越覺得有道理。衣服綁得再緊,用力掙扎多次後肯定會松,到時候使勁一蹬,不就行了?
沒錯,捆手腳的兩件衣服都在,塞嘴巴的襪子也在。我當場松了一大口氣,放下心來,心想就算她家裡人來找我也不用怕。來個死不承認好了,反正也沒人看見。
我收起衣物、襪子和頭繩。用衣物抹了抹門和搭扣。匆忙返回,回家路上好像有人向我打招呼,我沒理,我一心隻想趕緊回家。
11號一天都很平靜。我正常上班,到了快下班的時候,一個同事過來拍我肩膀問我準備好沒有可以走了嗎?我被他的舉動嚇得不輕,臉都白了。同事以為我生病了,連忙說送我去醫院。
我瞪著看了他好一會,才想起,今天是同事生日。上周就說好今天晚上出去喝酒不醉不歸的。
那天晚上,我先是和幾個同事一起吃了飯。然後去喝酒,他們說人少沒意思,又各自喊了幾個自己的朋友。最後我被一群認識不認識的人挾裹著,踏進了江城當時最高檔的,在包房裡,我認識了萬麗紅。
萬麗紅主動向我舉杯敬酒。她很年輕,妝很濃。盡管包房燈光暗淡且晃得人頭暈,但我看得出她身上沒有那種風塵味,反倒有一絲絲真誠。
她對我似乎也有特別的感覺。不過我們沒有多說什麽,偶爾彼此眼光會撞在一起,她就笑,一邊笑一邊朝我舉杯。
12號很早,我接到思寧電話,她第一句話就是問我父親走了沒有。我這才想起,父親一直就沒回來。我告訴了她,還把彭露可能自己跑了的事一並說給她聽。思寧很高興,說買不到票,不如回來。我答應了。
13號,我去上班,思寧呆在家裡。下班後,我們分析了各種可能,最後一致認定,彭露是自己跑回家了。這個自我安慰的分析結果讓我們日夜懸著的心漸漸放松下來,慶幸自己逃過一劫,沒弄出禍來。
14號到16號下班前我們過得很快活。父親一直也沒回來,也沒信。這幾天神仙般的日子讓我們忽略外部的一切,我們根本不知道江城發生了碎屍案。
16號快下班前,廠裡突然開始傳有關碎屍案的小道消息,沸沸揚揚,說得有鼻子有眼的。我聽到的第一反應就是,那個可憐的女孩子是彭露。
更讓我恐懼的是,下班後,竟然有警察入戶調查我的行為軌跡。而且,那個站在門口等我拿戶口簿的警察,還看見了剛剛洗完澡的亞思寧!
我當時覺得天都要塌了,我們要怎麽解釋我們在10號傍晚曾經見過彭露並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就算我們如實說了,警察會相信我們沒有殺人嗎?不,誰也不會信,因為我和思寧的犯罪動機實在太充分了!更何況,我們的確把她綁了起來。
‘我們什麽都不能承認,只要我們承認了一點點,殺人分屍的罪就栽我們頭上了。警察會拿我們去頂罪的。’思寧非常強烈地反對我想說實話的念頭,她極力向我證明,只要我們承認見過彭露,那我們就板上釘釘地變成殺人犯了。
我很煩躁地反問她該怎麽辦,思寧擰著眉頭,手握拳頭抵住下巴,在臥室裡來回轉悠了好幾圈,然後,她走到我面前,用手背輕輕蹭了蹭我的臉。
‘聽著,天一黑我就走,我的探親假明天就到期了。我來之前就買好了返回的火車票。至於你,’思擰拖長了聲音,‘你找一個人,能證明10號你們一直呆在一起的人。要可靠的,最好是女人。這樣別人會更相信。’
我搖搖頭,說我沒有什麽異性朋友,更找不到願意替我做假證的女人。思寧聽了,低頭考慮了半分鍾,抬起頭,目光閃爍地告訴我,讓我找個妓女,多給錢,就說是我女朋友。她說只要給錢,那種女人什麽鬼話都說得出口。
我當即想到了萬麗紅。女領班怎麽說也還算個職業,總比妓女好。我點點頭,說我有人選了。思寧很高興,吻了我。等到天黑,她蒙住頭臉悄悄出門,打輛出租,走了。
我當天晚上就去找到了萬麗紅。她見到我很高興,我故意表現出很想念她的樣子,跟她耳鬢廝磨地說了不少情話。那天晚上,她就跟我回家過夜了。
17號廠裡通知我,讓我去公安分局一趟的時候,我很慶幸自己行動迅速,提早一天拿下萬麗紅。我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麽對她有信心,篤定她會替我做證。
我和萬麗紅一起去了公安分局。果然,11號早晨我從防空洞返回時有人看見我了。當時他是叫著我名字跟我打招呼的,可我那天實在是心不在焉,一心隻想趕緊回家,根本沒搭理人家。
當時那人倒也沒多想,碎屍案發後,他越想越奇怪,遂向上門排查的警察舉報。
公安分局的警察就此傳喚我,我不慌不忙,說那人看錯了。11號早晨我和萬麗紅在家睡覺呢!
萬麗紅依偎在我身邊,一臉羞澀地不停點頭,證明我們10號下班後就一直在家,根本沒出過門。
11號我正常上班,下班後又和同事一大群人吃飯喝酒唱K。警察調查後也傾向於我沒有作案時間和動機,盡管如此,他們還是把我家仔仔細細搜查了一遍,連警犬都帶上了,把衛生間和廚房好一通嗅。
警察什麽也沒找到,什麽也沒發現。我被解除嫌疑。
就在我暗自高興之時,萬麗紅提出要做我的女朋友。我不敢不答應,在此期間,我想了許多辦法甩掉她,沒用。一年多後,我被迫和她結婚。我們結婚時,思寧正好在野外勘探,回不來。
只有父親參加了我們的婚禮,簡單到極致的婚禮。我本以為父親會大力反對我的婚事,可我真是沒想到,父親知道萬麗紅的家世、學歷、職業後,只是問了問我是不是真的非結婚不可,就再沒表示出任何態度。
說真的,這讓我非常非常意外。我本想借父親的反對,推掉結婚這事。
可以想象,我們婚後的生活基本上是雞飛狗跳、一塌糊塗。一年後,我實在忍受不了這種時而雞同鴨講,時而大打出手的生活了。這房子根本不隔音,我的婚姻簡直成了單元樓裡的反面教材,太丟人了。
我辭掉工作,準備南下找機會做做生意什麽的。萬麗紅不肯對我放手,死纏著跟我一起去了南方。
那幾年的日子我不想提。我就是在南方學會吃甘草片的。
思寧後來結婚了,找了個有錢的男人。她結婚的時候我沒有去,但不久之後,我突然收到她轉給我的一大筆錢,不吃甘草片的話,這錢夠我用半輩子了。也因為這筆錢,萬麗紅才一直沒有離開我。”
錄音到這裡結束了。鄭海龍很意外,亞哲殺害萬麗紅的罪名是板上釘釘,走法律程序,死刑是免不了的。
可他卻不肯承認自己殺了彭露。
那是不是側面說明,殺害彭露的,真的是另有其人?更何況,警方內部已經確認,12年前被分屍的女性並不是彭露。 彭露屍體完整,被凶手藏在防空洞內另外一處隱蔽的房間內。
兩件命案擺在警方面前。一件是12年前碎屍案,屍源不明。一件是彭露被害案,毫無頭緒。
遙遙傳來一聲雞鳴,天邊透出一絲曙光。鄭海龍拿著磁帶在手心裡反覆拍打。他注意到亞哲的供述中多次提到他家附近的防空洞,彭露最終消失的地方,就在那裡。他決定,親自去查看一次。
鄭海龍拿出手機,翻開通訊錄摁下寫有安成淵名字的電話號碼,電話接通的一瞬間,鄭海龍才想起,今天是周末,不該過早擾人清夢。
手機很快接通,“喂,”聽筒裡傳來安成淵迷迷糊糊的聲音。
鄭海龍簡潔明了地說希望安成淵陪他一起去亞哲家附近防空洞探查。
“行。啊,不,今天不行。”安成淵仿佛剛剛清醒過來,“上午我要陪二毛去商場買禮物送給他老師,就是烹飪學校教刀工那個。馬上要去台灣定居了,二毛說感謝他去年向酒店推薦自己。完了今天還得去加班,昨天有賊偷了食堂女工的儲物櫃。”
“這樣啊,”鄭海龍沉吟了一下,“我記得你跟我說過亞哲在江城還有套房子,被個清潔工住著,能告訴我具體地址嗎?”
“你給出租司機說飛霞路人民公園出口老幹部樓就成。”安成淵打了個大大的哈欠。
鄭海龍道謝,掛電話。他沒有把磁帶交給接班的同事。他迅速換好衣服,找了把老式的,結實耐用的手電筒,離開了醫院。他坐上出租車的時候,亞哲剛被搶救過來,尚在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