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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媒官》第3章 媒曹行署
  三個月的期限。

  郭正憂心的很。

  李未能否給他女兒尋到一個能看得上眼,且轉變心思的中意郎君,郭正心裡是沒底的。

  郭正心中重重的歎了一口氣,開始思量著是不是去民部司找田信,商量一下是否能再多派些人替他女兒尋個好夫君。

  李未從郭家離開後,並未直接去媒曹行署,而是直接去了江家附近。

  在江家附近找人詢問了郭玲那未婚夫的大致情況後,李未就離開了。

  不過,李未依然未回媒曹行署,而是直接回了家。

  回到家中的李未,鑽進房間,從床底之下拖出一個木箱子出來。

  木箱中,躺著四本厚厚的冊子。

  李未捧起其中一本冊子,翻開首頁。

  豁然。

  第二頁之上突現幾個簡體的大字,長安縣未婚男集冊。

  “江家郎身高八尺,容貌端正,右額有一顆小黑痔,留有胡須,鼻子尖挺,皮膚黑中帶點銅色。”

  李未從郭家婢女以及見過江家郎的一些人口中抽出一些重點信息,開始從自己手中的長安未婚男集冊中尋找相似人物。

  李未心知。

  想要打開郭家女的心結,必須找一個與她戰死沙場的那未婚夫有些相似之人,或許才是切入口。

  長安縣未婚男集冊,是李未這一年裡通過各種渠道,把長安縣所有未婚男子的大致情況匯總於一本集冊之上。

  集冊很厚,至少一尺之厚。

  其中,還有一些未婚男子還配有素苗像。

  這些素苗像,乃是李未親眼見過本人後,通過記憶親手所畫。

  雖達不到照相機那麽精準,但也有八九分相似。

  不過。

  這些配有素苗像的未婚少年青年,皆是李未認為需要媒曹介入媒事之人,要不然,李未也不至於要給這些人畫素苗像。

  通過索引,李未終於在某一頁定了格,“就是他了。同樣是出身行伍,同樣身高八尺,容貌端正。唯一差點的就是額頭沒有黑痔,皮膚沒有那麽黑。但這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跟江家郎曾經乃是同袍。”

  冊子某一頁,上面寫著李未的目標人物所有的信息。

  姓名:陳旭。

  性別:男。

  職業:左武侯隊正。

  年齡:二十二。

  身高:八尺。

  長相:容貌端正,鼻頭尖挺,留有八字須、羊須,膚稍白。

  家世背景:前陳朝子嗣,乃江公陳叔達遠房侄子。

  其他:品性不錯......

  李未合上冊子,臉上露出了輕松的笑容。

  “接下來只要去一趟陳家,只要說通了陳家,一切就好辦多了。”李未把冊子放回箱子,一陣輕松。

  至於如何說通陳家,李未並不擔心。

  陳家的這個陳旭,李未雖不熟,但陳旭也早已過了婚配年紀,只要自己一上門,陳家定然是不可能把自己趕出來的。

  此時,敲門聲響起,“哥,吃晚飯了。”

  李未聞聲轉頭,又看了看門外的天色,這才發現天早已黑了。

  “你看我,忙的都忘了給你做晚飯了,害的我的小妹得親自下廚。”李未起了身,伸手揉了揉小丫頭的腦袋,以示心疼。

  小丫頭嘻嘻一笑,“哥,以前我也經常做飯給你吃的啊,只不過我做的沒有你做的好吃罷了。”

  “還是我家小妹會心疼人。”李未拉著小丫頭往著灶房走去。

  吃過晚飯。

  李未就歇下了。

  冬季的天,太冷,躺進被窩還能省點炭。

  翌日。

  李未並未去陳家,而是去了媒曹行署--上班。

  郭家女兒的事情,對於現在的李未來說,並不著急。

  反正自己已經有了計劃,只要按部就班就行。總之,三個月的時間還長的很,郭家女兒的媒事期限,得到明年正月去了。

  先把處置好年前的緊要事物,才是緊要的。

  一到媒曹行署,李未的一個屬下媒徒就迎了上來,“老大,你今天怎麽來上衙了,你不是說要好一段時間才來上衙的嗎?”

  媒曹雖說是行署,但卻並非正規衙門,僅僅只是官吏的行署。

  媒曹有曹戶一人,媒史二人,媒徒十人。

  不管是曹戶,還是媒史,皆不是正經的官,僅僅只是流外官。曹戶為流外二等,媒史為流外四等。

  至於媒徒,只是吏員。

  李未乃媒史之一,手底之下管著五個媒徒,算是個小領導。

  李未雖說是個小領導,但要是吏部的考功司組織一場考校,如李未沒有達到‘下’這個級別的話,那李未的最終去向,要麽成為媒徒,要麽直接被轟出媒曹。

  當然,要是李未考校被評為‘上’,那麽李未就有機會得到升遷,連續三次考校被評為上,那李未就有可能會被任命為正式的官員。

  大唐的考功,不管你是正經的官員,還是流外官,亦或者吏員,皆會被考功司的官員進行考校。

  而考功分為‘四善二十七最’,評級分為上、中、下、下下四等考第。

  今年年底之前,就有一場針對流外官的考功。

  “今天沒什麽緊要的大事,所以來行署了。哦對了,前段時間交待你的事情, 都辦好了嗎。”李未一邊往著自己的廨舍走去,一邊問道。

  媒徒跟上,嘴裡回道:“辦的差不多了。不過,還有兩家的媒錢還沒送到行署,今天我再去催一催。”

  “得盡快處理好,要不然上面查起帳來,少了錢數,那我們可就有大麻煩了。”李叮囑了一聲。

  媒徒應聲。

  媒人替人說媒,每成一對,雙方都得到行署來備案,還得交給媒曹行署一定的錢數,相當於婚姻登記費。

  不多,五十文錢。

  當然,要是媒事乃是媒曹的人說成的,那費用會增加不少,如雙方滿意,還有賞錢什麽的。

  除了這些,媒曹還管理著到了成親年齡而不成親的罰款錢,這個是大頭。

  大唐規定,男子十八,女子十五就必須成親。

  如不成親,頭一年罰五貫,第二年罰二十貫,第三年罰一百貫,第四年罰二百貫,第五年罰五百貫。

  如五年罰下來還有不願成親的,那媒曹就有權力強製給予婚配。

  如果強製婚配不配合的,那不好意思,媒曹可以上報民部,後交由刑部判其徒刑,就是坐牢。

  有錢的人家到是無所謂,可要是沒錢的,那可就著急了,必盡五年下來所罰的錢可不是誰都能承受得住的。

  即便承受得住,徒刑也是一道坎。

  如官家之女,像郭正這個長安縣丞的女兒已經過了五年還不嫁人成親的話,那她的父親郭正,罰款那只是其次,官職保不保得住都難說。

  這也正是郭正夫婦二人著急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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