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姓顧的人,住在常州西鄉。有一天,他出門郊遊,天黑了就在一座古廟裡借宿。廟裡的僧人對他說:“今天晚上我們要去給一個家庭送殯,全寺都要去,廟裡沒人,你能幫我們看著廟嗎?”顧某答應了,就關上廟門,吹滅燈睡覺。
到了三更時分,有人撞門,聲音很大。顧某喝問:“誰啊?”外面的人回答說:“我是沈定蘭。”沈定蘭是顧某的老朋友,但已經死了十年了。
顧某很害怕,不敢開門。外面的人大聲說:“你別怕,我有事情拜托你。如果你不開門,我既然是鬼,難道不能衝門而入嗎?我之所以叫你開門,是因為我想像平常人一樣做事,保持故人的情誼。”顧某沒辦法,隻好打開門鎖,一下子就聽到一聲響動,好像有人摔在地上。
顧某手忙腳亂,想要點燈。突然聽到地上又大聲說:“我不是沈定蘭。我是東邊那家新死的李某,被奸婦毒死了。所以我借用沈定蘭的名字來求你為我伸冤。”顧某說:“我又不是官府,怎麽能幫你伸冤?”鬼說:“屍體上有傷痕可以證明。”顧某問:“屍體在哪裡?”鬼說:“點燈就能看見。但是點燈後,我就不能說話了。”正當顧某慌亂之際,外面有很多人敲門,顧某出去開門,原來是僧人們回來了。只見他們臉上都很驚恐,對顧某說:“我們正在誦經送殯,結果屍體突然不見了。所以我們隻好各自回來。”顧某把之前的事情告訴他們。大家一起點燈照屍體,只見地上躺著一個七竅流血的屍體。
第二天,顧某和僧人們一起向官府報案,為李某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