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辦事?”
“嗯,有點事。”
“你自己辦?”
“對!”
“不是辦離婚吧。”
“對。”
“小夥子,聽姐一句勸,好好過日子!”
伺機大姐看模樣是個很溫和的人。她刻意減緩了速度,刻意地被紅燈堵著,恨不得立刻停到路邊,抓起我的手阻止我繼續向前。
“這裡不辦事,還是回去好好想想吧。”
“謝謝您!”
下車後,她還把腦袋從主駕駛往外探,跟我說千萬要冷靜。
一個陌生人都能心疼我們的不易,我越想越覺得悲哀……
她沒來這裡,在另一個婚姻登記所。
司機大姐果然沒騙我,這裡不辦事兒。電視劇裡的都是騙人的,民政局不辦離婚。或者是國家為了保護小家,當離婚手續非常複雜而困難的時候,兩口子就會因為這樣一件糟心的事而建立統一戰線,有了共同的敵人,就斷沒有再離的必要。回到家飽飽吃一頓,床上瘋狂滾半天,各自滿足,生活繼續。
她已經取好號,前面還有兩位。
“房子、車子、存款給我,孩子給你。”她說的很平靜,旁邊坐著她的爸爸。
“房子、存款給你,車子、孩子歸我。”
“昨天說好了的。”
“車子我要用。”
她沒有駕照,我有兩個孩子要接送。
“好。”
拍照、複印、打印各類文件,花費109元。我掃的碼,她沒有阻攔。
打印的文件需雙方在場,邊說邊改,然後打印。
“上二樓。”
在二樓等候的時候,想到鮮紅的印章要狠狠扣下去,我忍不住了,去廁所哭泣。回來後,她也受到感染,也去衛生間哭泣了一會兒。
“辦不了。”
“為什麽?”
“孩子還未滿一歲,除非女性主動提出。”
她不願意了,說可以等到孩子滿一歲後再來辦。
我說我可以跟她立下協議,她主動提出,離婚後還按照剛才在樓下協商的內容執行。她就是不同意,她擔心我翻臉不認人,擔心我為此去起訴她,給她搶東西。
是的,都離婚了,怎麽可能還會信任彼此?
買房、裝修,都有靠父母,穩定下來後,三年生了兩個孩子,到離婚這步的時候,只有八萬多點的存款,其中有四萬存在了老大卡裡。我把卡給她,讓她去取,她取不出來,要我轉帳過去。
當時應該直接取現金的,否則也不會這麽狼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