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吧!那個殺害了可憐的老查爾斯爵士的凶手!”(注1)
穿著到處都是口袋的古怪風衣,戴著和暗金色的頭髮融為一體的棕色獵鹿帽,語氣輕佻而不正經。
突然出現在保三郎身後,稱呼保三郎為“凶手”的這個怪異的男人唯有眼神無比的銳利。
然而就是這麽個怪人,讓保三郎越看越是親切。
見保三郎沒有回答,扮相怪異的紳士挑動了下他那奇怪的帽子。
“你不回答啊……看起來是被我說中了吧?傑姆士·摩梯末醫生?”
“……”
保三郎依舊沒有回答,看上去是有些“心虛”,然而他微微揚起的唇角卻暴露了他真實的心情。
不過,怪人卻好像沒有注意到這點。
“不用那麽驚訝,這只是基礎的推理,我的朋友。”
他叼起了煙鬥,繼續信心滿滿地闡述著自己的推論。
“我的結論有兩個。”
“其一:你是一名德高望重的醫生。”
“其二:由於你的一時疏忽,可憐的老查爾斯爵士因此慘遭毒手。”
他打了個響指。
“接下去就讓我們先從第一個結論開始講起吧!”
接著,怪人突然出現在了保三郎左前方。將保三郎上衣口袋中的手帕稍微扯出來了一點。
“鑲著金絲邊的絲質手帕,上流社會的象征。”
怪人笑著說道。
“上面用藝術字體紋著RSC——Royal Surgeon College,皇家外科學院。”
“這是你曾經的母校對吧?”
說完,他呼地一下轉到了保三郎的另外一側,點著保三郎手上拿著的,刻有“J.M.”兩個字母文明杖說道。
“作為一個紳士,出門帶一把文明杖再正常不過。可你這把手杖的底端磨得也太平了吧?”
“這種情況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你經常在這種崎嶇的鄉間道路上行走,愣是將底端磨平了。”
“明明畢業於皇家外科大學,有著似錦的前程,卻依舊選擇在鄉間奔走行醫,足見您的情操之高尚。”
怪人向保三郎敬了個紳士禮。
“請允許向您致敬,醫生。”
“順帶一提。”怪人又補充道,“關於您的性命我是從J.M.這個縮寫裡猜出來的。RSC畢業,在德文郡行醫,開頭字母是J.M.,符合條件的醫士在醫學手冊上只有一位。”
“就是您,傑姆士·摩梯末醫生。”
“不過摩梯末醫生,有件事我不得不批評你。”
怪人伸手想要去摸保三郎懷中獚犬的狗頭,卻被後者齜了牙。
“……獚犬雖然看起來很可愛,可也屬於小型獵犬,不能放松監管。”
他指著獚犬牙齒間,暗紅色的斑塊說。
“你看這齒間凝固的血液,就是它曾經犯下罪過的最大證據。”
“我的證明完了。”
說完,怪人向保三郎眨了眨眼,似乎在示意著什麽。
不愧是你,真是擅長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只可惜,保三郎並不是某位擅長踢踏舞的醫學博士,還真沒辦法使出合體絕招——“二人轉”,只能選擇當個“老實人”。
“皇家外科學院?那不是RCS嗎?”(注2)
“……”
“而且就算為了方便辨認將自己的名字刻在杖上,會有人使用‘簡稱’嗎?”
“……”
怪人僵住了。
而將怪人簡單地哽住後,保三郎也沒有繼續為難他的意思,只是將自己現在的身份說給了怪人聽。
“J.M.,是Juris Master的簡寫。
(法學碩士)”“如你所見,我其實是一名法學士。”
“而這個RCS則是指Royal Court,皇家高等法庭。 那裡是我目前任職的地方。”
接著,保三郎露出了有些調皮的微笑。
“皇家高級法庭所屬檢察官,阿爾本向您問好,尊敬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這回輪到怪人驚訝了。
“你認識我?”
“我當然認得你。”
你可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
“只要看過《海濱雜志》的都知道您的鼎鼎大名吧?”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沒想到我已經這麽出名了啊?”
怪人——不,歇洛克·福爾摩斯壓了壓自己的帽簷。
“不過別以為拍了我的馬屁我就會放過你。你家愛犬襲擊查爾斯爵士的事情,我可是親眼目睹了的。”
“然而你所看見的也不一定是真相。”
保三郎聳了聳肩。
“正如你所說,英國獚犬屬於小型獵犬,因此它的咬合力並不大。讓它扯住查爾斯爵士的褲腿還能勝任,叫它咬死爵士,那可是遊戲難為它了。”
“再看看你所謂的‘齒間’的血跡……好好聞一聞,是不是有股甜甜的味道?”
“是的,這是西紅柿的味道!多半是它調皮地叼走了人家拿著的西紅柿,結果被你誤以為是襲擊人了。”
“……”
傻福沉默了一下,然後突然笑了起來。
而爆笑持續了一陣時間後,他才故作嚴肅地說了一句。
“給狗吃西紅柿可是不可以的哦!”
果然,是一如既往的傻福。
“呵呵。”
保三郎也跟著笑了兩聲,搞得旁邊的巡警是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