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人們叫嚷起來時,簡直不亞於後世裡面為了推銷放歌的那些商家們,甚至比他們還要更加大聲數十倍。
但是現在,他們卻都像是被人按下了靜音鍵。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許多人都偷偷摸摸地將手中的石頭放下,眼裡帶著一股子驚恐注視著周圍。
沒有做過的人,也同樣是這樣。
這,幾乎可以說是人們的最後第二步。
封建時代,人們如果活不下去,有幾個事情會做……
首先,插標賣首。
也就是在腦袋上面插一根草,然後告訴所有人,這個人要被賣掉。
春秋開始出現,明清達到巔峰。
據說,明朝後期到清朝末年的時候,大約有三千萬人被賣過。
什麽意思呢?
這意思就是說,在那些朝代裡面,每一代人裡,大約每五十到一百個人當中,就有一個曾經被賣出去過。
可怕不可怕?
可怕!
但是為什麽?
因為混亂,因為不斷出現的戰亂,因為不斷征收的糧食……
甚至,清朝初期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家裡沒有五升米的人家,統統要被殺絕。
這一點,歷史是有過記載的。
可見當時為了不讓類似的事情發生,清朝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但實際上,每個朝代末年,其實都跟清朝一個樣子。
他們倒是不敢去這麽對待百姓,但是他們用更加可怕的手段去做。
也就是不斷地去將百姓手中的田畝收繳到自己手中……
每一個朝代開始,都是一次重新分配。
現在,正值東漢末年,類似的事情已經開始發生,而且遠遠不止一次……
冀州這地方最慘不過,因為之前的時候,皇甫嵩親眼見到過那種慘狀,所以他才會上表朝廷,讓朝廷免除了這裡一年的賦稅。
百姓們活不下去了……
他們當中,有些人已經走了這麽一條路。
所以,他們不敢喊了。
之前那麽喊,是因為他們是正義的。
可是現在呢?
他們覺得自己也是這樣的,更有甚者,更是高聲大叫:“還有王法嗎?自己的老婆都不能賣,你們是想讓我們去死嗎?”
站出來的這個人,長得倒是非常清秀,尤其是那一身的裝扮,都可以讓人知道他是一個文生。
這種讀書人,在每個年代裡面都是被尊敬的存在。
所以他站出來的同時,有很多人都開始聲援了起來。
“是啊,老婆都不能賣,你們這是要幹什麽?”
“老婆是我自己的,我想賣就賣,關你們什麽事!”
“如果這是律法,那它一定是惡法!”
越來越多的人站了出來,他們甚至要幫助自己前面唾棄的那人去脫罪。
因為,他們當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人慚愧。
但是不要緊,因為他們掌握著話語權,只要能夠將這件事製止掉,那他們就可以依舊我行我素。
就像是班爺兄長的漢書所雲: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這,其實很明白。
每個人都是喜歡看熱鬧的,但如果有一天,這個熱鬧落在自己頭上,那可就不好玩了……
然而。
正當他們氣勢洶洶想要過去救人的時候,忽然間有一個人從人群裡面衝了出來,一把將剛剛站出來的那個讀書人給摁了下去。
法不責眾?
對啊!
這一條古來都沒有變化過,只要人多,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但,卻可以對帶頭的為所欲為。
那些人不會管的。
這一點方莫很清楚。
所以他早就在下面布置好人手了,誰喊的聲音大,就全部抓起來。
反正這一次他準備來一個絕的。
當然,他也不會讓百姓們活不下去的。
真要是為了避免賣妻,讓無數人都陷入饑餓,那方莫將會被記在歷史上,狠狠的鞭撻。
歷朝歷代想要改變的人不是沒有,而是有很多很多。
其中清朝做的最劇烈,他們想要保證某地的安寧,便將那些家裡沒有五升米的人全部誅滅,這樣一來,就沒有多少問題了。
但是老朱家的明朝,也做過一些事情想要扭轉局面……
老趙家的宋朝,也做過。
元朝,其實做的跟清朝一樣,主要是將比車軲轆高的人全部都殺了。
唐朝嚴刑峻法……
五代十國以人為糧。
東漢末年人相食……
西漢初年人相食……
秦朝末年餓死家中……
這些人,都想過去做,但是就像是班爺兄長所雲,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這麽做,就是逼迫百姓最後一條活路。
就是讓他們去死。
方莫要是那麽做,跟某些他自己所唾棄的人還有什麽區別?
他要做的,其實是讓更多女人可以去做事,然後實現自己的價值。
之所以要留下甄夫人,也正是因為這麽一點,要不然他完全可以拿對方立威。
殺人不是什麽立威的好辦法,但是為了能夠快速的搞定一個地方,還是應該要殺人的。
方莫沒有殺,因為他還要利用那些人。
這次,是整個事件的開端。
……
百姓們瘋了。
他們瘋狂地逃跑,每個人嘴裡都是罵罵咧咧地,走的時候,還都很是不甘心,可是他們卻不敢喊了,因為誰喊就抓誰。
這一天,被無數百姓銘記於心。
很多剛剛賣了老婆的人,更是覺得惶惶不可終日。
如果這件事繼續進行下去,恐怕整個冀州就要亂起來了……
然而。
事情出現了轉折。
就在這件事過後,那些人都被拉出來的同時,整個冀州的所有豪門,以甄家為首,開始招收一些女人去做事。
“每個月,一鬥米,可預支。”
百姓們混亂了。
剛剛還覺得那人應該被救, 要不下一個自己就會死的“有識之士”,忽然覺得這種想法好像非常荒謬……
兩鬥米,在冀州可以買到一個好生養的女人,幫著自己傳宗接代。
對方有可能是別人的妻子,但是沒有人在乎。
就算是女人的丈夫,也根本不在乎。
但是現在,一鬥糧食一個月……假的一樣!
從賣出去,一直到為買家生一個孩子出來,大約需要一年時間,也就是說,六個月才能換一鬥糧食回去……
如果直接賣,可能高一點,但是也不過就是三五鬥,最多也不過幾升……
有人踏出了第一步,他拉著自己的老婆走到了招收人的地點,滿臉小心地問道:“是,是真的嗎?我,我帶著她來簽訂文書,您看,是不是要打上什麽烙印?”
女人的臉上,滿是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