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問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定罪量刑的證據必須要確實、充分。這個證明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就是95%以上的可能性。
這一點,在一點實物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還遠遠沒有達到。
一向認為,邪不壓正的武振宇,第一次茫然無措,十分的沮喪。
毫無意外,他的心情,又是非常直觀的,反應在了他的頭髮上。
他那本來就不多的頭髮,在衣服上、在梳子上、在地面上……反正就是不在他的頭上,就像一顆蒲公英,風一吹,差點就成了禿瓢了。
看見他這個樣子,同事也都多方開解他,不行就先這個案子,給掛起來。
說到底,這就是一個小案子,許多故意殺人的案子,都是偵查了許多年,才破案的。
再說大家都已經盡力了,警察不是神,而是人,辦不到的事情,也很多的。
並且一再告誡武振宇,一定要依法辦案,不能人家自己根據王者榮耀取名王榮耀,你就沒日沒夜、廢寢忘食地打人家。
《刑事訴訟法》《六機關規定》等各種刑事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嚴禁刑訊逼供,以及非法證據要予以排除。
即使通過打他的方式,取得了成功,最後也可能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的。這樣不但定不了魏慎進的罪,反而陷單位和自己於困境,甚至犯罪被追究刑責。
另外,像魏慎進那樣的頑固分子,就算真動用手段逼他了,也不會招供的,他對於公安的偵查手段,可是門清兒。
因為,魏慎進一定想到了,這個案子,又不是殺人的大案。再怎麽逼供,也不可能往死了逼。隻要熬一陣子,就平安了。要真是交待了,就得在監獄,熬上小半輩子了。
大家都勸武振宇,相信終有一天,魏慎進會露出馬腳的,然後依法予以打擊。
萬般無奈之下,武振宇面對張德淑的哭訴、追問,也由以前的信誓旦旦,改變了用語。
首先是,講述了他們艱苦偵查過程,希望取得受害人理解的同時,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調低她的預期,說那些東西,暫時是找不回來了,要有耐心。
張德淑知道,這個案子,本來就是他們自己惹出來的,按理說,那叫活該。
可是警察同志,卻沒有因此而懈怠,特別是武振宇為了這案子,都熬了好幾個通宵,頭髮掉了真不少。
同時,什麽偵查手段上了,就連警犬、測謊、技偵、痕檢……這些她只在電視上見過的東西,一般還隻用於殺人案件的手段,都用上了。因此,對於武振宇他們的工作,真是別無二話。
當然,張德淑也沒有老糊塗,自然聽出了武振宇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那些東西,應該是找不回來了。
所以,她決定最後抱著“老大難,老大出面就不難”的思想,找一次這裡最大的領導,隻要領導說一句,也找不回來了的話,她就死心了,就可以安心的去死了。
哪裡知道,好不容易找到了支隊長,卻發現對方竟然是一個小娃娃,看上去還不如武振宇老成持重,經驗豐富。
並且,她剛才觀察了一下,發現這個小娃娃關越,還真是領導,心裡頓時就涼了。
她已經在那裡盤算,等一下去吃一點好吃的,然後就去殯儀館附近,找個無人的地方,一死百了,也省得以後的百般煩惱。
一旁的關越,
看完武振宇的偵查後,再一次收到了系統的笑點+1,也很是開心的。 關越對於張德淑的想法,也是十分清楚,知道她決意去找更大的領導――閻王。
可是人命大於天,別說他關越是公安,就算和張德淑完全不相乾,也絕對不會不管。
這一次,關越執意搶一搶閻王的生意,砸一砸閻王的飯碗。盡管閻王法力無邊,可是關越,也有自己的本錢。
剛才,關越通過對案件的詳細了解,還看了部分訊問視頻後,對於這案子已經有了一些眉目,內心認為是可以偵破的,並且所需的時間不會太久。
當然,關越現在是不可能給予張德淑肯定的答案,到時,萬一找不回來那些金銀首飾, 豈不會給張德淑再一次造成傷害。
並且,關越是公職人員,不能輕易承諾,一旦承諾,必要兌現,不然勢必損害他本人、以及政府的公信力。
目前這個情況,關越又不能不給予張德淑希望,不然明年的今天,恐怕就是她的忌日了。
正要組織言語開口之際,張德淑卻滿含眼淚,對著關越深鞠一躬,說道:“領導,你不用說了,謝謝你們,你們辛苦了。”
關越聽見張德淑的話後,方才覺得他剛才想多了,恐怕現在自己說什麽,都不會燃起她的希望。因為,張德淑確認自己是這裡最大領導人後,她就已經絕望了。
確實,要不是張德淑一直認為關越是冒牌的,想要在這裡等“正真”的大領導,她也不會留在這裡,聽他們講案情,再一次面對“平安保險小朱”等等傷心事。
張德淑剛才說完後,就落寞地出門了,整個人已然毫無生氣。
見此情況,關越對著武振宇說道:“你先跟著,暫時不要給她打開樓下的門禁。”
武振宇雖然也對關越不感冒,可是對於張德淑的死意,那也是看得十分清楚,不敢怠慢,就跟了出去。
一起跟出去的歐陽軍,卻被關越起身給拽了回來,關好門後,對著他嚴肅地說道:“你看出來了,張德淑要幹什麽了吧。”
“當然!當然。”
歐陽軍隨即答應道。
“現在隻能靠你了,你要二十四小時不離不棄地,看著張德淑,絕對不能讓她出意外,知道嗎?”
關越狠厲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