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那幢樓應該是建於20年前,比較老舊,佔地面積約100平方米,一共有6層。一層為典當行大廳,二層為典當行辦公室。其上樓層為住戶。
那個樓道,是通往其上層樓的唯一途徑。隻是,樓道在底層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在典當行大廳裡面,另一個出口在小樓的背後。兩個出口是連通的,後一個出口,可以不經過典當行大廳直接上下樓。
經過武振宇艱苦的排查,有三個人嫌疑最大。他們分別是“當裡個當”的老板、“當裡個當”市場主管、以及樓上一個住戶。
這樣一來,武振宇就將接受贓物等的對手,鎖定在了這三個人身上。
武振宇對三人分別進行了訊問,並且告知他們,隻要他們配合辦案,找回贓物,懲治魏慎進,接受贓物的事情,可以給領導匯報後,免予處罰。
正當武振宇期待著,他們會向倒苦水一樣,什麽都說的時候,三人都是不停叫苦――他們都是合法經營,絕對不敢,也絕對沒有收受贓物,包庇犯罪。
後來,武振宇和他同事,以及幾頭功勳警犬,對三人辦公室、家裡、車裡……能夠搜查的地方,都搜查了,那些贓物等東西的半個影子,都沒有見到過。
與此同時,武振宇也沒有放棄審問魏慎進,就將他發現的,銷售贓物的地方、接受贓物的對手告訴了他。
並且說明,交易對方已經交代了,這是想再給他一次機會。
可是,魏慎進一口咬定,他那天就是去閑逛,準備淘金的,進樓梯間就是去抽根煙,根本就沒有武振宇說的那些事情。
武振宇氣急敗壞,多次爆粗口,“你是要留著那些東西,去陪葬嗎!?”
他真是覺得,他們的一個同事說得對,這個魏慎進,不但他父母給他取了一個好名字――衛生巾,他本人也沒有辜負他父母的期望――藏得深。
“不過,就算你藏得再深,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那些東西,找出來!”
武振宇猛擊著看守所的桌子,很想動手,好好打一下眼前的“王者榮耀”。
隻是想到,我國是法治文明社會,嚴禁刑訊逼供,他是警察,不能以違法的手段,打擊違法,可真是愁死人。
彼時彼刻,如果問他能有許多愁,恐怕恰似一群太監上青樓啊!
活人自然是不會,讓尿給憋死的,武振宇後來還請示政委,邀請市局測謊專家,對魏慎進和“當裡個當”的三個人,進行測謊。
結果卻是他沒有想到的。
魏慎進被測試後,卻不能準確地得出,說謊還是沒有說謊。
在武振宇的追問下,測謊專家認為,魏慎進回答的大多數內容,應該沒有說謊。
這個結果,武振宇也可以理解,畢竟魏慎進口頭上說,沒有敲詐歐陽軍,配合測謊。
可是每當測謊專家問他時候,他不是像要被殺的豬一樣,大叫大喊;就是像看到香蕉,卻吃不到的猴子一樣,活蹦亂跳。
但是,武振宇不能理解的是,十分配合的“當裡個當”的三人,接受測試後,顯示完全沒有說謊。
武振宇當時就想吐槽,難怪《刑事訴訟法》沒有將測謊證據,列為法定的八類證據之一,還真是有道理的。
就這樣,武振宇基本上陷入了絕境。
不過,他的大隊長,再一次卻叫他不要心急,也不要輕易放棄。他已經給政委楊建國匯報了,楊建國決定,組織精乾力量,
專案研究討論此案,絕對不能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案情分析會上,楊建國等人認真進行了分析,首先對武振宇前期的工作,表示了認可,認為他年紀輕輕,就經驗老道,工作踏實。
通過討論後, 對於下一步的偵查方向,大家達成了一致意見。
即是,鑒於已經發現贓物等東西,消失在了“當裡個當”那個地方,因此應當圍繞“當裡個當”那裡,以及那裡的人員,采取包括技偵手段在內的一系列手段,進行全方位地深入偵查。
武振宇本來也是這個思路,對此十分認同。
楊建國也是如此,他最後決定,目前的偵查方向,就這樣定下來。當然,也要注意“回頭看”,查漏補缺。比如真正和魏慎進交易的人,是不是被漏掉了等等。畢竟,那個小樓是有很多住戶的。
武振宇等人沿著既定的方向,在技偵支隊的配合下,對“當裡個當”那個地方和那裡的人,擴大范圍、進一步深入調查。
然而十幾天過去了,距離刑事拘留的到期時間,隻有一兩天了,依然是一無所獲。
武振宇也曾將案件,請求法制支隊進行審查,看看就現有的證據,能不能提請檢察院逮捕,甚至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可是法制民警看後,告訴武振宇,都行不通。
首先是,提請檢察院逮捕的問題。
逮捕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逮捕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然而,目前這個案件中,除了歐陽軍這個受害人的陳述外,無其他證據可以直接證明這一點,因此逮捕是絕對通不過的。
更有甚者,根據目前僅有的言詞證據,別說逮捕了,到時想要變更強製措施,采取取保候審,應該都不行,隻能解除拘留的強製措施,就是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