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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以後》71 房子、賠償、討債
“你這個大色狼,自己色也把別人想得跟你一樣色。”陳彥之氣死了。

“好老婆,不氣,不氣,老公錯了,錯了。不過以後老公絕對不會有下一次了。”

“什麽,你還想要下一次?”這個壞蛋。

“不會有的,不會有的。大不了老公全身上下,隨便你怎麽打都可以嘛,隻要你消氣。生氣容易衰老,我老婆這麽漂亮,怎麽能老掉了。來嘛,給老公香香一下,唔――”劉數把嘴堵住老婆的嘴,親她親到她什麽都忘記了。

這天晚上,床鋪搖搖晃晃的連續作戰好幾個小時才消停,真累呀!

這幾天趙華在家裡一直跟陳志念著她那個兒媳婦要怎麽怎麽賣掉兒子王銘在黃金原野買的第一期房子了。

現在林紅手上雖然有些錢,是把老公王銘手上的兩台車和店子轉讓以後留下的,這些錢都沒給趙華半個子。但是她現在住的黃金第三期房子每月要交很多貸款,她從結婚後就一直沒出去工作過,現在也暫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再加上家裡還有三個小孩子,每天都隻有出項沒得進項,這坐吃山空的日子以後要怎麽辦呀?

趙華雖然在還黃金原野的第一期房子的貸款,但是她本身就有養老金,再說她還在元盛超市上班,等於是有兩份工資。加上第一期那套房子小一點,每月還款額度少。而且基本上她每個月都不用花什麽錢,吃住用行全是陳志包幹了,所以比較起來,她的狀況比林紅還要好些。

現在兒子王銘的案子判下來了,肇事的司機李晨被判了四年,已經去坐牢了,賠償金是判了九十一萬元,目前來說,他家裡隻給了四萬多元的喪葬費用,其他的基本上是杳無音訊了。

林紅在家對趙華總是沒什麽好臉色的,總是說王銘拋下她們孤兒寡母的,又沒賺到多少錢等等。

趙華也不是吃素的人,當然要回嘴了,自己兒子再差再沒賺到錢,至少有兩套房子是在這裡的,這兩套房子中小的那套五十來萬的樣子,大的那套起碼十萬以上,所以加起來怎麽都有一百三四十多萬了,何況還有兩台車和一個門面了。所以要林紅也再別說什麽賺沒賺到錢的話了。

林紅說不過她,也懶得和她說,這兩天反正叫了人來看黃金原野第一期的房子,說要賣掉還三期房子的貸款,說她已經付不起貸款了,到時還不了的話房子會被銀行收走的。

趙華不管林紅說的是真還是假,當時這一期的房子是兒子買給她養老的,並且當時她還出了點錢付了首付的,所以王銘在房產證上加了趙華的名字,現在如果要出售的話,是必須趙華要簽字的。

現在她不願意簽字,林紅也賣不了,所以雖然林紅找了人來看那套房子,但是還是沒法子出手。

陳志聽得這個消息,心裡一動,那房子怎樣,他是最清楚的。

當時王銘買房子裝修的時候,正好他跟趙華剛剛好上,所以送了那房子的前後全套的不鏽鋼防盜網和廚房裡整套櫥櫃,還有冰箱、洗衣機,以及每個房間裡的空調一共四台。可以說是當年陳彥之買房子裝修他都沒花這麽多錢。

那個時候陳彥之在牢裡,家裡花這些個錢陳志全是自己做主的,也沒跟陳彥之說,怕女兒不高興,至於女婿劉數那當然更加不可能告訴他了。

現在女兒、女婿都沒房子,如果,如果真的能買下來......

礙於趙華現在的情緒還比較激動,他先沒有說什麽,等趙華走了以後,他找了女兒先來說說這個房子的事情。

說起這房子,陳彥之真的是有一大堆苦難帳要提,不過現在爸爸說起的這套房子,她聽了還是有點小興趣的。

首先這房子還比較新,王銘前後買兩套房子時間不超過五年,就是說這房子被人居住過的時間不超過五年,所以它的裝修應該還比較新。

裝修新的話,那麽水電這些基礎工程應該還比較好,不需要大動乾戈,這就少了許多麻煩。

其次,黃金原野雖然陳彥之沒去過,但是那裡離現在住的這邊通了好幾趟公共汽車,而且車程不過半個小時,就是說位置不會太偏僻。

然後,陳志去過多次了,都說它那裡的小區環境好,保安不錯,如果以後住過去安全有保障。

不過總要先做通趙阿姨的工作再說,否則就是看了房子也沒用的。

趙華現在天天如果不去超市上班,就是跑李晨家去要錢。

李晨雖然坐牢去了,他自己家還有一棟樓房在那裡,是他們村裡的自建房子,有五層樓高,一樓車庫,二、三、四、五樓都是住房,每層都有一百多平方米,現在是李晨父母和李晨老婆各住一層,其他的都空出來的。所以要是能賣上一兩套,少說也有幾十萬,不是賠償款就出來了嗎?因此趙華認定了他是有賠償能力的,天天去他家找。

李晨的老婆現在已經住在娘家去了,隻有他父母還在這邊守房子。趙華幾乎隔三岔五去他家一趟,剛開始去每次總能弄點錢,有時是幾百,有時是一千,去得多了,李晨的父母看見她就怕了,因此每天都躲著她。

趙華去了幾次都碰不上人,氣極了,人就有點想耍極端手段了。

有次趙華就進到他家院子裡拉了一泡屎在院子當中, 讓你躲,臭不死你惡心死你。

還有次趙華從下午三點多鍾守到晚上七點還沒回來,她就拿了坨黃泥巴塞到他家的鎖孔裡(因為上次拉屎事件李晨家曉得要鎖院子門了)。

如果碰到李晨父母在家,反正不弄到錢是不會罷休的,他們有時也會打110報警或有村委會的來調解,但是畢竟是人命一條,這些單位隻要趙華沒有鬧得很出格,總不能把她怎麽樣的。

而且趙華不僅僅是找李晨父母那裡,還常常打電話給當時判決的李庭長,或者專門上門去,要求法院對李晨的財產進行強製執行。

說起來,本來法院判決了的案件可以要求強製執行的,但是現在這種事情不是一件兩件,那可多了去了,每一件如果都是要法院去強製執行的話,估計法院也就不用乾別的了,做討款的專業戶算了。

所以,承辦這個案件的李庭長說起來對趙華他們家同情自然是同情的,但是同情牌打多了,也就不頂用了,自然還是頭疼更甚。

這天,趙華又找了兒子當年的某兄弟商量怎樣能把賠償款要回來。

法院現在的強製執行力真的很無力呀,簡直是完全無力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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