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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利堅之帝國崛起》第81章裝備與軍隊七
現在還不是後世互聯網滿天飛的時候,不管誰的秘密,都可能一夕之間被人扔到互聯網上。各家企業都有各自的保密技術和配方,連研究也只能在自家收回投資後才開始對外部放開。而多一個合作者進入企業內部,風險就增大一份,需要投入的保密經費就要多支出一份,裡裡外外就是雙倍,所以,並不是所有企業都能輕易地進行合資的——尤其是企業的核心領域。

亨利把這項工作委托給了馬可。馬可這麽多年來,一直負責管理家族旗下的眾多企業,遠比亨利要適應這種合作方式。就在亨利為紡織廠設計的新作訓服通過了采購委員會的磨損檢驗後,1925年元旦,馬可給亨利帶來了好消息:杜邦家族,原則上同意了兩個家族共同建立一個合成纖維實驗室,專門研究合成纖維這一類化工製品,不過具體的合作條件還需要專門人員進行細致地談判。

除了作訓服外,亨利還帶給采購委員會作戰夾克和作戰背心的樣品。前者是主要用於春秋和冬季常服的替代品,後者則是士兵最重要的輔助軍服,會幫助士兵以最省力的方式攜帶更多的彈藥,並且讓身上的零碎不會影響士兵的行動,尤其是作戰時的戰術動作。兩件樣品都得到了軍方的肯定,與作訓服一起進行了耐磨和適應性試驗。

這些新的軍服種類將在1925年開始優先裝備國內的駐訓美軍部隊,尤其是各個軍校更是最先配發的。

除了軍裝外,還有一項很容易影響士兵戰鬥力的服裝類裝備,就是作戰靴。

二戰時美軍的作戰靴是使用的翻毛皮鞋的設計,看起來省了士兵擦皮靴的事情,但是和德國同期裝備的軍靴一筆,美國的軍靴就成了中看不中用的貨色了。

後世有專家或者軍事愛好者做了兩者的耐用性比較,美軍的軍靴和德軍的軍靴同時放到水裡,十五分鍾後,美軍的軍靴開始漏水,而德軍的還沒事。這說明,美軍的翻毛皮靴表面的抗水性不如德軍的光面軍靴。平時天氣正常,這兩種軍靴看不出來好壞差異,但是遇到哦下雨降雪,美軍的士兵能夠在泥水中堅持的時間就要補德軍少,除此之外,美軍士兵更容易得腳氣和戰壕足,冬季雨雪天氣更容易發生凍傷,導致士兵喪失戰鬥力,更嚴重的還會導致截肢。

所以一雙好的作戰靴也是士兵戰鬥力的有力補充。

除此之外,作戰靴還要應付各種地形地質條件不同的作戰環境,比如山地就和平原和沙漠使用的軍靴有所不同,冬季和夏季使用的戰靴也應該考慮冰雪環境對士兵的影響。還有戰場環境,二戰時期,德國和蘇聯都大量地使用地雷作為防禦、警戒手段,這對士兵本身也有很大的影響。

比如二戰時德軍廣泛使用的S雷,那是一種彈跳式鋼珠殺傷用雷,裝藥量並不大,但殺傷威力很可觀,主要是第一次激發後彈射到半人高度,再次引爆讓彈體裡打鋼珠飛出射殺周圍的敵方士兵。這種地雷的爆炸威力不高,可是沒有殺傷死角,而且造成士兵受傷比擊斃,更容易降低士兵和部隊的戰鬥力。

原因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士兵受傷後,至少需要兩個人太抬擔架,而抬擔架的人也會在隨後的路上受傷,那麽需要的人手就會越來越多,直接地降低了一隻部隊可以使用的實際兵力。

其次,受傷的士兵一般不會致命,會讓其他沒有受傷的產生恐懼,畏於戰鬥,而受傷的士兵在痊愈後,同樣會對回到戰場產生恐懼,這是一種心理壓力,是地雷的第二個作用。

一戰時,

各國就對地雷這種裝備進行了細致的研究,不僅從爆炸威力、爆炸方式、使用方式和用途種類進行研究,還針對受傷士兵和目睹以及接觸過地雷的士兵進行了心理測試。得到的結果,令各國軍工專家們很驚訝,這就使得後來的地雷尤其是針對步兵的地雷做的越來越小,爆炸威力也降低了很多。整個地雷品類地雷都開始按照殺傷方式開始區分:使用衝擊波殺傷的和使用破片殺傷的兩大類。

而針對步兵這種沒有堅固防禦地柔弱身體,也開發兩類地雷,一類是殺傷范圍大的破片式地雷,一個是殺傷范圍很小的衝擊波式地雷。前者負責對付大面積的士兵集團,後者負責陰人使用,製造受傷部位——很惡毒的炸掉你半個腳掌!當然,也開發了一種更加簡易的地雷方式——子彈雷,二戰期間英國和蘇聯都曾經大量生產。

英國人生產的很簡單,就是一枚截短了彈頭的點303 口徑步槍彈,以一枚釘子和木板做組合,沒有保險裝置。蘇聯人生產的子彈雷帶有一個套管,內有彈簧,子彈的底火對準彈簧下邊的釘子,一旦踩下的力量壓住子彈雷上方達到了力量,就會將子彈的底火觸及釘子而被引發,造成殺傷。

從使用起來,英國人的方式更簡單但不好布置,蘇聯人的麻煩一些,但好布置,隻用刺刀插進土裡轉一圈就可以放下子彈雷了。

對付這種惡心人的地雷就需要軍靴在底部安裝一定的防護,比如鞋底裡加裝一層鋼板,就大致可以解決子彈雷的威脅,至少沒有槍管幫助加速的彈頭穿透性就比較差了,安裝了鋼板的靴子底應該起到大部分非防護效果。

另外,軍靴還可以加裝鋼製包頭,用來附加鋼釘等有助於登山等輔助設備。而這種軍靴準確的名字就應該叫做”防刺靴“。

說道防步兵地雷或者說反步兵地雷,亨利還知道一種更加凶殘的人員殺傷地雷,就是闊劍地雷或者闊刀地雷、指向性地雷,學名叫做克雷默人員殺傷地雷。

這是一種和德國的S型地雷類似的殺傷破片地雷,同樣以鋼珠作為殺傷武器,與S地雷不同的是,一個引爆方式不同,S地雷是無控地雷,依靠敵方人員的主動觸碰才能被引爆;而闊劍地雷不同,這是一種可控性的面殺傷地雷。其次,S型地雷的殺傷方式為彈跳式,布置方式是埋設地下;而闊劍地雷則是可以布置在地面上的任何一點可以放下地雷的位置上。

另外,闊劍地雷的殺傷面一般是自己正前方的某個角度內,大多數是以60度角為準——要注意保護己方人員,殺傷距離一般是五十米到兩百五十米,安裝在彈體內的鋼珠的數量往往多達數百顆。可謂是用於防禦和預警的利器。

還有就是另一種地雷——反坦克地雷。這種專門用於防禦的地雷威力更加的強大,但同時也是非常的被動。因為沉重,所以一線防禦部隊的步兵無法攜帶很多,在數量不夠的情況下,反坦克地雷能夠起到的作用就非常有限。

而同樣尷尬的還有小口徑反坦克炮,口徑小重量輕便於移動,但是打不穿對面坦克的裝甲;口徑大重量大就不利於移動,容易被發現和擊毀。同樣反坦克炮作為一種中性裝備,也是不可能讓步兵配置太多!於是步兵就尷尬了。

所有的反坦克手段都遇到同樣的問題,裝備數量有限!步兵在面對坦克的時候,是防禦,坦克則是進攻性武器,也就是坦克可以選擇進攻的方向和地點,而步兵卻無法及時對進攻方向進行補充。那麽,面對坦克,步兵就需要一種更加輕便的、便於攜帶的反坦克武器。於是最早期的反坦克武器就在一戰時代誕生了——那就是大口徑反坦克步槍。

然而,反坦克步槍也有其尷尬的境遇,首先就是作為步槍來說,口徑大,就意味著沉重,就代表著後座力強,也就預示著沒有幾個人能連續操作這隻槍。再有,反坦克步槍的口徑就算再大,面臨越來越厚的坦克裝甲,反坦克槍的作用也越來越小!

西方社會對槍和炮的分類一般是以二十毫米口徑來區分,20mm以上被習慣稱為炮,20mm一下為槍。這樣分類主要是加工問題,20mm以上的口徑,還是可以加裝炸藥和引信的,而20mm一下就不容易了。

但一般來說,20mm一下的口徑雖然屬於槍的范疇,但一般只有幾個口徑,比如11.43mm口徑,比如12.7mm口徑,比如14.5mm口徑,以及15.6mm口徑,以及可以另算一類的霰彈槍——獵槍(18.4mm12號彈)。最常用的口徑是手槍和衝鋒槍使用的11.43mm口徑手槍彈,步槍使用的12.7和14.5mm兩種口徑,但可以讓士兵正常使用的就是12.7mm口徑,反坦克步槍一般就是這個口徑。

反坦克步槍的射擊,動靜大,一發之後,就會被槍口衝擊波帶起一片塵土,從而被敵人發現,也不是步兵最好的適用武器。

所以,從戰爭而來的經驗告訴亨利,步兵需要的就是一種輕便、小巧,發射簡便,移動便利,還要有足夠的穿甲能力的武器。

最先被提出的是無後座力炮。這是美國海軍少校戴維斯最先提出的設想,就是在一根兩頭開口的炮管裡一前一後放置兩個方向相對的炮彈,同時點火下,兩顆炮彈就會分別從炮筒兩頭飛出,向前的是真彈頭,向後拋出的是假彈頭配重體,這樣,只要避開炮管尾部的拋出區,身邊的士兵就不會受傷。這種在1914年設計的火炮就被命名為戴維斯炮。

之後,又經過俄國(後期是蘇聯)和英國人的進一步研究,取消了配重體,改為向後噴射火藥氣體,並進一步安裝尾部噴口,加快氣流速度和減少氣體噴出量。

但這種武器輕便是輕便了,但尾部噴射的火焰很大,非常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標,不利於隱蔽,而且使用時也需要注意使用環境,比如背後是封閉的室內,就不利於無後座力炮的使用,容易造成誤傷。

這種無後座力炮的進一步改進型號就是著名的巴祖卡火箭筒。

這個項目的立項就是在一戰還沒有完全結束的1918年,主持者就是戈達德博士。雖然在馬裡蘭州的阿伯丁陸軍武器試驗場進行了多次的實驗,最遠射程達到了685米,可謂是達到了步兵反坦克的滿意度,但不幸的是,馬上一戰就結束了,這個項目也就被陸軍打入了冷宮,戈達德博士的研究也同樣就半途而廢。

不過,這個項目並不是像外界想象的那種完全地停滯了,只不過是從明轉暗,開始了秘密研究。——美國軍隊不能把所有的秘密都暴露在世人面前,必要的隱藏和保密是對美國國家安全的負責人。而戈達德博士也從此開始了隱姓埋名的生活——他來到了加州莫哈維沙漠附近的海軍試驗場,在這裡定居。無論誰也不會想到,一個研究陸軍反坦克武器的裝甲竟然能夠在海軍的基地裡生活和研究!這種錯位,正是對項目的最好保護。而戈達德博士後續的工作就是繼續提升這種肩射火箭筒的射程和破甲深度,此外還有更大型號的火箭發動機。

戈達德博士是美國著名的火箭研究專家,後世被稱為“美國現代火箭之父”。既然戈達德博士對軍方的項目感興趣,那麽就繼續更大的火箭彈的研究吧——德國有、蘇聯有,美國自然也應該有。

不過這個項目一直都沒有太多的起色,關鍵問題不是火箭筒的射程,而是火箭彈的破甲深度不夠。現代坦克的發展很快,裝甲的厚度已經從一戰時期的七八毫米、十幾毫米,上升到了二十、三十、四十甚至五十毫米,原本火箭彈的破甲深度越來越跟不上裝甲發展的速度,這也讓軍方甚為失望。

由於一直找不到發展方向,所以武器方向的研究逐漸停止,研究方向轉向了火箭的更大發射高度和運載量。這樣一來,倒是讓美國的運載火箭的研究走上了快車道,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到1939年,運載火箭已經能達到三萬米的射高了。離可以實際應用僅僅一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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