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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躁大英雄》二 捕奴人
  青年的習慣向來是白天找食物,晚上找安全石縫或洞穴。

  當然,住進去的時候,青年還得小心查看有沒有變異生物盤踞。

  荒野裡,蠍子、毒蛇已經是標配,尤其是那些陰涼的沙縫與石洞,到處都有它們的身影。

  曾經一次青年大意了,換來的結果就是長達數十天的苦熬,還好那時候小女孩已經能夠獨立在荒野中找食了。

  記得那時小女孩,每天一大早走出岩洞,就為了給青年找尋藥物與一天的食物,真夠難為她的。

  青年在小女孩稍記事的時候,就教她關於生存的常識,這是荒野的規矩,隻要是能動的人,都是勞動力,必須為了生存而努力。

  那時小女孩一去就是一天,青年處於中毒麻痹狀態,動彈不得,隻能躺在岩洞裡擔憂小女孩會不會遇到危險、會不會迷路、會不會找錯食物……

  隻是那時的小女孩雖小,卻總能獨立完成每天目標,她會趕在太陽下山前回到岩洞,帶著能吃的食物與藥物。

  那時小女孩,一身衣裳總是破破爛爛,灰塵撲撲,但不管回來時她有多累,隻要看到青年,便會展開一張璀璨的笑顏,用那雙澄澈眼睛彎彎地看著他。

  也不論她有多餓,都會用水洗淨沾著泥土的手,然後將草藥放入石槽中搗碎,再舀出藥汁給青年先敷上。

  直到青年吃完飯,她再吃殘羹。

  他們倆,就這樣在荒野裡相依為命。

  教訓就是經驗,荒野裡的危險可不單單隻有毒物,其他方面也不遑多讓。

  動物是快速變異的群體,尤其是掠食性動物,早已變得不似以前,野性更足,也更殘暴。

  不過好在,動物雖然比植物危險性要大,但青年與生俱來就有一種對活物的莫名感應,他會借此提前發現危險。

  況且他也十分喜好觀察,經常能看到動物留下的痕跡,所以大多時候都是早早地避開它們。

  新時代,動物變化非常驚人,有大如山的兔子,有小如鼠的猴子,各式各樣與舊時代差距頗大的動物同樣也在荒野頑強地活著。

  當然,大如山的兔子,青年並沒有見過,這種離奇的動物,是大叔口裡說的。

  大叔說這話的那會,青年還處於對大叔盲目崇拜“蜜月期”,那時候的大叔,每天睡覺前,都會和青年、小女孩說上一堆好奇幻的故事。

  不過,在青年聽信大叔吃一顆小草差點被毒死,打隻野兔子差點被燒死後,大叔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急劇下降。

  尤其是發現大叔好吃懶做,作為荒野中長大的孩子,青年秉承著流民的優良傳統,好逸惡勞者,棄之。

  隻是青年本質上還是善良的,尤其是小女孩說了這麽一句:“大叔都這麽大了,過幾年就老了,我們不照顧他,他就隻能孤孤單單死在荒野上了。”

  一句話,讓青年心生惻隱,想了想,也就不在意大叔蹭吃蹭喝了,不就是多個人麽,他多乾點活就行。

  他還年輕,不怕苦。

  另外,讓大叔一直跟著,也不僅隻有這些原因,最大因素還是在於他的潛意識中,總覺得大叔是個見過大世面的人,不會真這麽不堪。

  青年乾活確實更賣力了,每天要準備三個人的飯,再加上他和小女孩都處於長身體的階段,需要準備的食物就更多了。

  荒野上,食物,可沒那麽容易找到,所以他們遷移速度也變得頻繁與快速。

  青年叫林,

雙木林。  從他記事起,就只知道他叫林,其他的一概不知,不過他知道這個名也沒什麽用,反正沒人這麽叫過他。

  小女孩叫他哥哥,大叔叫他渾小子。

  至於其他人,呵呵,林打記事起就記住一句話,荒野中最可怕的不是變異植物與危險動物,而是――人。

  荒野上最好的事,就莫過別遇上活人,尤其是陌生人。

  ……

  ……

  “該死的費卓,我要是找到他,非得好好教訓他一頓,打斷一條腿?不,我要讓他生不如死。”

  沉著一張臉,巴衲克在心裡抱怨著,作為資深奴隸頭子,這是巴衲克不知道第幾次踏入荒野了。

  該死的荒野,哪一點能比得上有人伺候的小莊園!

  要不是鎮裡一名貴族老爺需要大量的奴隸修建新莊園,打死他也不願意來荒野,真是太苦了。

  這一次來荒野,巴衲克帶了十幾個仆從,可其中一個仆人,竟然昨天夜裡給跑了。

  按照往常,十幾個仆從加上他,最少能帶數十個,甚至上百個荒民回去。

  那些荒民隻要用繩子串在一起,木頭腦袋一樣的他們,隻能老老實實跟他回去,甚至不會反抗。

  不過,就算他們反抗,又怎能阻止覺醒後的他!

  巴衲克每次看到那些奴隸眼中流露出來的怨恨與怒火,簡直就是享受。

  隻有強者才能有這種待遇,所以他巴衲克就是強者!

  這種感覺讓巴衲克上癮,他早晚也會成為貴族老爺!

  巴衲克很幸運,成為了新時代的覺醒者,突如其來的力量,讓他甚至敢單挑巨獸,當然,別人隻當他吹牛胡扯。

  真要碰上巨獸,就他那兩下子,分分鍾被秒殺的命,即便如此,隻要成為覺醒者,也是常人需要仰視的存在。

  每一名覺醒者都有獨特的能力,巴衲克能力一般,隻是簡單的操控槍械,握著槍,他就會有一種冥冥的牽引。

  牽引讓他的槍法幾乎百發百中,在鎮上,靠這個能力,他也算混出了名頭。

  巴衲克身穿沙漠迷彩,背著一把衝鋒槍,腰間別著把大口徑的弗雷德,這種大口徑手槍,據說可以一槍崩死長牙象。

  荒野中不能開車,這種服務於舊時代的交通工具,會引來無數荒野掠食者。

  那些開車的倒霉鬼,就像舊時代人們愛吃的大閘蟹一樣,被荒野掠食者們從汽車中掏出來,一點點吃掉。

  鮮嫩又可口。

  沒有交通工具,扛補給就是件磨人的工作,巴衲克才不會乾這種下賤的工作,更何況由於覺醒能力的問題,讓他的彈藥數量都是數倍於常人。

  帶一點就算了,帶很多?

  他需要仆從。

  不幸的是,昨晚逃跑的那名仆從,正是負責全部的補給!

  這讓巴衲克怒不可竭,什麽時候,連卑微的仆從也敢反抗他了?他的手段,難道那個雜碎還不清楚?

  抓回來後,巴衲克決定好好“教育”他!

  隻不過現在,他需要做出決定。

  如果找不到逃走的仆從,留給他的道路只剩下兩條,一是選擇回城,沒有充足地補給,荒野上的行程隻能到此為止。

  荒野可是一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是生存,還是為了解氣?

  是個問題。

  第二個選擇,就是像荒民那樣,在荒野裡索食,然後慢慢完成貴族老爺交代的任務。

  選擇第一條路,他作為一名奴隸主,而且是一名覺醒者的臉面可能就保不住了,灰溜溜的回去,同行們該會怎麽嘲笑他?

  尤其是他的老對手,說不定還會落井下石。

  況且沒抓夠足夠的奴隸, 指不定那位貴族老爺會把他拿去頂數。

  巴衲克明白,自己這樣的覺醒者,在那些貴族老爺眼裡根本不值錢,畢竟貴族的手下可有著不少和他一樣的覺醒者。

  嗯,比他還強大的覺醒者。

  “該死的費卓,該死的貴族,那貪婪的死胖子,早晚有一天胖死在自己莊園。”

  巴衲克抖了抖褲腿,叼著根大卷煙,嘴裡罵罵咧咧,荒野的小蟲子十分活躍,經常會跳到他的褲子上。

  荒民還好,他們會在腳上抹上泥漿,以此來阻隔小蟲子的騷擾,可是作為一名成功的奴隸商人,巴衲克怎麽能用泥漿,來玷汙自己身份呢?

  本就煩躁的心情,由於蟲子騷擾就愈加煩躁了。

  巴衲克開始大罵身邊的仆從,罵了一陣後,看著仆從們個個都戰戰兢兢的模樣,才讓他的心情舒暢不少。

  抬頭看看天,土黃色的天空,讓他做出了一個與林同樣的結論,沙塵暴要來了!

  “主人,我們找到費卓的蹤跡了。”先前派去索尋的仆人,氣喘籲籲從前頭灌木林裡竄出,對著他大聲喊道。

  巴衲克眉毛一聳,用手扒拉了一下槍栓,槍杆朝天。

  下一刻,他對那名仆從喊道,“蠢貨,還不帶路,該死的費卓,千萬要祈禱死在我找到你前面!”

  “不然我會讓你知道生的痛苦!”

  仆人被巴衲克一罵,慌慌忙忙地在前方為他開路。

  巴衲克狠狠啐了一口,握緊手中的槍,大步流星地跟了上去,幽黑槍口上,散發著一股令人心慌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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