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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的摸金校尉》第12章
  野兔和野雞被烤得金黃的皮緊縮在骨肉上,已不再有油脂滴出,說明已經烤熟了,鄭峰舉著烤熟的野味撒上鹽巴,撕下一隻兔子大腿,遞給龍縣長,說:“旅長,你先吃。”

  我知道在這夥人裡,隻有我關系最遠,你們先吃吧,剩下的雞肋給我,於是我雙眼瞪著火苗繼續想我的心事。

  忽然一隻兔腿遞到我的眼前,我抬眼一看,是龍縣長,他隔著鄭峰遞了一隻兔腿給我,說:“你也吃點啊小七子。”

  對我這麽好,糖衣炮彈,現在最需要我的時候,自然給我好臉色,要是我找不到陳家大墓你依然這樣我才服你,我擺擺手說:“你吃吧縣長,我喜歡雞翅。”我沒有接他手中的兔腿,因為我掃見其余四人敵意的目光:憑什麽對你這鄉巴佬這麽好。我若接了吃了,肯定會引起他們的醋意,在後面的日子裡我肯定不會順利,這就像單單賞賜一個大臣的道理一樣,這一個大臣獨受恩寵,其他的大臣撈不到好處,肯定會眼紅,眼紅了心就不紅了。

  其實我心裡也刷了給小聰明,野雞最好吃的地方應該不在雞腿,因為野雞更多的是用翅膀飛翔,腿部的肌肉反而沒有翅膀的肌肉勁道,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取所需吧。

  龍縣長一笑,縮回了手,自己吃了起來,也許他肯定知道我是不會接他的兔腿的,這種官場的思維是我這個還沒有接觸社會的大學生根本想象不到的。

  不過根據我的定律,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果然袁偉朝撕下一隻雞腿笑著遞給龍玲瓏,我就是昧著良心也得承認他笑起來真的很賤,賤過曾小賢,如果有可能,我實在不願意多看他一眼。

  這個龍玲瓏細看起來也不是很漂亮,就是皮膚很白,一白遮三醜,白已經佔了相貌的七成,二十年以後,當白變成了黃,就沒有什麽看頭了,但就這樣勾死了袁偉朝的心,小袁啊,你實在是沒有見過美女,你若是能到了我那個年代,看看電影節紅地毯上的美女明星,估計你的鼻血就得跟洗車機似的。

  龍玲瓏估計對這種太殷勤的伺候也受不了,皺了一下眉頭,掃了一眼四周,看沒有人注意,就無奈的接了。

  我、龍縣長和龍玲瓏的食量都不是很大,隻吃了一些便覺得飽了,剩下的他們三個全給消滅光了,特別是鄭峰,塊大需要的能量多,將所有的骨頭啃的乾乾淨淨,最後估計還是沒有吃飽。

  吃完了烤肉,夜色已經濃了,星辰布滿夜空,需要我觀星定穴了,我起身眺望山脈綿延遠去的方向,這星辰到底能不能幫我找出大墓?

  天上最主要的星無非是水金火木土,要有關系也是這五顆星,這五顆星最好找了,小時候經常看,他們在夜空裡也最亮,我驚異的發現金星正下方對應一個方位,是一個凸起的山峰,金星和這山峰遙相呼應,也仿佛是一隊親密的伴侶,這莫非就是大墓的方位?

  “小七子,怎麽樣,有什麽發現嗎?”龍縣長在我觀察了一會,坐在篝火旁說。

  “有點眉目,需要到那裡具體勘探,才能確定。”我說。

  “你這一手果然厲害,摸金校尉不簡單啊,聽說你們還有在墓室中點一根蠟燭的習慣,燈滅不摸金,是不是?”龍縣長問。

  這個我倒是在鬼吹燈小說裡看過,或許這個傳說是真的吧,用蠟燭可以探視墓室的空氣,蠟燭滅了證明墓室沒有氧氣了,摸金校尉自然得趕忙出去,不出去肯定會死在裡面,古時候的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後來的人見了還以為是鬼或僵屍殺死了盜墓者呢,也就衍生了這個傳說。

  “是的,這個習慣是三國時曹操手下的摸金校尉興起的,一直保留至今。”我照小說上的話對他說。

  “這樣看來摸金校尉還是很客氣的,用這個方式和墓主溝通一下,我要取你的明器了,反正你留著也沒有什麽用,不如讓我弄出去糊口,假如墓主人脾氣不好,還得乖乖的放下到手的明器,很符合名門正派的道義啊,呵呵。”龍縣長說。

  這是誇我嗎?怎麽聽上去倒是有一點諷刺,官場老油條說話就是滑頭,盜墓的難道都是壞人?當然,絕大多數都是破壞歷史文化,但也有一部分人陷入這個社會潮流,為了生存,不得已去做摸金校尉,這些人隻取明器,從不破壞墓葬,這應該也算盜亦有道吧,、。

  “有些人是為了生存去盜墓,有些人本來已經生活的很好,還是覬覦古墓裡的財寶,這大概就是倒鬥裡的名門正派和歪門邪道的區別吧。”我也針鋒相對。

  “從來還不知道你這麽能說的,會拐彎抹角的罵人了。”龍縣長站起來走到我的身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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