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要說說那個道士,他可有意思的很。”周然舔了舔嘴唇道:“任誰都能猜出,故事前後出現的道士都是一個人,他大費周章地幫那書生化為猛鬼,但在事情不可收拾的時候,又跑出來把事情控制住,這絕對不是閑的沒事兒,我猜測,這個道士可能本就跟縣令一家有怨,想將其除之後快,修道之人親自殺人又於陰德不利,恐遭受天罰,因此才借了這個書生達成了目的,但那之後書生即將大量傷及無辜,他迫不得已,才又出面將書生降伏……”
“高!實在系高!”龐福此時面色漲紅,對周然豎著大拇指道:“後來那個道系走了以後,可能對縣民們將其當作恩人救星滴行為感到受之有愧,托銀將一封書信交到了X縣令手中,信上坦白了這件系的始末——事情可謂是因他而起,縣令雖然幾道了真相,但因為忌憚那個道士,也沒敢派人去追捕他,不過這個故事的全貌,從此也就流傳了下來。”
龐福說,那個道士還在信上寫了他麽做的原因,原來他小的時候,那個時候縣令還年輕,因為收受了賄賂,竟然將一件殺人的罪名扣在了素來與他不和的,道士的父親頭上,道士的父親冤死以後,他的母親受不了打擊投水自盡,那之後還只有十二三歲的道士因為沒能力賺到足夠的銀錢,眼睜睜地看著唯一的弟弟因為看不起郎中而病死。
孜然一身的道士心如死灰,背井離鄉外出流浪,機緣巧合之下,竟讓他碰上了一位深通術法的民間奇人,並拜其為師,學成了本事以後,回到家鄉圖謀報仇,好巧不巧,便讓他碰上了這個書生。
“介跟裡說的,完全相符啊!”龐福看著周然,一臉崇拜之色:“小哥,裡真是料事如神!簡直系智多星下凡!”
這時唐胖子看著被龐福馬屁吹捧得一副飄飄然樣子的周然,終於有些忍不住了,語氣不善道:“哎,我說智多星兄弟,既然你這麽聰明,那也一定知道該怎麽對付這隻死鬼吧?快說出來讓哥們也安心一下。”
周然的臉色頓時垮了一下,不過很快就恢復了常態,搖搖頭道:“哎,這你就不對了了,我問這些都是必要的,知不知道什麽叫‘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唐胖子皺了皺眉:“那你現在能百戰百勝嗎?”
周然笑了一下,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道:“當然……不能。”
“不過事情還沒說完呢,要是說完了,說不定就能了……”周然理也不理一臉無語的唐胖子,轉向龐福道:“說說吧,那老吊爺本來應該已經被鎮壓了,現在怎麽又冒出來了?鎮壓它的道觀又是怎麽變成了別墅?還有你,你不是沈千愁的助理,你的真實身份是什麽?都告訴我吧。”
“系這樣的。”經過剛才的對話,龐福已經將周然當作了料事如神的高人,聽他問話,連忙回答道:“啊個道觀它後來……”
原來,那個道士離開以後,縣民們不敢懈怠,代代供奉香火,過去百年也沒出什麽禍患,但是後來清朝覆滅,亂世到來,那個道觀再也無人問津,最終毀於戰火。
在往後很長一段時間裡,那裡基本上都是一片荒地,直到建國以後,這塊地皮被一個有些資產的商人看中,向上面申請了下來,在這裡建了一座能容納大概百人的旅館——在那個年代,這樣的旅館也算是挺大的了。
剛開始的時候,一直沒有什麽問題出現,旅店的生意反而還很紅火,但是一個月以後,卻終究是出事了。
那一天早上,一個剛到此地旅遊,準備再次借宿的旅客推開店門,卻發現前台的接待人員已經死在了自己的座位上,臉色鐵青眼珠圓瞪,舌頭外露伸得老長。
那人驚駭之余,立刻報了警,當地的片警趕到後,驚恐地發現,旅館之中的老板員工連同客人,一共幾十號人,已經在一夜之間全部死亡。
更加奇怪的是,經過隨行的法醫判定——根據死者們頸底的勒痕,被外力拔長的的頸椎以及下垂的舌頭,他們的死因都是上吊。
然而那時房屋結構已經現代化,再沒有橫梁一類可供上吊的地方,而且在他們的身邊,也沒有發現繩索一類的“凶器”。
當地警方認為此事非同小可,將現場嚴密封鎖起來,並立刻通知了上級警方,上級也很快派下來一個專業的刑偵小組,然而當小組成員到達以後,卻發現旅館內全部的屍體,都在旅館周圍被當地警方重重守衛的情況下不翼而飛,就像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一樣,要不是目擊證人的證詞,以及當地警方提供的影像資料,他們幾乎要以為,這是當地警方跟他們開的一個惡俗的玩笑。
調查小組經過多番調查都沒有結果,反而是此過程中遇到了許多怪事,比如莫名其妙地吃壞肚子,差點兒從樓梯跌下差點兒丟掉性命,以及那可是八月的天,豔陽高照,幾個小組成員竟同時染上了嚴重的風寒。
這還不算,過了不久,有幾個成員竟發了癔症,變得瘋瘋癲癲,逢人就又撲又咬,伸著脖子瞪圓眼睛:“我好冤!!”
這個時候,一籌莫展的調查組從當地一個祖居此地的老人嘴裡得知了這個故事,那調查組組長也是個有見識的人,立時一陣後怕:他知道這次碰上了個惹不起的主兒,要不是因為他們保險起見,從來沒敢在夜間調查,就絕對不會是現在這點兒麻煩了,估計全都得步了那一旅館死鬼的後塵。
當時國家也是剛剛起步,還沒有相應的能力處理這種級別的特殊事件,因此隻得將這間旅館草草封存,而那些調查組員,似乎是去尋訪名寺名觀治療癔症了,也不知道最後治好了沒。
至於龐福,他會與這件事情扯上關系,純屬他自己點背。
那之後,那旅館的地產從法律上歸到了旅館原主人的一個遠房親戚身上,但他知道了旅館中發生的事,愣是沒敢動這塊地皮,事情傳開以後也沒法轉手,價值幾千萬的地皮,卻只能攥在手裡發霉。
然而這個時候,從外地來了一個有些資產的商人,他不知內情,被當地的同行忽悠以後,以較低的價格買下了這塊地皮,自以為佔了天大的便宜,實則是做了天大的冤大頭。
這個天大的冤大頭,就是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