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利德雖然面色慘白,可他並不是病弱,在幽閉的空間裡,他的聲音格外的洪亮而言清晰,被牆壁反射之後,清晰無比的傳到了格倫的眼中,讓這個光頭冒險者的眸子裡湧出了興奮的火焰。
我還有機會!
他這麽想。
弗利德剛剛的對話裡,明確的提到了“報酬增加”,古話說: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是小事情!
差點都忘了,這個黑衣劍士,對金錢格外的看重啊!
聽了五個金幣之後,他馬上不推脫了,之前也是故意先做出失勢的樣子,然後下注給自己爆冷門。現在他想要我們提供足夠的報酬?!這個是好機會啊!
當然,格倫也知道現在就算把自己的裝備全賣了也換不了兩個金幣——可是,誰在乎,先出去再說!
只要先跟他說,沒帶錢在身上,出去之後總比跟這群小矮子怪物談條件來的好!而且弗利德是個聰明人,他肯定知道,如果乾掉了自己,那麽就真的拿不到額外的獎勵了!
所以格倫也不太擔心自己付不出錢他會把自己怎麽樣,聰明人都不會意氣用事,大不了就是給他乾白工,找個新的逢魔境乾他票大的,或者,找個不知名的小村子,只要事後處理夠乾淨,沒人會知道。這種肮髒的事情弗利德這種高手肯定是不屑的,自然就落到自己頭上……
這樣一來,弗利德有了甜頭,也不會拋棄自己……自己也能抱住這個大腿,乖乖,這可是能乾掉20人都解決不了的魔化食人魔的超級強者!
格倫心裡算盤越打越快、越打越響。
可惜的是,他雖然“聰明”,卻只是小聰明。
如果他像是弗利德一樣敏銳的話,就會發現一個微小又巨大的漏洞——愛財的人,真的會輕描淡寫的放棄賭局上贏來的一大筆賭資麽?
然而,無獨有偶,忽視了這個條件的,還有萊溫這個女冒險者。
她會跟著格倫,只有一個原因:全團活下來的只有自己和格倫,外加兩個奴隸,排除了自己,格倫在剩下的三個選擇中鶴立雞群。
依附強者並不可恥,就好像人類不會赤手空拳、衣無片甲的和黑熊搏鬥一樣。因為自己不夠強,就借用外物,求助外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嘛!那些穿熊皮大衣的人有幾個是親自跟熊搏鬥的?冒險者不就是這樣職業咯?!因為那些有錢人自己不樂意乾,所以就委托冒險者咯!
不過,格倫的算盤裡沒有萊溫的影子,萊溫的心裡則確確實實叨念著格倫的名字——作為投名狀。
她當然知道兩個人的窘境,全身裝備都換不了幾個錢,自然不可能滿足弗利德。於是,她想到了一樣東西,一件女人的“武器”。
萊溫不覺著自己是個傾國傾城的女人,可至少也算是容姿端正,打扮一下的話,還能再加不少的分數。只要弗利德喜歡……那自己當然是願意的!
而且,當格倫這個狡猾的家夥說出謊言的時候,自己只要當場戳穿表明忠誠,然後在提議把格倫賣做奴隸——當然萊溫知道現在奴隸貿易不合法,可是正如冒險者團體裡還有奴隸一樣,販奴者這個職業並沒有消失,萊溫剛好就認識幾個。
兩人因為利益而湊在一起,同樣,也是因為利益,最後分道揚鑣……
這兩個人的心思正在交換情報的幾人自然不知道。面對弗利德提問,龍盾衛士哥布林頗為自豪的伸出右手,拍了拍自己的全覆式頭盔,隨著咣咣兩聲脆響,
頭盔尾巴上的翎羽抖了幾下。 “我是亞伯!偉大的哥布林冒險團的團長!咱們的目的麽,當然是除魔衛道!剿滅這裡的食人魔,把它那蠢爆了的腦袋裝點在我們的旗幟上!總有一日,咱們哥布林冒險團的名號會響徹大陸——就從割下那個蠢腦袋開始!”
不得不說的是,一個小小的哥布林卻說出了如此豪言壯語,實在是有點微妙。而且他們既沒有自己的旗幟,那個“蠢爆了的腦袋”也被弗利德給碾得粉碎,血肉之軀怎麽能和鋼鐵匹敵,更何況是一名亡靈騎士的全力衝鋒!
弗利德還沒來得及說出這兩個問題,自稱亞伯的哥布林龍騎士繼續用自己那尖利的聲音笑道:“咱們幾個一個多禮拜前就發現這裡有頭蠢怪物,每天仔細推演著它的行動規律,最後給它的食物裡摻了足夠量的催眠藥!結果呢!這頭蠢怪物蒙頭大睡的時候,居然闖進來二十多個人類!嘿!真是一點先來後到的禮節都不懂!如果他們屠了這怪物也就算了,結果二十個人打它一個,還輸了!嘿……”
哥布林亞伯說著聳聳肩,做了一個輕蔑的表情,不過正如前面提到的,他身材矮小,這個嘲諷的動作在他做出來只有搞笑的意味。他胯下的岩甲龍則不快的打了個鼻音,一副不感興趣的樣子——當然了,岩甲龍隻關心岩石和土壤。
“不過,他們打輸了,還死了十五六個,咱們就覺著,該到咱們屠了這怪物的時候啦,所以趁著他外出的時候在老巢裡給他設了陷阱,誰成想,蠢大個沒打到,倒是把屠了蠢大個的人類給算計啦!哈哈,抱歉啦人類!”
聽了亞伯的話,弗利德終於理清了整體的順序。
原來哥布林沒有對自己下手的意思,只是埋伏好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弗利德也能理解,第一次嘛,總是有點緊張的。盤算了無數次的戰術,一旦得到了信號就會本能反應似的撲上去。是以,他們根本沒注意到自己不是食人魔。而且講道理,人類和食人魔,在哥布林的世界裡還真是差不多,都是巨大的存在。
不過,還是不明白,為何格倫四人會找上自己,而且是執意找自己來成為他們的夥伴。如果是為了找個替死鬼,那麽理論上,找誰都無所謂吧?
同時,弗利德的眸子從“高高在上”的亞伯身上轉移到了那個穿皮甲的哥布林身上,也就是被亞伯叫做“喬裡姆”的哥布林。弗利德沒有感知的他的氣息,也沒有看到他的人影,直到他忽然襲擊,自己才順從第六感做出了反擊,可見這個哥布林精通潛入技術。
大概是精通於潛行的斥候一類的人吧,亦或者,是他那雙魔法布鞋上面的魔法?如果是他的話,偷偷去給食人魔下安眠藥也是可能的。
“不過——”
亞伯話音一轉。
“不過——咱們哥布林可不是蠢大個,人類喲,既然你屠了他,那麽榮譽應該屬於你。真是的,白忙活了。這裡的戰利品,我能允許你挑一些走。”
哥布林指了指身後被食人魔隨便扔到一邊的人類屍體,雖然在食人魔殘虐的攻擊下,大多數武器裝備都折損嚴重,可是有一些還淡淡的散著魔法的光輝。而且,還有他們的錢袋和隨身物品,食人魔可不懂這些的價值。
“等等,如果你們承認是弗利德先生擊殺了食人魔,那,那麽應該戰利品都屬於他才對吧!”
一直默默的聽著他們的對話,直到此時哈特才狀著膽子插入話題。
哈特之前因為專心於比賽,而沒有及時的把金幣推上賭桌,導致弗利德失去了一大筆收入,他現在還耿耿於懷。現在發現弗利德又要被人侵犯利益,少年可坐不住了。
“呵?這不是那個小跟班嘛!確實,很有勇氣的人。不過,似乎有點不講道理。”
亞伯瞥了哈特一眼,又把視線轉移向弗利德。
“抱歉,他還是個新人——哈特,不是那麽計算的。”
弗利德轉頭過去,一邊打手勢示意他把聖劍收起來,一邊示意他過來。哈特很聽話的照做了,不過卻沒有湊過去,和弗利德保持了大概十多米的距離,少年堅信,和弗利德越遠,聖劍卻不會影響他的身體。
“我們確實擊斃了食人魔,可是優先探索到這裡的卻是哥布林冒險團。 換句話說,就好像我們打敗了看守寶藏的獵犬,然後才發現這個寶藏已經先一步被人佔據了。”
“嘿!雖然你穿的喪氣,可是很懂道理嘛!我欣賞你!我特別同意你多拿一些!人類,你叫什麽名字?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弗利德。”
說了自己的名字之後,哥布林冒險團的人終於也收起了武器,哈特松了口氣的同時,心裡總覺著哪裡不太對,但是又好像他們說的有道理。
哈特畢竟沒有和冒險者接觸過,並不知道冒險者協會的相關協議。因為探索逢魔境有危險,所以大部分冒險者都不願意去。為了鼓勵他們,冒險者協會推出了兩個協定:
第一,如果登陸在案的冒險者在探索逢魔境的時候亡故,那麽根據他生前最後一次在協會的檔案中的裝備,折合成錢幣,一半交給家人,一半交給幸存者。
第二,如果在探索逢魔境的時候,發現了殉難者,以安葬他們為前提,可以把他們的裝備當作“戰利品”收入口袋,先到先得。
即便死了也能給家人送去撫慰金,而且還可能入手前輩冒險者的武器和裝備,自然逢魔境也就沒那麽惹人厭了。
因此,哥布林冒險團把格倫他們團體的殉難者的裝備當作自己的戰利品,從人情世故來說固然有點讓人心寒,可是從規矩和體制來說,毫無問題。允許弗利德從中選取戰利品,已經是相當的優厚待遇了。
說話間,亞伯驅動座下溫和蠢鈍的巨獸,讓開一條通路,仿佛邀請似的,迎著弗利德往那小小的寶山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