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龍騎士!
這還真是嚇了我一跳!
幽默感讓漆黑的亡靈騎士在內心嘲弄著自己。
咣!
即便是有盾牌充當緩衝,弗利德仍然像是狂風中無力的一頁殘葉,只能任由身體隨著不定向的力量四處飄蕩。
黑騎士的身影被撞飛,巨大的岩甲龍發出低沉的吼聲,不過聽不出慍怒的意思,它聽從哥布林的命令,撞飛了弗利德,卻停在了當場,不再繼續攻擊。
到底該責備這頭巨獸的蠢笨呢?還是該稱讚這頭巨獸的聽話溫順呢?
弗利德倒是覺著這點不錯。不夠機靈總好過亂機靈,更何況自己剛剛被它的“服從”救了一命。
就算是亡靈騎士,肉身被碾碎也是活不成的。
堅固的騎士盔甲撞在牆壁上,非常可笑的撞碎的磚石,印下一個人類的背型,弗利德單手在牆壁上一拍,趕緊借力起身,重新做好臨戰準備。
對方也不著急攻擊,龍騎士哥布林吹了個口哨——不得不說哥布林的聲音原本就尖銳,這個口哨實在是難聽的很。
仿佛聽到了命令一樣,從食人魔的寢宮裡,三個瘦小的身影鑽了出來,剛剛被弗利德當作誘餌的哥布林也趕緊兩步踉蹌,回到隊伍裡。
一個五人的哥布林小隊!
還有一個地龍騎士!
哎呀,這可真是有夠稀有的,至少弗利德絞盡腦汁,搜索著自己那些常識,結果一無斬獲:就算是曾經作為巡禮騎士周遊世界的自己,也是頭一回聽說哥布林龍騎士。
看見對面沒有攻過來,弗利德也沒有主動攻擊的意思,從他們的配合中不難推測出,他們應該有著不錯的智力,未必不能交流。
趁著這寶貴的和平時間,他打量對面的哥布林隊伍。
五隻哥布林在外表上沒有什麽區別,兩個是青色的,三個是土黃色的。有一種說法是哥布林是精靈的劣生種,不過精靈和哥布林雙方都否認這個說法。可是沒有不著邊際的留言,不得不說,哥布林確實酷似一個矮小乾瘦的精靈——雖然精靈本身就是以乾瘦著稱的。
之前一上一下偷襲弗利德的土黃色哥布林,明顯是兩個戰士,他們身上穿著粗藤蔓編織而成的盔甲,上面綠油油的泛著油光。這是一種特殊的防具,相傳棲息於森林中的某些部落,會用柔軟的植物製作盔甲,然後塗上一種特殊的魔法油,在魔法油庇佑之下,植物會同時兼具鋼鐵的堅韌和藤蔓的柔軟。
弗利德毫不懷疑他們穿的就是這種藤蔓盔甲。這兩個哥布林手裡的武器都是彎刀,明晃晃的冷光無聲的宣揚著自己的價值不菲。藤甲之下,是粗麻布的衣服,因為經常塗油的關系,上面泛著一層灰綠,腰間系著一條皮帶,斜插一把短刀。纖細的腿上蹬著兔皮靴子,也插了一把匕首。
在兩人身後,是剛剛被弗利德級踢中大刀的哥布林。他有著青色的皮膚,不難推測出,他原本棲息於森林,綠色會成為最好的保護色。
他的護具更類似人類的裝束,那是一件合身的小皮甲,揉淬過的皮革在光耀術之下泛著好看的光,不過整件衣服的針腳頗為粗糙,能看出他們努力做的精細了,不過真的不行。皮衣外面用皮帶扎著,不過他腰間的武裝是一把大號彈弓,幾乎有弗利德小臂那麽大了,對於哥布林而言,這簡直是“巨大”的型號。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哥布林腳上穿的是一雙東方款式的布鞋,上面淡淡的散著紫色光輝。
布會發光嗎?當然不會!
居然,是一雙附加了魔法的布鞋!
弗利德更加感興趣了。
別的不說,光是這三個哥布林的裝備,就比格倫四人一丁點都不差。這和弗利德印象中總是使用劣質裝備的哥布林完全不同。
借著進入弗利德眼簾的,又是一個土黃色的哥布林,而且能看出是個女性,她左手杵著一根歪歪扭扭的登山杖,高度幾乎超過了她的身高,頂上固定著一個山羊頭骨,插了一大堆花花綠綠的不知道什麽禽鳥的羽毛,兩根紅繩從羊頭骨的眼窩裡穿了出來,下面掛著一大串東西,粗略一看,有貝殼和草藥和花花綠綠的石頭,一眼就能看出神秘學的味道。
而這個一眼就能看出是巫術師的哥布林的另一隻手上,卻提著一把精巧的手弩,上面已經搭好了一根新的弩箭,估計之前襲擊弗利德箭矢就是她發出來的。乾瘦土黃的皮膚上用紅色勾勒著不知名的圖案,身上的衣服最簡單,只有一件亞麻裙,腰上系的是布袋。
最後一人,弗利德需要仰望——哇,一個需要仰望的哥布林!
騎士又在心裡開自己的玩笑。
不管那個無趣的玩笑,弗利德凝神觀測著哥布林和他的龍。
岩甲龍顧名思義,身上披著酷似岩石的角質層,極具防禦力,傳說中,就連精工打造的刀劍都難以傷其分毫,如果試圖狩獵這種龐大的生物,斧錘之類的重型武器才是聰明的選擇。利用全力揮動產生的勢能,穿透盔甲直接震蕩內髒或大腦。
這種亞龍生活在山嶽地帶,以岩石和泥土為食,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性格溫順。身上的岩石一樣的皮膚,既是天然的盔甲,又是極佳的偽裝色。捕食者不喜歡這種無處下嘴的巨獸,獵人亦然。沒有天敵自然而然演化出了無憂無慮的生活。
部分聰明人就開始打起來它們的主義。就好像馴服野豬來食用,馴服野馬來乘騎,那麽這種溫順遲鈍的龍,又能怎麽做呢?
答案就是“乘騎”。它們巨大的身體和堅固的皮膚仿佛一堵會移動的城牆!在戰鬥中會成為援護隊友的最佳肉盾!因此,衍生出了一種全新的職業,人類稱之為“龍盾衛士”。
當然,馴服岩甲龍是很困難的事情,龍族普遍高傲,岩甲龍雖然溫和,但這點是一樣的。很難想像,一個瘦小的哥布林居然能馴服高傲的岩甲龍,讓它成為自己的坐騎!
而乘騎在龍背上的小小騎士有著青色的皮膚,他身上穿著一件酷似人類騎兵板甲的小號盔甲,堅固的金屬透著讓人安心的冷光。他頭上帶著一頂全覆式頭盔,護面推了上去露出一張綠色的臉和琥珀似的眸子。不知道為了掌控韁繩還是別的什麽原因,他沒有戴手套,四根綠色的瘦弱的手指頭捏著一根長繩。
此時,他也正打量著弗利德。
“喂,我說人類!”
龍騎士哥布林說話了!
弗利德驚愕於自己居然能聽懂,哥布林居然再說人類的語言。他不知道的是,亞人系生物為了和人類做生意,以便獲得自己沒有的物資,只要和人類稍有交集的村落都會說人類的語言。
“什麽事……尊敬的騎士大人。”
弗利德頓了一下,最後還是選擇了這個敬語。智慧生物的話,都不討厭敬語,這是弗利德的經驗之談。
“騎士?不不不,我只是一名冒險者,人類。”
冒險者?
弗利德看著頭盔下哥布林那頗為自豪的表情,心裡不知道該做什麽感想。
“人類,這裡不是你該來的地方!這裡是危險的食人魔的巢穴。你來這裡,到底是來幹什麽的呢?除魔衛道?還是為了財寶?”
哥布林尖細的聲音透出一股小醜似的滑稽,弗利德聳聳肩,笑道:“我只是被四個冒險者雇傭,來協助他們探索這個地宮而已。”
“雇傭?”
哥布林眉頭一挑——他們沒有眉毛——語氣裡透出一股嘲諷的味道。
聽著兩夥人的對話,格倫四人真的不知道該做什麽感想。
沒想到!那個黑衣劍士居然真的那麽強!
而且,他還找過來了!
最糟糕的事態!
現在格倫那光溜溜的腦袋裡飛速閃出了幾種可能:弗利德殺了自己泄恨啊。弗利德丟下四人不管,任由哥布林宰割啊,弗利德雖然沒殺自己,取出大肆宣揚自己背叛啊等等的。
就算如此,這也是格倫自己做的決定,他也考慮過弗利德大難不死,逃出生天之後,自己的人生就毀了——可是,那個時候自己應該是把這次探險的財寶全部換成了錢,改頭換面改名換姓,過著逍遙自在快活的日子才對……
格倫可從沒想過,自己會被人俘虜啊!結果一件寶物沒撈到!還要身敗名裂!這可是賠的太過分了啊!
格倫現在腸子都悔青了, 早知道,就不應該貪心,接受某人的委托,來邀請弗利德了——隨便找個喝醉的士兵絕對比現在好!可是,如果那樣的話,作為這個陷阱的核心一環四級魔法卷軸也就無法入手了……真是兩難。
“呵,咱可沒在這魔窟裡見過什麽人——你們幾個,見過沒?”
隨著龍騎士哥布林的問話,下面四個哥布林一人一句開腔了:
“沒有啊,人類可沒見到。”
“倒是見了四個豬頭!”
“嘿,你居然侮辱豬頭,你以後都別吃豬肉了!”
“居然用血和引魔香設下陷阱,哥布林可不會這麽對自己的同族!”
“你的意思豬就會這麽對自己的同族嗎?!”
“我可沒說過!好吧好吧!那麽豬屎總可以了吧!”
一人一句,他們爭來吵去的,可是每個哥布林臉上都是嘲弄的笑容。龍盾衛士哥布林冷笑了一下,道:“怎麽,你在找的是人類呢?還是豬屎敗類呢?”
“呵,我在找付我錢的雇主——因為我不但沒有死於陷阱,還順手斬殺了一頭食人魔。多勞多得,我想我的報酬應該加倍。不過,在那之前……”
弗利德主動收起了劍,表示出自己沒有敵意——當然,他的右手始終沒有松開劍柄。
“我想知道,各位哥布林是哪一邊的呢?自稱冒險者的你們,是為了除魔衛道,還是為了財寶呢?”
弗利德蒼白的臉上微笑著,把哥布林之前拋給他的問題,重新拋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