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啦,看起來哈特已經完全打起精神了啊。”
兩人花了點時間收拾東西,離開家門的時候,蕾娜正在把剛剛從河邊洗好的衣服晾在自家的晾衣杆上,穿著簡陋的亞麻長裙,兩條修長的手臂提著一張泛黃的白床單,因常年乾活而漸漸粗糙的手指把它掛在枯黃的杆子上。
亞麻色的長發隨風飄了兩下,微微拂出一絲弧線,不過浸過水的布塊格外沉甸甸的,一絲不動,正好充當了蕾娜的背景,在一片素白中,她明亮的眸子裡正透出盈盈笑意,溫柔的發自內心的為弟弟走出低落而欣慰。
“抱歉姐姐,讓你擔心啦。我們出門了!”
“嗨,一路走好!”
蕾娜的笑容,印在兩人的眸子裡,久久不散。
牽著弗利德黑馬,把行李放在上面,兩人一路離開村子,弗利德笑道:“你有一個好姐姐。”
“嗯,姐姐……真的是……太辛苦她了。”
哈特說著,心裡對姐姐的感謝更上一層。
如果沒有姐姐,哈特隻怕早就餓死了吧。至少,會放棄騎士的夢想,老老實實迫於生活做一個獵戶,畢竟夢想的最大敵人,就是生活。
“那麽,就讓我們早點去,早點回來吧。”
弗利德一拍馬背,漆黑的長衣化為一道疾風,大腿嫻熟的跨坐在馬背上。以這個動作的熟練來看,他至少千次萬次的重複過這個動作。
“上來吧。”
馬背上的弗利德比哈特高了太多,山村的少年隻能呆若木雞的仰望著他的身影。明亮的太陽在他背後閃耀,哈特甚至不敢去看他。
高高在上的人對哈特伸出了手。
哈特呆住了。
這個動作的意思並不多。
不如說,這個場合下,這個動作隻有一個意思。
可是,哈特的猶豫讓他不敢相信這是在邀請自己一起乘坐上去。
在他短暫的十七年的人生裡,他根本乘騎過任何坐騎。
面對著這比他整個人還高的高頭黑馬,少年不知所措的驚慌著。
而且……
自己這樣的人,劍術不到位,只會讓姐姐露出苦澀表情的壞孩子,真的能乘坐在這個高貴的位置上麽?
“怎麽了,哈特?”
“不,那個……我……我還,還是算了吧。”
哈特心虛的瞥了一眼馬頭,就見那猩紅的仿佛在發著光的眸子裡,凶狠的敵意透了出來。
在騎士小說裡,騎士的愛馬簡直是通靈的神物。馬作為騎士的最密不可分的搭檔,自然也是被神化的焦點。
它們拒絕其他人的騎乘,它們有著睿智的思慮,它們懂的多種知識,比如尋找水源,比如尋找路途,比如在騎士危難的時候帶主人脫離陷阱,甚至在危機時刻爆發出強大的力量,一躍千裡……
哈特擔心自己騎上去,會不會惹怒這忠誠的搭檔。
“呵呵,沒關系的。連馬都不會‘騎’,那還算什麽‘騎’士啦!”
弗利德漆黑的眸子裡映出哈特略顯怯弱的身形,亡靈騎士心裡暗笑他的規矩,再次把自己的手伸了伸。因為沒有全身甲,現在對哈特伸出來的是一隻白皙到有些病態的手。
“我……”
“來吧。你也不想讓姐姐久等吧?”
亡靈騎士和小說中呆板木訥形象完全相反,說出了讓哈特無法拒絕的誘餌,與其說是騎士,這更像是惡魔的耳語了。
“那……我,我不客氣了……那個,
我上去了。” 一提到姐姐,少年被打動了。哈特小心翼翼的對著馬頭低了下頭,這才拉住弗利德的手,任由騎士把他拉上自己的坐騎。
“抱歉啊,因為我的馬是用我的力量製造出來的,所以沒有馬鞍。”
弗利德的聲音傳了過來。
哈特的位置在他身後,這匹馬格外的高大有力,坐兩個人綽綽有余。雙手環抱著弗利德的黑色衣衫,哈特明顯感受到亡靈騎士那微冷的皮膚和生前結實的肌肉。
對於亡靈,哈特原本還擔心會不會有屍體臭味,然而這是他想多了,昨天睡覺的時候就沒聞到。今天的弗利德身上更是隻有森林的味道,大概是早上深入森林砍柴的時候,不小心被林葉染了味道吧。
至於弗利德說的話,哈特不明白。沒有馬鞍?額,那有什麽關系嗎?
直到……這匹神駿的黑馬跑了起來……
“哇啊啊啊!”
憧憬著騎士生活的山村少年,第一次騎馬,也是第一次發出如此燦爛的哀嚎。
弗利德的馬是召喚出來的。
亡靈這個種族,隻要屬於上位亡靈,均會使用【役靈術】或者【召喚術】,這是類似生物本能的技能,就好像人類生下來會哭泣,鳥類生下來會鳴叫一樣。其中,弗利德的分類【恐怖騎士】,則是亡靈戰士中的佼佼者。
鬼王種這個亡靈分類,其能力大部分都是強化自己本身的戰鬥力的。弗利德也不例外:能夠不眠不休的戰鬥,完全聽命於自己的戰馬,防禦力奇高的漆黑盔甲和鋒利的長劍騎槍,這些條件對於騎士來講過於有利了。
不過也正因為全力強化個人戰鬥力,鬼王種這個分類下的亡靈,大部分不擅長役使低級亡靈,而是專精於召喚馬匹、武器盔甲的【召喚術】,或者說【創造術】。這到底歸屬於那個門類,在哈特的記憶裡,研究亡靈的司教們是分成了兩派吵得不可開交……
論到個人戰鬥力,一個鬼王種的恐怖騎士,基本能夠單挑兩個人類騎士,如果是生存時間超過三年的恐怖騎士,則能單挑十多人。而統軍種的亡靈,則能輕松役使上十萬數額的低級亡靈,而十萬亡靈,則能輕松剿滅一支人類的兵團。
亡靈的種族結構類似於螞蟻,不同職責,分工明確,額外嚴謹。
既然是召喚來的馬,弗利德幾乎是和它心靈相通的。因此,他不需要馬鞍,他和這黑馬是一體的。
因為是戰馬,負重,速度均是一流。而且這匹馬是召喚產物,也不存在疲勞和進食的問題……
結果就是,哈特裸騎了一匹時速超過六十公裡,而且不會感到疲勞不需要休息的駿馬……
一開始還好,但是黑馬加速到最高速的時候,哈特隻感覺周圍的風景仿佛向自己就衝過來一樣,哈特還沒來得及分辨它們,青蔥的樹木,結實的枝乾,甚至是冷徹的空氣,全都像是跟自己有仇一樣撲了過來。
而且,弗利德為了不讓別人發現自己的身影,以免留下麻煩,他沒有走村莊到城市的官路,而是選擇在森林裡穿行。和騎士一心同體的黑馬在森林裡簡直是如履平地。
可是這可苦了哈特……
人類發明馬鞍的原因,就是為了讓人能夠更好的乘騎馬匹,這個發明大幅度降低了騎馬的難度。沒有騎過馬的人不會明白的,疾馳的馬背對於人類那柔軟的臀部是怎樣的折磨,上上下下的甩個不停,幾乎就是在跳舞。為什麽有人說騎馬會減肥,為什麽有人說騎馬很累人,就是因為這個震動。
弗利德的馬是一流的好馬,速度更快的同時……震動也更大。
然而這良駒的配置反而比一般的更差,連馬鞍和馬鐙都沒有,可憐的哈特簡直都覺著自己要被甩下去了!
糟糕了!果然生氣了啊馬兄!我,我,我不是要騎你啊,是是是,是你的主人讓我上來的啊啊啊啊啊啊,求放過我啊!
哈特在心裡大哭著求情,他想哭喊,可是一張嘴,馬上就是疾風灌入,迅速奪走口腔溫度,哈特的抱怨全都被凍在嗓子裡了。
而且,雖然馬的最高時速是六十公裡,可是一般而言,馬匹全速奔跑個十幾分鍾已經是格外稀有的良品了,馬匹的奔跑一般隻用於躲避捕食者,所以要在短時間內提高到最高速。在馬兒一口氣甩開捕食者之後,就會悠悠哉哉的放下速度,繼續悠閑的散步吃草。
基於這個生活習性,幾乎所有的馬匹都是擅長短時衝刺,而不擅長長距離奔襲的。
長距離行軍的時候,騎兵都是讓馬慢慢走的,一方面是配合步兵的速度,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存馬的體力,免得開戰的時候馬累的渾身大汗,跑都跑不動,那仗就別打了。
而弗利德的戰馬因為是召喚來的,不具有生物的屬性,不會疲勞,可以一直保持全速衝刺,而這一點,毫無疑問的加劇了哈特感受到的恐懼――因為他連休息一下的余裕都沒有了。
騎士、騎士果然好厲害啊!!!
這是死死抱住身前亡靈騎士的少年的唯一的想法。
而始作俑者弗利德則舒服的呼了一口氣。
雖然自己死了一次,可是身體還記得騎馬的方式,或者說,騎馬已經成為了自己的“本能”之一,隻要抬腿跨坐在上面,就能自然而然的做出最合適的反應,身體順著馬匹的震動,小幅度的配合著。
在他的感知裡,隻有能吹散煩惱的舒爽的疾風, 還有森林裡特有的清新空氣。偶爾會驚飛禽鳥,偶爾會嚇走野獸,噠噠的馬蹄踏碎了泥土和落葉,帶著騎士一往無前的衝鋒著。
心念一動,弗利德右手上仿佛煙幕的黑氣湧現出來,漸漸在他掌中凝聚成型,一把圓錐形的尖銳騎槍赫然出現在他手上。
他按照記憶中的戰鬥方式,調整騎槍的位置,仿佛面前就是百萬敵軍,弗利德心情愉快的和假想敵作戰著,再次催動戰馬,又提了一檔速度……
“哇啊啊啊啊!”
結果就是,給哈特初次騎馬的恐怖回憶裡,填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哈特?哈特?”
哈特恍惚的意識中,好像有人在叫自己。
這個可憐的少年,因為過於刺激,整個旅途中都處於渾渾噩噩的狀態,就要暈過去了。隻是憑借毅力,勉強抓住弗利德腰,要不然早就被甩下去了。
該說萬幸麽,還是該說不幸呢?在旅途開始之前,弗利德問過了哈特目的地的方向,而且隻要沿著森林周邊的土路行動,也就不擔心迷路的問題。因此他一路上一次都沒有問過哈特該怎麽走,也就是說,一次休息都沒有……
弗利德心中苦笑,自己實在是太勉強這個孩子了。他暗暗告誡自己,返程的時候絕對不能再這麽加速了。
或許是因為死而複生之後,有一種新鮮感吧,弗利德作為亡靈的第一次騎馬旅行讓他自己也興奮不已,結果就……
“唔……我,我這是在哪?”
“艾葉蘭鎮,到了喲。”
“哎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