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突然鈴聲大作,我正覺得納悶,這是什麽年代的鈴聲,真難聽。 有個聲音在我耳邊響起:“田小小,別睡了,你的口水把我的地毯都弄濕了。”這不是趙小二的聲音嗎?
完蛋了!我趕緊睜開眼睛,正對著我的臉的是,趙小二那披頭散發的腦袋。
我環顧四周,發現自己竟然睡在趙小二的地板上,“我昨天晚上睡在你這裡了?”我從地上爬了起來,身上掉了一堆的零食包裝袋。
趙小二平靜地瞄了我一眼,“還記得昨天看的什麽電影嗎?”
“我是不是喝多了?看的什麽電影?我真的一點都不記得了!”我摸著腦袋,真的沒有一丁點印象了,而且我也不明白趙小二為什麽這麽問我。
“你之所以不記得什麽電影,”趙小二喝了一口白開水說,“是因為我跑去開個電腦的時間,你都已經躺在我的地板上睡著了。還好意思說陪我看電影!”
“這樣嗎?”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這不是都痊愈了嘛!”
看了一下手機,還好,才早上七點半!萬一回宿舍晚了就進不去了,這披頭散發的怎麽能去單位上班呢!
我趕緊去趙小二衛生間簡單的洗洗刷刷,正準備出門,卻被她攔住了。
“田小小,你很不對勁啊?你宿舍就在附近,你還在這擠眉弄眼的收拾半天,你宿舍不是真的有人吧?”趙小二八卦地看著我說。
忽然,她像發現了什麽驚天陰謀似得笑了起來,“你的鑰匙呢?你就拿著個手機就能進房間嗎?”
我去!趙小二,你當什麽法醫啊?不去當偵探多屈才啊。
不錯!昨天把唯一的鑰匙留給向雲了。
“八婆!”我甩給她兩字就趕緊跑走了。這個女人,昨天還楚楚可憐,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樣,今天就來碾壓我的清白。
樓道裡還沒有什麽人,我一路小跑回到自己宿舍門口。我敲了敲門,向雲很快就給我開門了。
眼前的景象完全驚呆了我,不由得讓我退後三步。這是我的宿舍嗎?我回頭看了一下門牌號,沒有錯啊,但為什麽屋內的東西全都變了模樣呢?我不過幾個小時沒有回來而已。
床單換成了寧靜的海洋藍,沙發上堆積如山的髒衣服不見了,那個破茶幾換成了精致的款式,茶幾下面都鋪上了雪白的地毯。甚至,連門口的鞋櫃都變成大號的!!!
再看向雲,他穿著休閑的居家服,看上去更加的溫暖,讓人忍不住想靠近。
但是,也不對啊,他昨天穿的不是這身衣服啊!
“你愣著幹嘛?在外面瀟灑了一夜,去洗澡出來吃早飯吧!”向雲趕緊把我拉了進來,關上了宿舍門。
我不由得往廚房看了一眼,果然,上面已經放著一些做好的早飯。
愣了半天之後,我想自己可能是在趙小二那裡睡過頭了。
“發生什麽事情了?今天是不是星期二?我在趙小二哪裡昏睡了多久?”
“今天就是星期二啊。”向雲一臉平靜地說。
“那我宿舍是怎麽回事啊?怎麽變成這個樣子啦?”我疑惑地盯著向雲。
“這是我收拾的啊。以前是你一個人住,現在是我們兩個人住,當然不一樣了。昨晚我閑著也沒有事情,就把我宿舍的東西搬了進來,順便把你不用的東西搬回我宿舍放著。”
這都是什麽啊,進展也太快了吧,完全是強行入住好不好?“我們昨天好像沒有提到你要搬進來吧?”我有點不滿意,
這麽大的事情,向雲完全沒有征求我的意見。 向雲並不在乎我的語氣,他回到廚房繼續做早飯,“你別把事情看得那麽嚴重嘛?什麽時候你不方便,我隨時回去。”
“可,我對這沒有心理準備!”的確,我對和一個人建立這麽親密的關系沒有任何心理準備。大學時候我是談過戀愛,可那就是談戀愛,現在這個性質,貌似叫做“同居”吧?
“你只不過多出來個免費的‘一等下人’而已,有啥好焦慮的?”
“你晚上睡哪裡?我們可不能主仆同床。”言外之意,我可沒有打算這麽快那個啥啥啥。
昨晚,看他那可憐樣,我才暫時收留他。不料,他卻化身“田螺姑娘”,真拿自己不當外人呢。
我們分別的時候,都已經那麽晚了,他卻搞出這麽多的事情,是不是也說明他愛的深沉呢?嘻嘻,至少從這個角度看來,是好事情。
“喏,你看那裡!”向雲從廚房探出頭來,往門後面指了一下。我扭頭一看,那裡竟然放著一張折!疊!床!
我看著向雲淡定的背影,想著這24個小時內發生的事情,簡直是三千六百度大轉變。
昨天晚上10點之前,我還在為自己的“單相思”羞愧和不甘。可此刻,我已經差不多要把自己嫁出去的節奏。
“快點去洗澡吧!早飯馬上就好了。”向雲說這話的時候並不回頭。
我機械地拿著浴巾去洗澡,在脫衣服的前一秒又明白過來,趕緊出去把要換的新衣服也拿了進來。
洗澡的時候,關於“同居”,我想了好幾個問題:
“幽靈”是否習慣多一個人住在這裡?我養病的那一個星期,我和它每天有大量的時間待在一起,它在我身邊的時候,我已經能感覺得到。如果我非常專注的傾聽,偶爾還能聽到它的叫聲。這些,對我和它而言,都是巨大的進步,向雲的到來會不會打破這一切?
萬一我以後有什麽行動怎麽辦?我半夜不歸又沒有在單位加班,肯定會引起他的懷疑。
還有一個星期,就是我26歲的生日。“二老板”、田蜜和太后都一再提醒過我,妖界的長老會還會派人來追殺我,如此,他不明白前因後果地和我住在這裡,豈不是有很大的危險?
……
這麽多的問題,真是讓人焦頭爛額。
我做事情還是太草率了!無論是戀愛還是“同居”,都沒有考慮到自己的特殊身份。在無法對他坦白自己所承受的這些之前,就答應和他在一起,是不是自私?如今他這麽積極地搬過來,我卻不能告訴他隨之而來的危險,是不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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