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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書生》第一百三十九章 通風報信
  官場裡,流傳有這麽一個段子,說是地方官與京官相遇,地方官來上一句:“我愛京官有牙牌”,而京官卻回道:“我更愛外官有排衙”。

  排衙又叫“小上朝”,皇帝在京城金鑾殿上大升朝,地方上各府州縣衙門的堂官們,則在自己的衙門裡小上朝。

  每日卯時,各衙門裡梆發炮響,所屬下級官吏、衙門六房司吏、典吏、三班首領等吏員全都到場,於二堂分班肅立。

  待到二梆敲過,堂鼓擊響,堂官便開始升堂了。

  不同的是,升大堂時堂官必須穿戴朝服,頂著梁冠(進賢冠)上堂。也只有升二堂時,才會穿戴公服,戴的也不是烏紗帽,官員穿戴常服時才會戴烏紗帽。

  而穿戴公服時,頭上所戴的則是一種類似於烏紗帽的展腳襆頭,即兩邊耳後略偏上的位置,直直探出兩條長翅的官帽。

  賀知府今日排完衙後,便吩咐各級官吏繼續嚴密追查有關陸誠的那樁案子,他則回到府衙後院換回常服,之後便自己一個人吃起了早飯。

  剛吃過早飯,賀知府就得到差役稟報,說是陸誠過來求見,此刻正在簽押房裡候著。

  賀知府當然知道,陸誠這位苦主今日過來,肯定是催促自己查案來了。他忙取過放在一旁的餐巾抹了抹嘴,起身往簽押房行去。

  來到簽押房,便見到刑房司吏和典吏,還有師爺全都在場。只是讓賀知府感到有些納悶的是,就連新任的馬推官也在場。

  朝廷為了分權治理地方,把按察使和布政使分出了道台官員來治理,再下一級的知府衙門也同樣如此,除了知府坐守府衙以為,下級屬官也都給分了出去,各自開署辦事。

  有些許不同的是,推官署和通判廳都駐府城,與知府衙門相距不遠,只有同知廳例外,被分駐於尉氏縣城內。

  不過陸誠的案子是大案,各署衙都在全力帶人追查,通力合作、同心協力、眾志成城勢要揪出此案的幕後凶手。只是各級官員都有自己的班底,府衙裡留下的都是經歷和知事等八品以下官員,正常情況下,馬推官是不會來這府衙的。

  此時,只聽陸誠坐在那氣憤地說道:“馮大人,學生已經得到確切的消息,凶手就在振威武館之內,您說自己做不了主,才帶我來這府衙,現在府尊大人又遲遲不出現,若是耽擱了時辰,線索斷了的話,此事您能擔待得起麽?”

  一臉福相、身材矮短微胖的馬推官一臉苦笑,親手給他杯子裡續著茶水,耐心地解釋道:“陸生員,這真不是本官能做主的事呀!衙門這邊得不到準信兒,本官又豈敢強闖民宅,進行搜查?”

  他當然知道,眼前這是位甚麽人物,自己的前任就是讓對方給整垮的。如今對方作為苦主,他只能是陪著笑臉,卻也不能聽風就是雨,腦門一熱就帶人搜查振威武館。

  “馬大人,您可是一府司李呀!這刑事要案,您做不了主,誰還能做主?”

  陸誠現在作為苦主,終於有機會在這些官老爺們面前擺擺譜兒了,當然不會和他們客氣。他狠狠地批了馬推官一頓,一時覺得有些口乾舌燥,便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口茶水。

  放下茶杯,陸誠正待再說時,卻是突然驚咦出聲,也顧不上要行甚麽跪禮了,起身衝著門口拱手作揖道:“府尊大人,您可得為學生做主啊!”

  賀知府從門口大步跨入,徑直問道:“你所言是否屬實,那凶手當真在振威武館?”

  陸誠再次一拱手,

斬釘截鐵地答道:“大人,學生所言句句屬實,還請大人速做決斷呐!”  正如馬推官所說,只聽憑陸誠的一面之詞便強行搜查振威武館的話,確實是有些不妥的。

  更何況,張家也是本地的豪強,在地位上也不算低,背後還站著位楊通判,勢力范圍也著實不小。此外,官府捉拿匪類時,他們還經常能提供一些有用的消息

  一想到楊通判,賀知府立即察覺到事情不妙,怕是此刻已經有人前去武館通風報信了。

  這起案件,凶手的行事太過密不通風,一切的痕跡都被掃除了個乾淨。賀知府等幾位官員,昨夜連夜調查,都沒能查到甚麽線索。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這麽個契機,自然是不能輕易放過的。

  “成,本府且就信你這一回!”

  當下,賀知府不再猶豫,斷然下令道:“來啊,調集人手,搜查振威武館!”

  聽到這話後, 唇角處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思緒回到了半個時辰之前。

  左家。

  陸誠送走錦雲後,就見左國璣神色匆匆地跑了進來,一見到他便急急地開口道:“陸兄,有線索了,這回張承志要完蛋了!”

  “甚麽線索?”陸誠疑惑道。

  “喏,你看看這個。”

  左國璣說著,便遞上來一張紙條,解釋道:“這是方才有人從大門塞進來的,下人見到這東西後,便立即向我稟報”

  他後面究竟說了些甚麽,陸誠已經聽不清了,因為那張紙條上清楚明白的寫著——人證在振威武館!

  到底是誰,在向自己通風報信?

  陸誠雖然覺得事有蹊蹺,卻也不敢有所怠慢,略微思索後便做下了決定——搜查振威武館!

  想要揪出張承志這個幕後凶手,這是如今最為可行,最好也最快的辦法了。

  無憑無據的,即便自己真跑去衙門把張承志給告了,單憑一個“殺人動機”是遠遠不夠的。

  即便是官府那邊迫於自己所代表的士林方面的壓力,也頂多是暫時把張承志收押待審,而不會輕易動用刑訊逼供的手段。

  也就是說,此案中的人證才是最為關鍵的!

  在這年代,拒絕官府搜查等於心虛,反抗官府無異於造反。一起殺人未遂的謀殺案,還不至於將張家逼到需要造反的地步。

  因此,賀知府並沒有大動乾戈,隻匆匆調集了幾名捕快總共出動了幾十人,便浩浩蕩蕩地殺向了振威武館所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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